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3日早6點30分,曲廣義在家門口被二道分局的人逮捕,二道分局的人從其身上搜到家門鑰匙,分局的人隨即將他家的門反鎖,將高桂波反鎖在家裏,高桂波著急去上班,7:10分左右開不了家門鎖,便給妹妹打電話,讓妹妹去給她開門以防上班遲到。7:30分,其妹妹急忙去給其開門,還沒等門打開,高桂波和她妹妹兩人都被二道分局的人逮捕,警察以錢幣印有文字為由,從曲廣義的妹妹的包裏搜走八百元錢,拘留半個月後,高桂波的妹妹被釋放出來,高桂波的妹妹事後發現哥哥曲廣義所居住的房子被分局的人翻的亂七八糟。經過簡單清算後發現家裏全部值錢的物品都已不在,其中包括存摺若干,電腦一台,現金一千多,無論是床上床下,還是櫃裏櫃外,裏裏外外都翻個底朝天。
2012年9月28日,曲廣義的妹妹被分局釋放的同時,高桂波被押送到長春市第三看守所,10月20日,二道分局電話通知曲廣義和高桂波的家屬到二道分局取檢察院的逮捕證,在此期間,不允許任何人接見,並且以看守所裏面有賣的為由不讓送去一些日常用品。從逮捕那天開始到現在已有五個月左右,不知曲廣義和高桂波在長春市第三看守所是何情況。
2013年1月30日,曲廣義和高桂波委託法院辦案人通知家屬請律師,並說明中國新年前後開庭審判。
附:目前所謂的「證據」是二道分局的執法人員在曲廣義家中搜出印有「法輪大法好」的印章,二道分局的認定錢上的宣傳的標語是曲廣義傳播的,實際上印有宣傳字跡的錢幣都是用電腦打印出來的,而曲廣義家中並沒有打印機之類的設備。更重要的是,這些印章和標語根本不能作為所謂的「證據」,公民有權製作、擁有這些印章和標語,這是憲法賦予的信仰和言論的權利。
曲廣義曾有過兩次勞教,高桂波曾有過一次勞教。大體的過程就是這樣,最初是因為高桂波的單位人員舉報而引起的整個事情,單位有三人被逮捕,但至今為止都已被釋放。
為了集體配合營救同修,希望長春市大法弟子長時間、高密度發出強大正念徹底解體另外空間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一切邪惡。徹底鏟除妄圖非法庭審二位法輪功學員的邪惡計劃,立即無條件釋放二位法輪功學員,同時加持兩法輪功學員的正念,正念闖出魔窟,早日回到正法洪勢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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