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裏關押的人員,從早上五點半起床開始勞動,一直到晚上六點四十五分才能收工,中間沒有休息時間,只有吃飯、上廁所那點時間,算是休息了。所幹的活是生產用膠,都是有毒的,為了榨取更多的黑心錢,惡警嚴密的控制犯人,不准犯人說生產膠是有毒的。
二零一三年一月四日,管教把宋寶琴(非法輪功學員)叫到411倉庫,讓她供出是誰說出來的生產膠有毒,宋寶琴不肯說,就遭到毒打,臉被打腫,左眼大面積積血。打她的兇手是金立華、朱丹、張曉輝等。這是一般關押人員的承受,但相對法輪功學員,為了堅持心中的信仰,遭受的肉體與精神的迫害,其慘烈程度無可比擬。
長春法輪功學員劉君,五十歲左右,二零一二年五月八日,被非法勞教一年。因不配合邪惡,拒不書寫「不修煉、污衊大法」的「五書」,經常遭到惡警的毒打、罰站,不讓睡覺等,她曾經被惡警強迫在空房間罰站一個月,還被罰坐在兒童塑料小圓凳子上面,一個月。這種小凳子可不好坐,惡警只允許她坐在小凳子的三分之一處,這樣的酷刑,用心之毒,也只有中共惡黨的警察才能想出來。被迫害的時間是從早上五點半一直到晚上十二點方可睡覺。
酷刑演示:抻刑 |
劉君還遭受過勞教所的「抻刑」折磨,被抻刑三十多個小時,抻刑的時候劉君心臟病復發,全身抽縮,可幫教金英淑等人說沒事,逼出決裂書。後又因不看洗腦光盤,不寫邪教二字,又開始在409房間酷刑折磨,白天被吊在高蘭上,晚上十二點以後又銬在床上,酷刑折磨四十多個小時。
「抻刑」就是把人的四肢捆在男人用的單人床上,中間懸空,整個身體被架空,全身的重量幾乎都壓在了四肢上面,疼痛難忍,非常難受。沒有強大的意志,任何人都挺不了多長時間。四大隊的惡警就是用這種酷刑來折磨那些堅定不移的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八月末,邪惡的幫教張曉輝向惡警私下裏打報告,要求請社會幫教過來折磨法輪功學員,這個惡主意,被所長李紅批准。九月二日先來個名叫金英淑的人(都說是假名,有的說是姓趙),九月四日,又來一個名叫吳慧敏。她們與惡警朱丹、金立華、張曉輝沆瀣一氣,開始對法輪功學員動用邪惡的抻刑。
被施以抻刑的法輪功學員,除劉君遭 「抻刑」折磨三十多個小時,還有:法輪功學員費桂玲被抻刑一天一宿,打人兇手是朱丹、金立華、張曉輝和孫佳。
長春法輪功學員王蘭英, 五十六歲,被抻刑兩次,長達五十個小時,腿疼了好長時間。王蘭英一次和大夫反映被抻的腿疼,就因說了實話被罵了很長時間,惡警朱丹、金立華等人竟然恬不知恥的罵她沒有良心,不知感恩等,所謂的「感恩」是:王蘭英被電棍給電擊過幾次,惡警允許她用熱水泡過腳。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39歲的樸太淑、六十四歲的明豔波、五十二歲的張儉英、五十四歲的徐輝、五十六歲的雷秀香都被抻刑迫害過,在慘無人道的迫害中,違心的寫下了惡警所要的黑材料,那些黑材料,惡警知道她們都是在高壓下的不真實的假話,所以對她們動用抻刑後,仍然用犯人「包夾」,也就是嚴密監控,在勞教所期間,明豔波、雷秀香、張儉英被折磨的身體出現了嚴重的病態,其家人辦保外就醫。但雷秀香勞教一年九個月,又被強迫加期一個月,直到二零一三年一月七日回家。
吉林法輪功學員張儉英,五十歲左右,二零一二年五月中旬,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期間,被迫害的出現了嚴重的糖尿病,血壓高達180─220mmHg(收縮壓),即使張儉英的血壓超過臨界值,惡警也絲毫沒有一點同情心,照樣迫害她,同樣逃不過罰站、罰坐、不讓睡覺,這種酷刑,只是比別人輕一些,這樣的迫害,持續了五個月之多。
吉林法輪功學員明豔波,六十四歲,二零一二年五月末,被非法勞教一年,雖然是高齡老人家,惡警還是照樣強迫她罰站、不讓睡覺,經常挨打、挨踢,折磨時間長達兩個多月。
長春法輪功學員樸太淑(因不報姓名都叫她無名氏),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日,非法勞教一年。有一天,正好是週六,多數管教不上班,因她不報姓名,被惡警辱罵、毒打,直到第二天週日,不是惡警朱丹的班,但是她特意趕來上班,見面就是一頓亂電。週一管教都上班了,惡警把樸太淑帶到辦公室,金立華、朱丹、張曉輝三個惡警,一起拿著電棍,三根電棍在她身上同時電擊,她的皮膚被電擊火烤,已經沒有一塊正常的皮膚了。每天早上五點半開始罰站,一直站到晚上十一點,吃飯都不讓坐下。八月二日被叫到管教的更衣室,把雙手銬到上下鋪床的最高護欄上,再用電棍逼供,要把姓名逼出來,其慘叫聲全車間的人都能聽到。到九月三日,罰站才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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