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早上七點三十分,我到黃淑英家,遇上市局二十多個國保警察,把黃淑英銬在沙發那,問我(王亞蘭)在哪住,姓甚麼,叫甚麼。把我推到裏屋。我看到黃淑英家被翻得亂七八糟。
這個時間,有六七輛車到我家樓下,把我老伴綁架了。警察把我家的鑰匙翻出來,直接上樓抄家。國保警察根本不出示證件,隨意抓人抄家。警察把我帶到車上不讓動,同時不讓我兒媳婦動,最後也給抓走了(晚上放回)。
警察到我家搜走了五台打印機、切刀大小各一個、塑封機一個、台曆六百個、小冊子一百多、條幅、粘貼、紙、台曆板兩千個、生活費一千八百元、現場現金三千元,還搶走電腦和箱子一個,書三套,法像等等。
大約十點多,警察把我們綁架到市局。警察把我銬在鐵椅子上。把我們四個人每人關在一屋,反覆逼供。我聽到那邊屋裏對我老伴和佟博大聲恐嚇,逼供。
晚上,大約十點多,警察帶我上市醫院檢查身體。然後送我到長春市第三看守所,看守所看我身體檢查結果不符合收押條件,隨後又到北湖新康醫院檢查身體,身體還是不合格。我就地住院半個月後被釋放回家了,我老伴閆井有被關押在了第一看守所。
回到家不長時間,市局國保警察電話通知去市局兩次,反覆盤問,逼迫我說出我都幹了甚麼、都認識誰等等。還強迫我簽字。
我和老伴閆井有都是六十多歲的人了,我們只不過想讓人民知道江澤民一夥利用權力、濫用法律迫害法輪功的真相,沒做任何危害國家和他人的事情,他們出動那麼多車輛和警察對我們進行非法抓捕,抄家,暴力執法,刑訊逼供。做的都不是好人能幹出來的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