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十月有幸得法,按「真、善、忍」指導自己修心做一個好人,身心淨化,無病一身輕。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發動迫害法輪功後,多次受當地邪黨人員迫害,上門或電話騷擾、恐嚇,非法抄家,並數次被非法關押、判刑、勞教。
第一次被迫害
約在一九九九年與二零零零年之交的時候,為抵制中共的無理迫害,參與簽名承認自己是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二月三日(臘月年二十八),被不明來歷的電話恐嚇、騷擾。二月九日(年初五)下午,被南關派出所警察蕭建友以問話為名騙到南關派出所,遭警察黃振飛(因私藏槍支已被開除)等人逼供,非法關押在派出所黑房一天一夜。
二月十九日(正月十五)早上,我又被警察蕭建友等騙到南關派出所非法關押在黑房三天二夜,原來是江××流竄到高州,非法關押期間,指問警察:我們煉功做好人,沒有錯,為甚麼關押我們。警察說不關他們的事,有甚麼事向上頭反映。
面對迫害,不公的對待,二月二十六日,懷著一顆善心進京上訪乘坐從湛江開往北京的列車,在途經廣西檢查火車票時,被強行非法搜身,搶走火車票(三百元),錢(九百多元)及物品(手抄經文筆記本),強行綁架下火車又被強行拍照。在桂林火車站「警官之家」,被警察逼供,被非法關押在長不到二米、寬一點二米圍成的走廊近六十小時,只能坐三個人的長凳,五個學員擠在一起,當時氣溫在一攝氏度,寒冷的北風中不停的下著雨,身上被風雨淋濕,污水不停地在腳下流過,幾天不能睡,二天不給飯吃。
二月二十九日下午,我被南關派出所指導員楊得裕,警察俞衛東等人雙手銬上手銬劫持回南關派出所黑房,後又轉至河西派出所,強行搜身,搶走九百元及物品,絕食絕水三十六小時,被高州市公安局、河西派出所、南關派出所、南新居委會多次非法抄家、恐嚇,搶走師父法像、大法書及大法資料一批,還要勒索三千元,南新居委會見沒錢,還叫搬沙發、電視等,嚇得幫我照看小孩的七十多歲的老父親連夜搬走,至今不敢進我家門,十歲的小孩嚇得幾年都很少回家。
三月四日下午,我又被劫持回南關派出所,惡警吳敏及一男惡警對我逼供,辱罵大法,從晚上七點至十二點逼我下跪,雙手向前與肩平齊伸直,很難受鬆下來一點,那女的又兇狠地要我伸直,他們兩個(一男一女)在那裏打三公(撲克)。惡警採用車輪戰日夜非法審訊逼供,不給睡,不給沖涼。惡警羅勇侮辱、誹謗大法及攻擊法輪功創始人,隨意添加捏造口供。三月五日夜十二點在右,惡警叫將學員身上搶去的錢瓜分、據為己有,南關派出所呂坤茂將我九百元搶去放在南關派出所。(參與迫害:高州市委書記鄒繼海、高州市公安局局長:彭明瑜)
南關派出所不知名警察、保安等人,三月六日凌晨一點將我和另一學員黃妙強行送往高州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近兩個月。那時天氣還很寒冷,我們在冰冷潮濕的廁所邊的水泥地躺下。每天早上六點起來,沒有早餐,一直做到晚上一點,每天十八、九個小時噩夢般的奴工勞役,不分白天黑夜地幹活,沒有勞動報酬。惡警姚紅英還經常辱罵,當時我的兩個孩子(年僅十歲、十二歲的兄弟倆)多次去看守所找媽媽,去叫門,一次也不給見,那些女在押人員看見都覺同情不忍心。他們年紀雖小卻承受如此大的心靈創傷,每次都是哭著去他姑媽家,有家不敢回。家中親人多方奔走營救,最後上級說已經超期關押。四月三十日,陳濟光帶我丈夫到高州第二看守所接我,高州第二看守所還勒索了我丈夫二百七十五元(說是伙食費),才將我放回。
回家後,南關派出所警察俞衛東,南新居委會主任等幾個人常來我家,限制我人身自由,去哪裏都要向他們請示,離開高州要他們批准。南關派出所惡警羅勇、南新居委會惡人李波監視居住,經常電話騷擾,如不接電話,立即開車到住處見到人為止,追蹤騷擾妄圖阻止我再次上訪。
第二次被迫害
二零零零年五月三十日,我早上在公園參加集體煉功,公安局、南關派出所一大批警察,不顧公園眾多遊人的強烈反對,幾個惡警連拉帶推一個學員,學員不肯被他們帶走,他們就幾個惡警抬一個學員,我被幾個惡警連拉帶推強行綁架至南關派出所,非法審訊,關黑房兩天一夜(參與迫害人員:高州市公安局局長彭明瑜,南關派出所羅勇、蕭建友、邱科勇、俞衛東、賴姓保安、南關派出所梁姓所長)。
五月三十一日,我們被強行送往高州石鼓戒毒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因我們只是在做好人並沒有錯,我們為了抵制迫害,不公正的對待,只好集體絕食絕水抗議迫害,高州市公安局一科陳濟光到所了解情況,看到生命垂危的好人,不但不放,反而辱罵、恐嚇說要判我勞教,把我送到三水勞教(戒毒)所,給那些吸毒人員來整治。絕食第十天時,拘留所一幫領導查倉,看見骨瘦如柴的我躺在地上,叫我三聲,答聲有氣無力,當時倉內眾多女犯請求有關領導放人,不然會出人命,只聽到惡劣警陳××辱罵及不同意放人,大不了拖去醫院打針,見此毫無人性的惡警,女犯敢怒不敢言,唯有直嘆氣。當時第十二天天氣很冷,又下雨,又沒有被,冷得根本不能入睡,犯人都說:六月飛霜,必有重大冤情。
六月十五日,絕食十五天,一口飯沒吃過,拘留所惡警還要逼我親人交約二百元伙食費才放人。原來體重約一百二十斤,被迫害十七天瘦得皮包骨不到九十斤。回家時鄰居看我走路一搖一晃,嚇一大跳,問我得了甚麼病,瘦成這樣。回家後我學法煉功,正常吃飯,身體很快恢復,不到三天時間我身體又恢復到絕食前狀態,鄰居再次見到我時,不敢相信,問我吃了甚麼仙丹,病好得那麼快。
南關派出所惡警羅勇、南新居委會李波還經常電話或來人騷擾我正常生活。七月中旬一天夜晚,惡警羅勇又來電話,不准我明天出門,他們有事要找我。(有些學員被非法關了一個星期才放回)。我被逼離家出走。小孩在家很難受,嘔吐的滿地都是髒物,不知如何是好,不停的找媽媽,但我有家不能回。
第三次被迫害
十二月十七日,我再次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進京上訪。到廉江河唇火車站,剛拿到火車票(約三百元),火車站的一大幫警察就開始非法抓捕學員。我剛坐上路過的巴士車,警車就車邊呼嘯而過。十二月十九日,在河北在巴士車上被河北省淶水縣被一個「截訪」檢查站攔截,檢查站的工作人員態度非常惡劣,當時我站在窗外向房裏看見一惡人拿起從學員手中搶來的手袋裏錢(一百元一張),一張一張的數,數一遍,放進手袋,又拿出來數一遍,放進手袋,反覆幾遍,他就把錢據為己有。惡人叫我們排成一排,檢查站惡人像土匪流氓一樣在光天化日之下,下流瘋狂的用手去掏學員的衣袋搶錢。我立刻制止惡人強盜的行為。幾個惱羞成怒的惡人幾次撲過來要打我,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學員們都嚴厲的指出惡人的違法行為,他們不但不收斂,還叫來兩個女惡人對我們強行搜身,搶走我現金二百二十元(不給收據),當提出要收據時,惡人還要打人。
當天下午六點左右,淶水縣公安局的警察強行將我們劫持到時淶水縣公安局繼續非法審問,公安根本找不到我們任何違反法律的依據。他們搜走了我們的錢財,不給我們吃、喝,也沒有棉被。在冰冷刺骨的嚴冬將我們非法關押了一天半。隨後高州市公安局被通知到淶水「領人」,來者包括高州市駐京辦事處湛傑(高州市公安局政保一科副科長)、高州市公安局北關派出所賴冠輝、茂名市駐京辦事處王主任。我們就請他們幫助找回自己的錢物後自己乘車回高州,遭湛傑拒絕,說:「不可能讓你們自己回高州的,要押你們上北京。」過了一會後,湛傑等人領來很多身材高大的警察,他們每四人一組凶殘的毆打學員。我被幾個惡人惡警幾次推打在地上,惡警的拳頭、皮鞋落在我身上腳上,雙手被他們反銬,又將我的頭部壓至地面,滿身滿面都是泥沙。我指出他們的違法行為,大約一里路的沙路上,一個惡警將我雙手反銬將我向前推,另一惡警左一巴掌、右一巴掌的不停的往我頭上、臉上打,將我不鏽鋼假牙打斷,身上的傷上加傷,就是這樣野蠻的打押上車,當時的情形真令人心寒啊。旁邊雖然有很多當地百姓圍觀,但又有誰敢站出來阻止惡警暴行呢?
在河北劫持學員去北京途中,在車上湛傑用手拍著自己的衣袋說:「學員被淶水公安搶去的錢都在我身上。」時至今日,這些錢還在湛傑身上未歸還給學員。
當天晚上湛傑、高州市駐京辦的警察賴冠輝、茂名市駐京辦事處王主任他們非法押送我們到茂名駐京辦事處,我們不肯上去,他們又叫來一夥手拿電棍的惡人,兇狠的拿電棍將我們趕上四零三房,上樓梯時每一步都要忍受在淶水被惡警凶殘暴打時留下的傷痛。送的飯菜和水可能加了迷藥或甚麼的,所以都不敢吃他們送來的東西。十三個學員這樣過了兩夜直到第三天(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十三個學員都安靜的同住一房間休息。下午三點,突然房間闖入幾個高州市各派出所的警察,他們毫無禮貌的用腳、手挑開學員的被子,臉上露出獰笑。學員看到他們這樣無恥的行為,就善意的指出:「你們這樣的行為有失警察的尊嚴,我們多數都是女人,應該講點禮貌。」警察卻說:「對你們法輪功的人還有甚麼禮貌可說?對法輪功的人根本沒有甚麼人權,沒有法律可講……」學員們嚴肅的指出辦事處違反國家法律、無理打罵關押上訪群眾的惡行,並表示修煉法輪功沒有罪,上訪合情合理也沒有罪,希望受到合法與人道的對待。然而公安對法輪功學員的合理要求置之不理,並說了一大堆侮辱學員的話,轉身走出房門並把門關上。
為防止警察隨意進來侮辱、施暴,不能配合邪黨人員助紂為虐的惡行,不讓他們隨便把自己帶走,學員趕快拿東西頂住房門。那些警察在房門外大聲威逼、恐嚇說:「你們如果不開門的話,到時把你們交給北京的警察打斷手骨、打斷腳骨、打殘你們,叫北京的防暴兵來,你們就知死了……」想起之前在淶水公安局遭受的多次毒打,想起江氏流氓集團一直在慫恿、唆使下屬警察虐待法輪功學員──聲稱對法輪功「打死算自殺」,那些惡警也一直在囂張的說「對法輪功沒有法律可講」、「沒有人權可講」。 學員們感到自己的生命權利在這裏毫無保障,更不敢開門了。他們叫來了更多的警察,想強行破門而入,未能成功。
在此期間,學員們多次善意的跟他們談判,但他們一概不理。惡警破門不行,於是惱羞成怒,準備撞門。同時高州市河西派出所副所長唐壽南想從隔壁房間窗口用繩子吊人過來衝進窗口打人,但學員們堅決阻攔,不允許他們衝進窗口,所以他們的陰謀才未能得逞。
在這種情況下,學員悟到不能白白承受殘暴毆打,無論在甚麼環境下,都要堂堂正正地證實大法。於是他們立即拿出身上所帶的橫幅「法輪大法好」掛出窗外,向群眾呼喊:「法輪大法是正法,李洪志師父是清白的,還我們師尊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法輪大法是教人做好人的。我們沒有違法,我們只想向政府講清真相,我們是被非法關禁的。」大家以多種方式向樓下圍觀的群眾說明:法輪功學員是修煉者,要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境界,並不是為了自己的「圓滿」而到北京的,相反,是政府和警察滅絕人性地在壓迫法輪功學員。
他們害怕白天在群眾面前暴露自己的惡劣手段,學員們得以從窗口向下面圍觀的群眾持續近十三個小時講清真相。後來從警察口中得知,他們在這段時間裏做了周密的安排,大批大批的各種警察被調來,封鎖了兩頭路口,不讓車輛和人群過往或靠近,把整棟樓包圍的嚴嚴實實。因為害怕群眾聽到真相,惡警又設置了隔離帶,從樓上往下看,幾十輛警車、小車擺滿整條封鎖路段,如臨大敵。惡警們還在窗口下面的地面上鋪了大幅殘布。惡警還有預謀的安裝了攝像機對準窗口,想藉機造謠說法輪功學員自殺跳樓,但後來發現現場的真實鏡頭一個也沒拍到。
十二月 二十四日凌晨三點左右,惡警開始採取迫害行動,將四週路段封閉,把過路的群眾全部趕走,一個不留。同時開始一邊撞牆、撞門一邊用升降機載著一夥人從窗戶外升上來接近窗口,準備強行衝入室內抓人。
眼看升降機往窗口直升上來,學員們認為堅決不能配合邪惡,唯一的辦法只有從窗口跳出去,那樣恐怕還有一絲逃生的可能,因為大家都看到下面鋪好一大片布,想著跳過布跳下去趁亂或許還能走脫。有個學員立即從身上拿出未被搜走的錢分給大家作為逃生的路費(大概每人一百元)。就這樣,在惡警的強迫之下,學員無奈跳樓的慘劇真的成了事實,我們被迫一個一個先後從窗口跳下。
十三人中,有十一名學員跳樓,有一名學員後來聽說她慌亂抓住警察的手臂,警察卻把手臂一抖,她就摔下去,當場死亡。還有一人黃翠珍未跳,來不及跳下就被用斧頭破門而入的警察抓住。
救護車送學員到北京博愛醫院,惡警發現有一個學員已經離開人世,當場就說:「死一個不好辦,全部都死了就好辦。」這就是惡警內心骯髒想法。「救人」在他們看來是不重要的。
學員在被押回高州途中還聽到警察們議論說「當時沒想到學員真敢跳樓,所以連氣墊(一大塊殘舊的布)四角的繩子都不綁一下」。的確,被迫跳下去的學員發覺氣墊是沒充甚麼氣的。而且繫氣墊四個角的繩子根本不打結,其次升降機裏的警察根本沒有絲毫救人的意識,只是他們工作形式上的表演。
我從四樓窗口想跳過那一大塊殘布逃生,但是跳不過那塊殘布,身體躺在地上,根本不是躺在「氣墊」上,一陣撕心裂肺的劇痛,隨之我的心痛的幾乎窒息,呼吸困難,眼前漆黑一片,眼睛已睜不開,全身動不了。只聽到打罵聲、辱罵聲,很久惡警將我連拖帶拉丟上車,野蠻塞擠進救護車狹小的座位中,再拖丟進兩個已昏迷的學員(後來才知道是梁秀芳、劉惠榮)車開到醫院旁停住後,再由兩人夾住學員胳膊拖拉下車,一直拖到醫院大廳,然後塞到座位上,有點醫學常識的人都知道,這樣的「救護」對骨折傷者造成有些粉碎性的骨折在互相碰撞磨擦中骨碎插入脊椎神經,更加是傷勢加重。
我被折磨的疼痛難忍,支撐不住。為減輕痛苦,寧願躺在地上也坐不了座位上,掙扎很長時間才自己從座位爬下到地上,蜷曲在地上以減輕痛苦。他們不讓我在地上擋路,警察又把我抬到凳子上,但是一半身在凳子上,雙腳懸空放不到凳子上又到不了地上,那種鑽心的痛苦更難受。
過了很久,我被用車推到拍片室,當我反應過來時,看見我的一個很大的腎被震傷全部花斑斑在滲血,我頸椎骨折壓縮性畸形壓逼神經,第四、第五、第十節胸椎骨折,第十二胸椎、第一腰椎兩節壓縮畸形並壓逼中樞神經,鷑骨多處爆裂,鷑尾骨粉碎性骨折並壓逼神經,右手手臂爆裂骨折,五臟六腑被震傷造成內出血,以至全身不能動,全身每根汗毛孔神經都像針刺一樣,分秒都劇痛難忍。
因當時北京博愛醫院拍片也可能是某些警察在的原因吧,所以還有些受傷部位沒拍出來。我疼痛的日夜不能睡,睜眼就看見對面那個時鐘,每一秒都是那麼漫長,一秒一秒的忍受著痛苦,大概忍到五分鐘,我就極痛苦的多次哀求護工幫我翻身,以減輕脊椎多次骨折壓縮性畸形壓逼神經的痛苦,博愛醫院的護工多次請示主治專家,都是不能多搬動,規定每隔兩個小時才能幫我翻身一次,不在規定時間搬動,都是在加快我全身癱瘓。
南關派出所女警姚玲看我很痛苦難忍(哪怕他們碰著我躺的床,我都痛苦的撕心裂肺的叫他們不要碰我!不要碰我!)就過來問我是不是很痛,我痛苦的回答「生不如死」(被邪黨肉體上的折磨的生不如死)。總之身上的痛苦用語言根本就無法表達清楚。
當時北京博愛醫院專家對我有些骨折部位必須要做手術,被我拒絕,但有些部位粉碎性骨折壓逼神經,壓縮畸形壓逼神經等,按目前醫學技術根本無法做手術,我做不做手術都是終生癱瘓。
當時大多數跳樓者都發現自己已骨折,有的是胸骨,有的是脊椎骨、手骨、腳骨、腰椎骨折,有的感覺內臟全部震傷,加上原先在淶水縣公安局檢查站被惡警打傷的部位,總之全身都是痛,甚至有時昏倒站不起來。有三個學員梁秀芳、劉冰、劉惠榮已經昏迷過去,另有兩個學員全身不能動,需要三、四個人幫助才能翻身,惡警只把這四個傷勢最嚴重的學員梁秀芳、劉冰、李建英、劉玲留在北京博愛醫院。然後立即把其它不同傷勢的學員全部強行綁架回高州各看守所進行迫害,對他們不給予治療!
留在北京博愛醫院的四個學員的情形又如何呢?學員被送到北京博愛醫院後,惡警立即嚴密封鎖消息,北關派出所警察賴冠輝和男警察守住門口,河西派出所警察趙衛衛(女)和另一女警守在房間裏監視學員。嚴禁任何人員接觸或採訪、探視學員,了解情況。過來幾天,就進來一夥領導式的,有的拿著相機,很兇惡,對我們很粗暴的、在我們不同意的情況下,強行將我們蒙在頭上的被子掀開,一個一個的拍照。
更甚的是高州市河西派出所趙衛衛,在北京博愛醫院竟然私自貪取領導付給四個重傷學員開飯的幾十元錢,兩天不給學員開飯。直到第三天醫師和護工反映情況,並要求給學員開飯,高州市駐京辦的警察賴冠輝才給學員開飯。
到第五天天還未亮,這四個學員還癱瘓在床,在博愛醫院主治專家不同意學員出院的情況下,火車站也不准重傷癱瘓病人上車的,但高州方面用金錢開路,強行綁架學員離開北京。
我極其痛苦的被他們強硬塞擠進火車,抬放到臥鋪位上,隨著列車開動顛簸,我的身體就像從中間切開拉扯分開兩段一樣,脊椎多次骨折、胸腰椎壓縮畸形壓逼神經鑽入五臟六腑每時每刻都痛的剜心透骨。從北京到廣州,整整四十八小時,全身針刺鑽痛不能動,沒有翻過一次身,有的只能是痛苦的呻吟,真是無法承受的。
途中,同在一個車廂很長時間的一部隊軍官,見四個學員全身不能動,經常發出痛苦的呻吟聲,就關心的問陪同的警察:她們為甚麼傷的那麼重。可得到的回答是她們是被車撞傷的。
原先有關官員曾答應學員讓他們回自己家裏調理身體,並通知家屬在當日下午四點左右在各自家門口接人。但學員回到高州後,突然竟被強行送去高州市人民醫院實行軟禁,以湛傑為首、高州110警察、有關居委會人員、有關單位人員實行二十四小時監視學員。
有一個學員在淶水縣被惡警打的滿身是傷,再加上被迫跳樓又造成手骨、腳骨的骨折,內臟重傷。臨離開北京博愛醫院時,警察急著搬學員上車,竟不給學員穿衣服,只是蓋上一床棉被就搬上車。我讓警察幫學員穿上的褲子(內有一百元),警察不但不給學員穿,還和一些學員的衣服都被警察丟棄在醫院。回到高州市人民醫院時,親屬在門外見此狀況,立即想衝進去幫學員穿好衣服,但高州市公安局治安一科副科長湛傑毫無人性,不管學員身體怎麼樣的疼痛、難受,家屬怎樣的悲痛,他就是一口指定只准一個人進入房內幫學員穿衣服,並將另外的親人拒於門外。還有,湛傑不但不准許親屬看望學員,更沒有人性的侮辱學員的親屬,很多學員的親屬被他侮辱的很傷心的哭。後來只准許學員最親的親人送飯,並且在甚麼時間出入都要登記檢查身份證。當時一個青年男醫生見此情景都忍不住說道:「不能這樣兇惡對待病人!」
在軟禁期間,高州市政法委綜治辦副主任黃旭平與政府的有關官員、廣東衛視「社會縱橫」節目組的工作人員、已被「轉化」的猶大伍文瓊一起到人民醫院採訪學員製作電視節目。學員當時即悟到:我們走出來的根本原因就是助師正法,向政府、向世人證實大法、講清真相、同時救度世人,我們絕不能配合邪惡攻擊誣蔑我們的師尊,不讓邪惡製造假新聞欺騙民眾,更不能造成障礙影響有緣人得法。所以他們向學員提出的問題,學員一聲也不回答。當時他們製造假新聞時,他們的攝製工具不聽指揮,一時錄音機沒電,一時又突然間發現沒有安排醫師、護士護理學員,一時又發現缺少學員打針和補液的鏡頭。他們沒有得到他們想要的東西,只能灰溜溜的離開了醫院。
過了不長時間之後,黃旭平與政府有關官員再次帶領新華社的人員到醫院強行搬一位學員去另外一間診室(學員當時還未能正常行走),傷痛中的學員看出他們想製造輿論誣蔑法輪功,忍不住傷心痛哭,旁邊有一位政府官員對學員說:「你哭甚麼,我們這樣搞的目的是搞資料向上級彙報政府對你們的優待和我們對你們的關懷。」接著一個急診科的醫師(文幹荒)在旁邊說:「是的,我們醫院、醫生、護士對你們同樣是很好的治療和護理。」學員聽到那些違背人道、違背的良心的謊話,立即清醒而肯定的回應說:「我從來不認識你,也沒接受過你任何的治療,你從哪方面講對我的熱情治療和護理呢?」文幹荒聽後立刻羞的滿面通紅。
他們從各方面搞他們所需的材料,最後骨科的護士長(列平)緊急強硬拉背起學員拍照片,並臨時叫一個急診科醫師(文幹荒)和骨科護士長(列平)配合他們做節目。本來骨科與急診科是互不相干的,兩科各自分開的。學員被關禁在骨科,因當時警察為達到他們的陰謀目的,在學員剛進醫院時,他們三番幾次把學員從一樓搬上九樓骨科,不多長時間又從九樓搬學員下一樓(醫生在講,我將變成植物人),就這樣不顧學員的傷痛,將學員折騰幾次後,才定下將學員關禁在一樓,與急診科隔壁。
文幹荒醫師和護士長列平都是為貪錢(協助拍攝完節目後,當場收領了現金),違背自己的良知而配合他們說謊編造假新聞。政府與醫院根本沒有絲毫優待學員。骨科主治醫師是以歧視的態度對待學員,每天早上只是巡查到學員所在的房間,大聲問一句:「同事們怎樣了」。作為骨科主管醫師,連學員骨折受傷哪個部位都不清楚,也不知道,高州市公安局治安一科副科長湛傑看見骨科主治醫師對學員骨折的手腳胡亂用力亂搓,痛的學員差點暈過去,都說主治醫師夠狠。過不長時間湛傑遭惡報被打,卻不敢住高州市人民醫院骨科。
還有X光透視的工作人員似乎怕學員從中找甚麼證據,學員剛進醫院時,他們就拉學員去搞X光透視,但當時有的學員要求照的部位X光透視的工作人員不同意拍照,只是隨便找一個部位,當然學員絕對不會執著常人的任何一種醫療方式,但醫院的工作人員做的行為似乎隱藏了甚麼。
更甚的是,學員剛進醫院第十天,醫院財會就派兩個人要學員支付二千元至三千元醫療、材料費和住院費。學員反問:「我們有些未接受過你們的治療、都不打針、不吃藥,憑甚麼要交付二百元至三百元一天這麼昂貴的費用呢?」其實學員心中清楚只有堅信大法就有超常有奇蹟出現。而且北京的專家也已鑑定現代醫學根本無法令有的學員恢復能站起來的機會。更何況是邪惡的政府工作人員為了他們不可告人的目的,強行將學員非法關押在醫院,而不是學員自願的所為。
當時醫院財會那兩個人當場被學員問的不知怎樣回答,只是吞吞吐吐地勉強藉口說:「你們有的手腳上封的石膏材料費呢。」實際上學員腳上的石膏是在北京上的。最後,醫院財會那兩個人心知醫院的收費已經說不過去了,只能啞口無言,灰溜溜地走了。從中表明醫院確確實實是渾水摸魚,連學員在北京博愛醫院的醫療材料費他們都想混合收取,尤其湛傑曾大聲親口講:「你們放心,政府會出於人道主義醫好你們的。」他們講出的話卻自己打自己的嘴巴,最終結果還是千方百計敲詐學員,要學員支付住院費用。而且還沒有人性的將交不起醫院費用,有北京博愛醫院的專家鑑定終生癱瘓的我和劉玲強行扣押到高州第二看守所強制奴工勞動並非法判刑。
當時四個學員都是躺著吃、喝,站不起來,四個學員都弄成大便不通,因此學員悟到不能長此下去,就默默請求師父加持我力量,我們一定要站起來正常行走,學員正念一出,大法的奇蹟就在學員身上出現。第十八天,我從新站起來,這過程就像初生的小孩一樣,從新學怎樣動手、動腳、翻身,怎樣能坐起來,慢慢再學行走。
叫我丈夫扶我起來還是雙眼發黑,幾乎暈過去,慢慢學行走到走出門外,在走廊外站著,就是微微的小風吹在衣服上都像千萬條皮鞭不停的抽在身體上,疼痛難忍。因為腰還支撐不住身體,只能把雙腳拉回,腰靠在床邊,才能多坐一會兒。惡警見學員從癱瘓的狀態在十多天的時間裏奇蹟般的站了起來,又見學員在各種誘惑、各種壓力下對大法堅如磐石的心(家庭的重重壓力,警察講:「你們講一句不學、不煉了就可以回家療養身體。」)令他們膽戰心驚,馬上加重對學員的迫害。
正如湛傑把學員劫持在廣東茂名駐京辦事處時對學員說:「你們知道公安局是甚麼嗎?」學員個個答不上,湛傑說:「公安局可以公開、又安、又局(局,粵語方言,意思為強迫)。」惡警朱守明、惡警張科長、還有女惡警等,在學員身心受到極大傷害、痛苦下,公開兩次在醫院威逼利誘、非法審訊,實施強行又安、又局,將他們詐騙來的假口供添枝加葉、強行加在我與劉玲身上。
湛傑曾得意洋洋地對學員說:「從經濟上搞垮你們,從名譽搞臭你們,從精神折磨你們」。在我與劉玲還未完全恢復身體、生活還未能正常自理的情況下,惡警湛傑、骨科護士長列平不顧我脊椎多次骨折、多次壓縮性畸形壓逼神經、手臂爆裂骨折,未經我同意,強行把我從床上連拉帶推扯下床,推趕出醫院,其中參與的還有公安局一科科長陳濟光、惡警張科長、一百一十惡警等一大幫兇惡的惡警、惡人滅絕人性地將我與劉玲強行綁架劫持到高州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當時醫院裏那麼多的醫生護士、還有許多病人、病人家屬在場觀看。惡警、護士長的行為真是凶殘之極)。
在看守所我被強迫每天參加十八小時以上的奴工勞動!並帶著傷痛,身體不堪這樣嚴酷的折磨,每天都要在躺著、跪著、站著、坐著之間不斷變更姿勢,還在同修們的幫助下去完成看守所當天壓下來的奴工勞動任務。
剛被非法劫持到高州第二看守所,公安局惡警歐陽科長與六一零有關惡人又在精神上對我們迫害,惡警歐陽科長問:「李建英肯罵(大法)了嗎?」緊接著又在看守所裏強制學員拍假相欺騙世人,我被折磨的痛苦難言,沒過多久,惡警歐陽科長帶著受邪黨矇騙、遭受不了一次次夫妻分離痛苦的我丈夫,拿著肉湯來見我,我丈夫見我被他們折磨的苦不堪言,趕緊拿湯來叫我喝,這邊提出離婚叫我簽字,惡警歐陽科長立刻不准我喝湯,惡警歐陽科長說:「李建英要是肯罵(大法)了,就不用簽字離婚,還可以有湯喝。」可見他們為達到目的不擇手段。之後,我丈夫還是被法院有關人員騙走了幾百元提出離婚的手續費。在看守所裏,就是學員家屬送去的生活費用,也不能自由買東西,只能向看守所購買生活用品,接受其高利盤剝。
三月的某天,把學員非法扣押到高州第二看守所,原高州市市長盧方圓、政法委書記……等其他領導一同到二所「看望」、「關心」學員的身體狀況,市長還親自傳達了上級領導的指示說:「上級領導說對你們這批跳樓者不得判刑、不准打罵,要好好對待,現在你們暫時在這裏安心『養傷』,過幾天就可以放你們回家療傷。」法輪功學員即時提出身體傷成這樣還要被強逼參加奴工勞動,還說政府怎樣「關心」我們。市長馬上當著學員的面吩咐看守所的指導員說不要給他們安排勞動任務。但當領導走後,獄警姚紅英卻說:「市長是主管全市工作的,而所長是管所裏工作的,所裏下達的勞動任務必須無條件完成,就算你們死也都要死出來給我。」
不久,偽善、狡詐的公安惡警朱守明為了欺騙學員簽逮捕證,還兩次哄騙學員說:「過幾天市領導開完會就會放你們回家,或領導討論後會放人。」當學員指出既然放人,為甚麼還要簽「逮捕證」。 惡警朱守明卻說這是形式上的手續,況且上頭都說了不得將你們判刑,希望下次見面應該是在街上,而不是在這裏(指看守所)。實際上他們根本未放鬆過對學員的迫害。四月初,全部學員都由二所轉押到一所繼續迫害,而且連親人都不讓見。惡警朱守明在一所又再一輪對學員非法審訊、捏造事實、逼供。
高州第一看守所與高州第二看守所的生活環境、人數(吃、住、拉同一處)情況是一樣的,每到邪黨的敏感日或每月都要抄倉,搞的人心惶惶。
高州市法院將這些上訪者以「人命案」定罪。在開庭期間,庭下有的便衣公安不准法輪功學員陳述警察殘害學員的事實。審判官(楊明)一口拒絕學員提到對警察不利的陳詞,理由是「與本案無關」。作為起訴證據之一的學員口供,由原高州市公安局一科科長陳濟光與原北關派出所賴冠輝參與製造,裏面指證學員是輕傷。他們毀掉了在北京博愛醫院的病歷等資料。書記員(崔少娟)在開庭期間沒有按事實記錄。
開完庭後,法輪功學員指出其記錄不實,拒絕簽名。但在書記員、法警的威逼、恐嚇下,我們最終被逼簽名。我們被非法判刑三到七年不等。我被他們冤判四年。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上訴期間學員多次指問主審法官楊明以何依據判刑,楊明卻說此案的判決權不在她而是上頭(六一零)的指示。有跡象表明,當時的中共茂名市委書記(現調任廣州市)鄧維龍和高州市委書鄒繼海就曾下令對大批學員判刑。此事引起這些學員家屬和知情群眾的強烈憤怒。
更加沒想到作為高州市委書記的盧方圓自己講出的話沒守信用,不但沒按照上級的指示釋放這批傷殘的法輪功學員回家休養,更加升級迫害,唆使下屬惡警將這批傷殘的學員(吳永堅、袁潔玲、周達瓊、李建英、劉玲、袁潔敏、劉惠榮、袁麗珍)強行綁架到高州市體育廣場,將傷殘的每個學員雙手反銬背後用繩子緊綁,頸部也用繩子綁緊,每個學員身後都有一惡警拉著繩子。惡警威脅說:「你們要配合好,如果開口喊『口號』就將綁在你頸上的繩子一拉,你死定的。」當眾宣讀完判決書後,又拉著學員遊街侮辱示眾。
就這樣,大部份學員分別被綁架到廣東省陽江監獄和廣東省女子監獄。在監獄中受盡勞役、批判、洗腦、毒打等折磨,目的是逼迫他們「轉化」、「服法」,放棄修煉法輪功。我於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九日回到家中。
參與迫害人員:
(一)高州第二看守所所長、警察姚紅英、指導員、高州第一看守所吳代光所長(惡報)、張副所長、羅獄警、程獄警、袁獄警、丘副所長、李健獄警、一所醫生;
(二)公安局湛傑、歐陽科長、陳濟光、朱守明;
(三)檢察員劉雪娟、審判長楊明、書記員崔少娟、陪審員溫伯珍、黃玉蓮;
(四)茂名終審法官李鳴鋒、鄭明海、黎湛紅、書記員徐忠聖。
第四次被迫害
我繼續堅定修煉法輪功,堅持不懈的向世人講清真相,於零七年十月被勝利場不明真相的人(陳日進的妻子)舉報,被勝利場牛武等幾個保安劫持到勝利場辦公大樓一樓,被牛武當著勝利場三個領導和圍觀百姓的面從頭照面打一大巴掌,遭高州市公安局國保、南塘派出所、勝利場保安抄我弟弟的家,搶走大法資料、綁架我弟弟夫妻倆、我丈夫到南塘派出所逼供。
南塘派出所警察、保安、兩個女惡人,南塘派出所程副所長在場,強行非法搜身,搶走真相護身符,高州市「六一零」劫持我到茂名洗腦班。我堅決不配合邪黨人員的一切要求,加上本地區同修的正念加持,使我絕水絕食四天正念走出了黑窩。
回家後「六一零」還不死心,趁我在自家樓下做生意時,夥同南關派出所惡警不顧菜市場眾人圍觀,用六個大男人將我扛到南關派出所,強逼我簽所謂的兩年的勞教書,我堅決不配合併不停的發正念,經過一個多小時的正邪較量,惡警再次失敗,無奈之下只好放人。
此次參與迫害的有:
高州國保黎亮、南塘派出所程副所長、姓盧的警察、勝利場保安牛武;高州市「六一零」:黎新民、伍海鷗、黃生;南關派出所羅勇、南關派出所保安;南新居委會:蘇淑英。
第五次被迫害
二零零八年三月以來邪黨為了死保奧運,在全國範圍內加大力度迫害異議人士、上訪者,法輪功修煉者因講真相更是邪黨害怕的對像,高州六一零、國保、派出所、居委會為了眼前的利益,不聽大法弟子多次的善言相勸,出賣良知,打著執行上面指示的藉口,幹著執法犯法的勾當,繼續賣力參與迫害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為了完成上面壓下的任務,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中午十二點多,非法強搶我丈夫鎖匙入屋抄家、綁架了我。並用不抄家作為要挾手段欺騙我丈夫,用錘砸門砸鎖。二十五日下午我被強行送至廣東省三水勞教所一區三大隊二分隊。
參與迫害:國保:湛傑、黎亮;高州六一零:黎新民、黃姝;南關派出所羅勇;南新居委會:蘇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