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蓉的母親梁桂芬,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出外剛回到家被當地警察綁架,警察搶去梁桂芬的鑰匙闖入家沒收了若干物品,還綁架了在梁桂芬家一起通讀教人向善的法輪功書籍的十三名法輪功學員。目前梁桂芬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被茂港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梁桂芬已經向茂名中級法院提出上訴。梁桂芬仍被非法關押在茂名第一看守所。
梁桂芬的丈夫李坤、兒子李鑫華也是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遭到中共法院的誣判,李坤被非法判刑十四年,當時未滿十八歲的李鑫華被非法判刑五年。目前李坤仍被非法關押在廣東四會監獄。
梁桂芬的女兒李松蓉,最近寫信給中央第八巡視組人員及茂名公檢法人員,揭示她家十四年來遭受中共的種種迫害,告誡茂名公檢法人員不要昧著良心幹違法的事,立即無條件釋放她母親回家;同時呼籲看到這封信的鄉親們伸出援手救救她的母親。以下是李松蓉寫的信主要內容。
我本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但那一切美好,都在十四年前開始破滅。
一、幸福童年
一九九零年十一月份,我出生在一個經濟條件不好的農村家庭,因為實在沒有能力支持我長大成人,剛出生的我,即被生母的姐姐一家收養。
「我是撿來的孩子」這一事實,我一直都很清楚,收養我的家人也從不曾對我有所隱瞞。每次我跟著爺爺奶奶或者爸媽出去串門、逛街,人們總會盯著我問家人:「這就是你家撿來的小丫頭吧?」而我的家人總是寵愛地摸著我的頭,笑著應「是」。
因為大人們總喜歡和小孩子們開著各種各樣的玩笑,總說孩子不是自己生的,是從河裏或是從街上的垃圾堆旁邊抱回來的。小孩子總是純真的。所以開始時,我因為總聽到有其他小孩說他們也是撿來的,就不曾認為這有甚麼特別,只是覺得高興,一樣是被撿來的孩子,自己卻比他們幸福多了:爺爺奶奶寵,阿爸阿媽疼,因為是家中最小的,哥哥們也要讓著我。又因為家庭條件比較好,比起其他小朋友來,我有更多好吃的、好玩的,有更漂亮的衣服,也更早就開始上學。真真可謂是蜜罐裏長大的,姑媽也開玩笑說我是農村裏長大的城市人,連紅薯是長在地上還是樹上都不知道。
那是一九九七年夏天的一個中午,我興沖沖地從學校跑回家吃午飯。回到家卻發現大人都不在家,後來不知哪位鄰居喊了一句:你奶奶和你媽在這呢!跑過去一看,滿滿一屋子的大人,他們一邊看著電視一邊議論著。後來我才知道,他們看的是法輪功的煉功動作。不久之後,奶奶和阿媽也開始走上了法輪功的修煉之路。生活似乎沒甚麼變化,卻又好像隱隱感覺到有些不一樣了。
奶奶和阿媽會經常去一個叫「煉功點」的地方煉功,那裏有很多的老爺爺老奶奶叔叔阿姨,他們很是和藹可親,每天的樂呵呵的,從沒見過他們有甚麼煩惱,也沒見過他們發脾氣。在那裏我也認識了好些其他的小朋友,大人們都在煉功時,我們就會一起聊天玩遊戲。那些日子總是熱鬧而開心的。
再後來,阿爸也開始了修煉法輪功。從小到大,我最崇拜的人就是阿爸了。他參過軍,去過很多地方出差,有很多朋友,家裏甚麼東西壞了都會修理,我總覺得阿爸是全世界最最厲害的人,很愛阿爸。不過在阿爸修煉法輪功之前,我雖然很愛阿爸,但也很怕他,因為爸爸生氣的時候真的很可怕。
記得那是一個冬天,那時我還沒開始上學,阿爸從外面回到家已是半夜,怒氣沖沖地把睡夢中的大哥叫醒,然後把他綁著,整個人倒吊在房門上,大哥嚇的哇哇大哭,而阿爸則是很生氣地在旁邊打罵著。全家人都被吵醒了,我跑出房間看到這陣勢,也被嚇哭了。爺爺奶奶上前說情,一邊罵著爸爸,一邊解綁,才把大哥給救下來。在他們爭執中,我才知道阿爸發這麼大的脾氣,是因為知道大哥迷上了打遊戲機,還從家裏偷了錢。那一夜的阿爸,讓我心生畏懼。
煉法輪功前,阿爸吸煙很厲害,他的牙齒是黑的,左手食指和中指的第一個關節處都是黃的。但阿爸煉功後,我就再也沒見過他吸煙,脾氣也好了很多,漸漸地不再覺得他可怕。有時候他還代替阿媽給我洗頭髮,當我不滿意阿媽給剪的髮型而哭著不肯上學時,阿爸會耐心的在旁邊哄著,說等我長大後要給我剪出最好看的髮型。當我第一次考試成績不理想時,忐忑不安地拿著試卷讓阿爸簽字時,他沒有怪責,只是笑著說:繼續努力就好。
九歲以前是我二十三年的人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時光。
二、阿爸被抓
那是九九年的夏末初秋,我記得水是冰涼冰涼的,阿爸剛從田裏幹活回來,在陽台洗臉,我在一旁看著嬉鬧。這時,一群陌生的男人衝上了我家二樓,他們自稱是派出所的人。後來,發生了甚麼,我忘了。只知道家裏的32寸彩電沒了,錄音機沒了,阿爸也被他們帶走了。我不知道阿爸去了哪裏,但是我知道這次爸爸不像以前那樣是到外面很遠的地方工作。
後來,阿媽帶我去了一個地方,那裏有一堵長長的圍牆,上面刷著三個字:戒毒所。以前聽大人們聊天時說,誰誰家的兒子食白粉(方言吸毒之意),被送進戒毒所了。我很疑惑,阿爸又沒吸毒,為甚麼要在這裏?然後我見到了阿爸,還有很多認識的叔叔阿姨。他們對我說:不要害怕,你爸很快就可以回來了。我很開心。可是,我還是很想念爸爸。所以一到星期六早上,我就會和另一個小女孩帶著作業走上三十分鐘的路到那裏,我看我阿爸,她看她奶奶。我們在裏面做完作業後,也總要在那裏呆到傍晚,直到看門的人強制讓我們離開。那時候,一週七天,我最期待星期六。
有一天,放學剛回到家,有人來家裏說,爸爸因為絕食反迫害昏倒了,被送去醫院。我慌慌張張跟著大人跑到醫院,只見到躺在推車上的阿爸,一臉蒼白,我以為他就快死了,怕的想哭。阿爸也看到了我,想跟我說話,抬手示意我靠前,我把耳朵貼近他的嘴邊才聽到他說:「不要怕,阿爸沒事,很快就回家。」
再後來,阿爸真的回家了。
可是沒多久,他再次離開。隱隱約約聽到大人們說,鎮長開出一萬五千元的懸賞金要抓我阿爸,還說要搞死他。我很想見阿爸,可是又不敢看到他回家。隔了很久很久,我才見到了阿爸,但是是在監獄裏。先是茂名第一看守所,後來是在陽江監獄。
每一次去見阿爸,我都忐忑不安:不知能不能見到阿爸,不知阿爸身體如何、精神狀態如何,不知自己有沒有長高些、長肉些,等下見面時一定要好好說話,不能哭,不能讓阿爸擔心。每一次見面時間都很短,大清早起床搭車、轉車再步行到監獄,為的是能在監獄的人員中午下班前請示到接見批准,得到批准時多半已是下午三四點,然後排隊等待會見安排,最後和阿爸見面的時間卻連半個鐘都不到。可即使只是短短的二十分鐘卻是來得那麼不容易。
在某次請求接見的批准被拒絕後,我心情很是低落。這時坐在辦公椅上的「610辦公室」頭目悠悠地說了一句:「你不要一副憎恨社會的樣子。」憎恨?那一刻,我的心情真是五味雜陳,想笑,想大哭,想發洩,想問他為甚麼?當派出所的人來抄家、來綁架阿爸時,有一個警察跟我說:「你爸爸是好人,我是壞人,所以我要抓你爸爸。」我想問他:為甚麼?看到其他家屬自由直奔會見樓進行登記排隊,而我們的會見請示總是遲遲不見批准條時,我想問他:為甚麼?看到其他家屬自由自在在聊天通話,而阿爸身後站著一個戴著耳機的獄警,目不轉睛地看著我們時,我想問他:為甚麼?拿起話筒正要和阿爸笑笑、打聲招呼,就有聲音擠進來要求不能用家鄉語通話時,我想問他:為甚麼?遇到不會說的粵語用家鄉語替代,又有聲音打斷談話警告,阿爸對著那個只聞其聲不見其人的警察解釋時,我想問他:為甚麼?我真的很想問清楚這是為甚麼?可是我的理智、我的教養不允許我在公共場合大聲喧鬧,我更怕我這一問,見面的機會更加渺小,所以最後我只是掀了下嘴皮子:「我沒恨。」我能恨誰?那一刻,我在心裏問自己,也暗暗地鄙視自己的怯懦。
大人們總是對我說:「不要擔心,你爸很快就會回來。」可是他們卻不知道,我是多想知道這個「很快」究竟是哪年哪月哪日的哪一時哪一分哪一秒,我知道他們想讓我寬心,所以我也不追問他們。當同學們朋友們開心地聚在一起分享自己的爸爸對他們的寵愛時,我能分享的只有小時候的快樂,大多數時間裏我只能安靜地充當聽眾,不斷地對自己說:「阿爸就快回來了,就快了,就快了。」就這樣,從九歲說到二十三歲。
三、爺爺離世
爸媽說,爺爺年輕時當過兵,參加過朝鮮戰爭,他的聽力就是在上前線時因為耳膜被震破而受損的。初中上歷史課學到朝鮮戰爭,老師說:「你們的爺爺可能就參加過,可以回去問問他們。」放假回家後,我讓爺爺給我講講他的英雄事蹟。爺爺這樣開始他的故事:「那天,我們整連的人出戰,最後只剩下了三個人。」說著伸出三根手指比了比,「只剩三個人啊。」說完後就陷入了沉思,我喚了許久,也沒有將他搖醒過來。
這一生,我欠的最多的人是爺爺,卻再也沒有機會還他的愛、他的恩。爺爺離開人世已六年多,可是我已漸漸記不起他的樣子,雖然我還會經常和朋友聊到爺爺,聊到他對我的疼愛。
爺爺是個很可愛的人,熱心、喜歡小孩,也很寵我。看電視大家喜好相左時,哥哥和他搶遙控器會被罵,而我和他意見不一致的結果總是我贏;我從小喜歡看故事看書,於是爺爺拿到最新《秋光》雜誌、《老人報》總是讓我先看了看;有好吃的總會留給我,初中以後我開始住校,一個月才回一次家,每次回家爺爺總會從房間裏拿出給我留著的都已經有些發爛的水果;去鄰居家玩,他們會告訴我說:「你每次放假,你阿公都會提前好些天跟我們念叨著你要回家了呢。」
這樣疼愛我的爺爺,曾經有很長一段時間,只有他和我兩人相依為命。那時奶奶和爸媽因為煉法輪功都被綁架了,兩個哥哥在外面讀書。不久又有法院來人說要封宅拍賣,逼迫我們從家裏搬出去。爺爺每天為這些事忙進忙出,可是總會準時回來給我做飯。爺爺做的飯並不好吃,可是我洗的衣服也總是不乾淨。那時候我常常想:我們是不是很快就要流落街頭當乞丐了?阿爸他們回來找不到我們怎麼辦?
後來,奶奶回來了,爺爺卻對著她哭了。奶奶說:「你甚麼大風大浪都經過了,我們又不是做了甚麼壞事犯了大罪,你哭甚麼呀?」爺爺只說:「我只是擔心我老了沒地方住,你們到時沒有家可歸。」
爺爺的淚,從我記事起到爺爺離世,我見過的只有兩次。最後一次是他在輾轉聽到阿爸在茂名第一看守所被吊著打得昏死過去的消息。
自從阿爸被迫害後,爺爺用他那並不多的退休金維持著家裏的開支,支持我的學業。那時候我便想著甚麼時候才能長大,長大了就能賺錢,就能讓爺爺過上更好的生活。可惜那時的我並不懂得「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的道理。
剛升上高二的第一個星期六,爺爺突然離世,毫無徵兆,所有人都措手不及,直到現在已有六年多。每次去見阿爸時,他總會細細問起爺爺的身體,而我總是一句「爺爺很好」來搪塞過去,這個謊言太大,讓我很不安,也讓我愧對阿爸。
四、阿媽的堅守
媽媽媽媽!我從小就喜歡黏著阿媽,阿媽去哪裏就跟到哪裏;長大後在外讀書工作,煩惱時打電話回家,電話的另一頭永遠是阿媽耐心的傾聽和開解;放假回到家,等待著我的是阿媽溫暖的飯菜;出門時,陪送的是阿媽的細細叮囑。除卻十歲到十一歲那段,二十三年的人生裏幾乎充滿了與阿媽有關的回憶。
小學四年級那年,我十歲,記不清爸媽他們前前後後被綁架了幾次,只記得那時候阿爸不在家。每到晚上我都不敢睡覺,我害怕了睡著之後又突然被抄家的人嚇醒。那個冬天很冷很冷,阿媽把阿爸那件厚厚的軍綠色外套從衣櫃裏拿出來,說穿上它就會很暖和。阿媽跟我聊著笑著,漸漸地我們都累了睡著了。可是半夜裏我還是被吵醒了。屋外有人大聲地喊著阿媽的名字,要她開門。我不敢說話,只是睜著眼,阿媽沒應他們,只是不停地哄著我睡覺。那些人喊了一會終於停了,我們都以為事情過去了。接著就聽到了從一樓傳來很重很重的砸門聲,一聲又一聲,就像砸在了心上,又重又沉。他們砸了很久,感覺大門就快被砸爛,心臟快要停止跳動時,阿媽下去開門了。我不敢跟出去,甚至不敢爬起床。緊接著我聽見一群男人重重的腳步聲蹬上了二樓到了客廳,還聽見阿媽和他們的談話。「這樣三更半夜的,你們這麼多人這麼大動靜的是為甚麼事呢?」阿媽問。其中一個聲音說:「不用多久的,開個會大家聊聊,等下就回來了。」阿媽想了想說:「那我帶件外套再跟你們走。」然後阿媽就回到床邊,我知道有個男人站著房間門口看著我們,可我還是哭著求她不要走,阿媽說:「別哭,快睡,媽去去就回來。」我從來不知道這個「去去」是那麼久。那天晚上阿媽走後,再回來,已是一年後的夏天,那時我快要升上小學六年級了。
阿媽被綁架劫入獄時,阿爸被迫流離失所,不能回家。阿媽出獄後,阿爸和前去探望的二哥一起被綁架。從那時開始,家裏的主要開支和我的學費都由爺爺支持,而阿媽每天起早貪黑,到田裏幹農活,貼補我的生活費。
南方的冬天不下雪,可是風裏會夾著淅淅瀝瀝的雨,又濕又冷。清晨四點極不情願的爬出溫暖的被窩,披著雨就跟著阿媽到田裏收菜去賣,露著的雙手被寒冷的空氣刺得生疼。七、八月裏,中午的太陽火辣辣。割了一個上午,水稻割得差不多了,阿媽的擦汗毛巾濕了一次又一次,每一次都能嘩嘩地擰出水來。我的頭有些發暈,慢慢站起身來,聽著阿媽打算著要去哪位嬸嬸家借打稻機。
爺爺去世後,阿媽的壓力更大了,每天更是早出晚歸,種完茄子種水稻,種了辣椒種玉米,我們家的田種滿了,別人家的田地空著的話,阿媽也會要來種。寒來暑往,水稻黃了一季又一季。除去買化肥的開支,辛辛苦苦賣了農作物所剩的錢少之又少。而這些錢很多都花在了我身上。阿媽自己的牙刷那毛被磨短了也捨不得換,襪子破洞了也不肯買新的,一分錢分作兩半花,就這樣供著我完成大學的學業。
這些年,我痛苦、也曾自暴自棄;可是阿媽卻一直默默地堅持著。走出校園踏上社會,一個人工作生活在異地,越發體會到生活的艱辛,才懂得阿媽這麼多年的艱苦和堅忍以及堅持,越發覺得阿媽的偉大,越發心疼阿媽。都說母愛如水,可是阿媽的愛卻是如山又如海沉穩而不失溫柔。
二零一三年上半年,我畢業了,找到了相對滿意的工作,既能養活自己,又能減輕阿媽的負擔,想著阿爸就快回家。想著一家即將團聚,幸福的生活重新開啟,我滿心歡喜。
然而願望美好,現實殘酷。正當我滿心期盼著這即將到來的幸福時,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初,我臨出差之際,卻聽聞阿媽在家被綁架的消息:那天上午,阿媽一如既往的早早就到了田地,這一季的水稻、紅薯又快可以豐收了。隨後得知小姨過來尋醫,便回去相陪。哪知阿媽陪小姨看完病後回到家門口,卻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搶走鑰匙,闖進家裏,隨後又從我媽身上搜走所有的人民幣、手機等,在家中沒收了若干物品,沒有開具出任何沒收物資的相關記錄。而且這些警察當時沒有持有合法的搜捕令和逮捕證,阿媽最後也被他們強行帶走。
我聽到這些,只覺身心無力,卻只能一如既往地安慰自己:「阿媽沒事,很快就會回家。」只是這安慰,也一如既往的力不從心。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阿媽被非法開庭。我請假回家旁聽,從開庭到休庭,只匆匆見了阿媽兩眼,阿媽走到被告席時以及退庭時轉過頭來的那一剎那。明明是咫尺之距,卻遠甚天涯!從開庭到休庭,我由緊張期待阿媽當庭被宣判無罪釋放而後轉為悲憤無奈。
看著阿媽臉色蒼白、神態恍惚、拖著沉重的腳步走上被告席時,我害怕擔心,這麼多年來,阿媽一人獨自撐起這個家,日日田裏勞作,為人卻是十分樂觀,氣色紅潤,走起路來健步如飛,說話也是中氣十足。為何被抓入獄,才一個多月,卻有如此之大的變化?
聽著庭上公訴人一條條地羅列不利於阿媽的所謂人證的口供時,同在旁聽席上的證人之一脫口而出:「你們這是偽證,我不是這樣說的。」我的心越來越涼。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阿媽再被開庭,這次我已回公司上班。家裏來電:阿媽已經第二次開庭,但是只准十個人進去旁聽。最後阿媽被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非法判了三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
我上網查詢相關法律條例:
根據相關資料,我國已公布的邪教組織名單其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邪教組織有七種;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也有七種,沒有說到法輪功是邪教。而這麼多年來,無論是我還是其他的親友鄰居,都不曾聽到我阿媽提及過公布出來的十四種邪教組織,也不曾看見她參加相關的活動,是以何來利用邪教組織一說?
所謂組織,既有帶頭之人和跟隨者。而我阿媽一介農婦,小學文化,平日朝夕面朝黃土背朝天,最懂唯農耕之事,若能真當甚麼帶頭領導之人,連我都要笑話她了。至於跟隨,阿媽每日早出晚歸,自己的農活都幹不完了,何來的空閒去跟隨甚麼人去幹甚麼違法之事?
所謂破壞法律實施,指聚眾圍攻、衝擊等暴力行為,積極地反抗,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而我阿媽修煉法輪功也沒有導致任何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的損失或傷害,也沒有擾亂公共秩序,更沒有損害公共利益等,可以說沒有絲毫的社會危害性。
然而根據法律法規,並任何無一條能夠作為根據宣判我阿媽構成這一罪名。我阿媽天天早出晚歸,勤奮耕作,努力按「真、善、忍」去做個好人,何時有做出甚麼危害社會危害他人之事?而她在被綁架時和她的妹妹剛看完醫生回到家門口,卻被派出所的警察強搶家門鑰匙,私闖民宅,非法抄家,非法逮捕。這罪名真真是莫須有。
而第一次非法開庭,公訴人當時所陳述的物證並沒有呈堂作供,她所陳述的所謂人證的口供,根據那些做口供的當事人反映,完全扭曲了他們的供詞。我阿媽何其冤枉!!!
一個安守本份的公民,努力地生活著的公民,但法律賦有的應有的權益卻得不到法律的保障,說不定哪一天突來一個罪名就被判刑坐牢。這真是中國公民的悲哀。
一群應該維護法律、維護正義、維護社會秩序的警察,在知法懂法的情況下卻膽敢並且能夠在沒有出具合法的搜索令以及逮捕證的情況下,做出強闖民宅,非法抄家,非法沒收私人財產卻又不開具任何證明,非法逮捕公民的違法行為。這是作為中國普通平民百姓的悲哀。
無辜、手無寸鐵的公民在被非法抄家、非法沒收私人財產非法逮捕之後被以莫須有的罪名判刑,代表著國家正義卻做出違法行為的警察卻沒有任何一人被問罪,而是自由自在的正常生活,這是法律的悲哀、亦或是國家的悲哀?
記得第一次開庭中,公訴人在總結陳詞時說:「為了起到教育之效,請法官准許判刑。」教育?要教育眾人甚麼?而我們又應被教育甚麼?是要教育大家:警察想抄家就抄家,想抓人就抓人?還是教育大家:我管你到底錯沒錯,只要我說你是犯罪就可以給你安上一個罪名予以判刑?到底想要教育大家甚麼?我思來思去,始終不明白。
從九歲到二十三歲,我就有太多太多的不明白。阿媽常常教育我:「要做善良的人,做好人。」有朋友告訴我說:「我覺得你不會害人,所以和你做朋友很放心。」阿媽又說:「與人相交,要真誠。」大學同學說:「你這人,說好聽的,叫單純,說不好聽點……總之,你這樣的人很難在社會上生存。」後面的話,她雖說不出口,但我知道她的意思,我很困惑,究竟如何才算好?
每當我覺得委屈向阿媽傾訴時,阿媽總說:「不要老怪別人,要做好自己,要想想是不是自己哪裏沒做好。」我知道阿媽對「真、善、忍」的堅持,但是阿媽說的「做好人」真的好難好難。而每每在書上、網上、媒體上見到宣揚 「真善美」,明明只有一字之別,待遇怎麼就天差地別呢?
五、為甚麼好人無辜受冤不能說?
姨丈(生父)得知我要寫這封信時,很是擔心,極力反對。他說這不是普通的殺人放火的事,你不能說,不能寫。是啊,殺人放火犯了罪,可以堂堂正正的說,可是好人無辜被冤枉的事卻不能說,這又是為何?
可是,被冤枉的是我的阿媽啊,辛辛苦苦將我撫養成人的阿媽!
眼見阿爸即將結束冤獄歸家,而年近花甲的阿媽又被冤枉入獄。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一無所有,也不是擁有後再失去,而是曾經擁有也曾經失去,可是在失去之後以為即將再次得到時再一次失去。我想要的,從來不是甚麼功名利祿,我想要的不過是簡簡單單的闔家團聚,全家安樂,可是這簡單的幸福卻為何那麼困難?
以前看書,每看至「肝腸寸斷」「傷心至極吐血而亡」,總覺得作者為文學藝術而採用的誇張。至阿媽被綁架以來,我時刻掛憂,茶飯不思,夜不成寐。著手寫這封信時,那些寧願忘記的痛苦猶如歷歷在目,先是慟哭,肝腸欲斷之痛如今是深有體會;哭到最後,竟咳出些血塊來,全身無力,只是淚流不止。我不甘!我不服!
十四年前,警察們多次非法闖入我家,綁架我的家人,非法抄家,非法沒收財產物品並一直無法討回。那時我還是個天真無邪的小女孩,對世界毫無所知,對法律毫無概念,重複而糟糕的經歷讓我對人群、對社會心生恐懼,對被綁架的家人只能暗暗抹淚思念。當同學議論我阿爸是罪犯,說不要和我交朋友時,我因為那些可怖的經歷而不敢出言反駁,為此自卑自閉多年。
十四年後的今天,警察做法同以往如出一轍,時間似乎並未讓這社會有所改變,而我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說服自己要放手過去的痛苦直面現實,學校的所學不斷告訴我要相信國家,相信法律,相信生活會越來越美好。而今阿媽再次被綁架,殘酷的現實狠狠地打擊著自己重建的信心。
十四年了,十四年的光陰好長,一路走來,很是痛苦掙扎。雖然現實殘酷,可是我不願不想放棄那麼艱難才建立起來的信心,不願也不想再次被鎖進自己的內心圍牆。
在此,我懇請各位本著審慎、公正的態度,要求茂名法院立即無條件釋放我母親:廣東省茂名市茂港區坡心鎮紅十月管區的梁桂芬回家;希望茂名公檢法人員看到這封信後不要昧著良心幹違法的事立即無條件釋放我母親回家;同時呼籲看到這封信的鄉親們伸出援手救救我的母親。還我母親清白,還我一家團聚!
梁桂芬之女:李松蓉
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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