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家哥三個,我家是老大。一天公公和我們說要商量一下老人歸屬(養老)問題,就把他家的親戚找來作見證人。公公決定在我家養老,這就涉及到家產的問題。公公有一垧半的承包田,我小叔子種著呢,以前口頭協議讓老三種五年,已種了兩年,還有三年。公公決定把地要回來,因為這是養老田。三小叔子就不同意了,還要種三年!
按照常人的理,這地必須得歸我們,三小叔子就是不同意,丈夫生氣了。我的心裏也憤憤不平,但轉念一想,我是個修煉人,怎麼能把利益看的這麼重呢? 頭腦裏想起師父講的有關的法:「舉個例子,有一天單位分房子,領導講:缺房住的人都過來,擺擺條件吧,講一講個人如何需要房子。各說各的,那人不吱聲。最後領導一看就他比人家都困難,房子應該給他。別人說:不行,房子不能給他,得給我,我如何缺房子。他說:那你就拿去吧。」[1]「常人有常人所追求的,我們不追求;常人有的,我們也不稀罕;而我們有的,常人想要也要不到。」[1]於是我和丈夫說:「咱不要了,咱聽師父話。」
丈夫是常人,但是他知道大法好,相信大法。我們就把這顆心放下了,心裏也平衡了。丈夫說我學大法把家人都改變了,大法真好。周圍的人也說我變了,都看到了修煉大法的人的變化,和大法的美好。
師父教我們的是佛法修煉,所以能改變人。師父要把我們度成無私無我的覺者,謝謝偉大慈悲的師父!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