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日起,青島即墨市610組織(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協同即墨市國保大隊、即墨市公安局和有關派出所等,在即墨城糾集和出動數十名警察,瘋狂抓捕法輪功學員,肆無忌憚的到法輪功學員家中非法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DVD和手機等物品。徐寶臻、江守忠等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等被綁架。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在即墨政法委和「610」的操控下,即墨法院冤判法輪功學員徐寶臻、江守忠七年。二人已提起上訴,家屬亦請了兩位正義律師。
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律師去青島中院遞交授權委託書和律師函時,法官任道亮拒絕接受,無理地要求出示一個由北京市司法局出示的一個律師可以代理這類案件的證明,方可接受。由於說法是荒謬的,是違反法律的卑劣行為,律師拒絕配合,並向法院內部和紀檢委投訴,但是打了幾次電話,均無人接聽。最後,律師只得把授權委託書和律師函投遞到法院內部信箱裏,並拍照留存。並給任道亮留言:希望你能嚴格根據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外來壓力的干擾,拒絕執行違反法律的地方錯誤決定。
三月、四月份,家屬到青島市中級法院找任道亮法官,任道亮堅持要律師出具北京市司法出具的准許代理該案的證明,故意刁難律師。 四月二日家屬去位於青島市市南法院南門的青島市中級法院信訪接待室反映任道亮法官的違法行為,誰知接待人員竟挑撥離間稱如果律師開不出證明就是假律師並明確告訴家屬只能找任道亮,無奈家屬再次找任道亮,任道亮稱律師委託文件已經收到,但不一定能開庭。
四月九日,家屬從外人口中得知該案已經秘密判決,但時值今日,家屬、律師均未得到任何開庭通知和二審判決。
青島市中級法院的違法行為,嚴重侵犯當事人及律師的合法權利,他們的行為必將受到正義與歷史的審判,請還對邪黨抱有任何幻想的人們早日覺醒,退出中共黨、團、隊,認清它們的邪惡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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