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惡如仇」不是純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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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七日】有許多人心是長期形成的觀念、習慣,表現出來也是不自覺的,自己很難發現。比如「嫉惡如仇」的心,乍一看,是個正面詞,在常人中是個褒義詞,沒有一點負面的意思。沒修煉前的我在常人中就是這樣一個人。長期在邪黨文化的灌輸下,對自己認為不好的人或事像仇人一樣對待,自認為是一種善惡分明、光明磊落的良好品格,所以感覺自己還不錯,並沒覺的有甚麼不好。修煉後由於自己沒有學好法,沒有轉變在黨文化中形成的變異的觀念,對同修犯的低級錯誤總是難以原諒,對人的「惡言、惡行」簡直到了無法容忍的程度。

例如我遇到的一件事就是這樣。同修甲(以後簡稱甲或乙、丙)出現了「腦溢血」的病業假相。本來她丈夫和兒子就反對她修大法,出現此病業症狀,已兩次送她到醫院住院治療,也不准她聽師父的講法,並阻止同修看望。她自己也認為這是病業假相,是舊勢力鑽自己修的有漏的空子進行迫害。但是在那樣的家庭環境裏,被逼得像常人一樣治療吃藥,又不能學法,當然效果不會好,同時還面臨再次送她去住院治療,她也很痛苦,想擺脫那種環境。同修乙和同修丙都是一個片區的協調人,她們商量(當時我也在場),認為她要擺脫那種困境,只有暫時離開家庭環境,與同修在一起,學法、煉功、發正念、向內找,才會有轉機。甲雖然半邊手腳不靈活,但還是可以慢慢的移步。……這時甲的兒子正在給乙打電話追問她媽的去向,又不講道理。

乙一直比較精進,我還在心裏敬佩她,過程中卻犯了一個很低級的錯誤,等於是出賣了同修──別人一說要報警就把同修說出來,是不是到關鍵時刻連佛都要出賣了啊!對此我情緒反應比較激烈。

過程中,乙說:甲的兒子如何騷擾她們……;一年輕同修說:他再騷擾,你也可以報警、請律師;丙說:她認識一個律師問一問這種情況怎麼辦?另一同修問甲本人的意見,甲說:我的命都是大法給的,是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肯定要堅持修煉……;乙又問我:你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辦? 我不假思索的就說:我死也不會把人交出來!當時還覺得自己挺仗義的,根本認識不到自己有甚麼不對、有甚麼人心,自然就沒想到如何放下了。

後來我學習師父的《洛杉磯市法會講法》,其中講到「你碰到的任何問題都不是簡簡單單的,都不是偶然的,都不是常人中的問題,一定與修煉有關係,與你提高有關係。」又說 「修煉就是向內找,對與不對都找自己,修就是修去人的心。」 這時我才想,這件事情我表現的是一個甚麼人心呢?腦子裏冒出個「嫉惡如仇」,對,就是它。

通過學法和看明慧交流文章及用MP3聽「解體黨文化」,我認識到「嫉惡如仇」、「愛憎分明」、「對敵人要像秋風掃落葉般殘酷無情」,這就是邪黨文化、階級鬥爭的那一套東西。我心中不禁一驚,沒想到還有這麼深的一顆毒瘤扎在我身體的微觀中而不自知。 這可能與自身在邪黨長期灌輸的黨文化過程中形成的觀念和思維的方式有關,也可能與舊勢力安排的因素有關。

還認識到「嫉惡如仇」是情的產物,是魔性,也是一種惡,是不善。因為有「嫉惡如仇」的心,進而還衍生出其它各種人心,如指責怨恨心、爭鬥心、憎噁心、顯示心、妒嫉心、在同修之上、看不起人的心、證實自己的心、為私為我的心等。如乙聽甲的兒子說:他要到派出所去報警,乙就說出甲在XX地方的XX商場。我馬上就聲色俱厲的說:你剛才還說不知道,現在怎麼又說得那麼具體啊?這明顯是一種強烈的指責怨恨的心。而如果是面對一個不太精進的學員,我就不會有那麼強烈的反映了。

從「嫉惡如仇」的表面意思看,也沒有做到善和忍。我們是走在神路上的人,「慈悲是神永恆的狀態」[1],神怎麼會嫉惡如仇呢?修煉人沒有敵人,沒有仇恨,佛法修煉以慈悲為懷。痛恨、如仇哪裏有慈悲可言?是不符合大法 「真、善、忍」特性的,都是該修去的黨文化的東西。從自我的因素看,是因為自己從根本上沒有捨盡自我,和為私為我的心,缺少先他後我、無私無我的善心,因而不能寬容大度,容忍別人的錯誤;不能海納百川,形成整體。這對個人修煉和救度眾生都是不利的。對同修暫時不在法上的狀態不能寬容、諒解,對人的惡言、惡行無法容忍,那就只能是人。走在神路上的大法弟子,至今還是人的狀態,甚麼時候才能走向神呢?

要走向神,關鍵是要多學法、學好法,轉變那些不好的觀念和思維方式,用大法來洗淨自己,真正的同化大法。

由於層次有限,如有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合十!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洪吟三》〈為何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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