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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金香獄中突然死亡 監獄、檢察院掩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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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三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明慧網三月六日報導,四川簡陽市法輪功學員雷金香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在四川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據悉,簡陽檢察院介入,強迫家屬必須同意法醫解剖遺體,並逼迫家屬必須同意當天火化遺體。令人質疑,簡陽檢察院是在為四川女監掩蓋事實、毀滅證據。

雷金香

雷金香,女,六十四歲,身份證出生日期一九五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八日被非法判刑九年六月,後被非法拘禁於簡陽養馬河四川女子監獄,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在簡陽養馬河監獄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上午八點多,家屬接到簡陽養馬河監獄電話,對方聲稱:雷金香晚上在三監區監舍看書,到三點後突發心肌梗塞,被發現沒有知覺,五、六點鐘在監獄醫院搶救,七點過搶救無效死亡。

當家屬趕到養馬河監獄,卻被告知雷金香遺體已被送至火葬場。家屬又趕到火葬場,但警察只許直系親屬看遺體。親屬看到雷金香遺體面部發烏,鼻子發紅。

雷金香的直系親屬哥哥、姐姐和妹妹,都是老實巴交的老農民,根據傳統,他們希望人已死,就不要破壞遺體,但簡陽檢察院逼迫他們必須同意法醫解剖遺體,而法醫則稱雷金香死於心肌梗塞,並取走內臟做檢驗,檢察院繼續逼迫家屬必須當天火化遺體。家屬本不同意,但他們通過各個渠道施壓,家屬堅持到二月一日晚上,最後在壓力下被迫違心簽字認可。

由於法醫稱雷金香死於心肌梗塞,所以養馬河監獄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是讓人不解的是:監獄甚麼時候同意被非法拘禁的法輪功學員可以自由看書,而且可以看到晚上三點了?為甚麼遺體帶有窒息的特徵(心肌梗塞遺體表面無明顯特徵)?為甚麼家屬不願解剖遺體也必須強行解剖?為甚麼取走內臟?為甚麼著急必須當天馬上火化?這很容易讓人質疑是在毀滅證據和做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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