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警察行黑社會綁架之實,反誣告被害者「襲警」
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上午八時左右,礄口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陳志龍、徐進平、蔡曉兵、姜然身著便服,開著一輛外地牌照的麵包車,夥同社區的曹金保〔主任〕李雙利等人直入武漢市第一拘留所,將非法拘留十天期滿的法輪功學員黃海英劫持上車,正準備再次綁架到洗腦班繼續迫害。
當車行至拘留所大門時,黃海英的兒子潘登發現母親被不明身份的人所劫持,於是攔車救出母親,並質問車內的幾個人:你們是幹甚麼的?
即使按中國現行法律講,五月八日黃海英應獲自由身並受法律保護。礄口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陳志龍、徐進平、蔡曉兵、姜然綁架黃海英,已構成綁架罪。
五月十日下午,礄口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陳志龍、蔡曉兵、姜然身著便服在潘登居住的漢陽區月湖社區附近蹲坑。潘登剛離家不遠,遭到陳志龍、蔡曉兵、姜然等人的綁架襲擊。抵制中,有圍觀者報警,潘登以及陳志龍、蔡曉兵、姜然等人被帶到武漢市漢陽區月湖橋派出所。綁架者陳志龍、蔡曉兵、姜然等人當時被放走,而被害者潘登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又被非法關押在漢陽陶家嶺看守所至今。
事後,惡警陳志龍、蔡曉兵、姜然做偽證誣告潘登「襲警」,陳志龍耍賴說是被潘登打傷;社區人員曹金保、李雙利還作旁證人。
武漢市漢陽區月湖橋派出所負責此案的殷所長、冷副所長匯同漢陽公安分局以陳志龍等人的偽證誣告,起草了所謂潘登「襲警」案卷,移交到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
二、北京律師介入 「襲警」不成立 公檢法耍流氓升級
面對誣告,潘登的家人及親友聘請北京律師介入,律師在往返於月湖橋派出所、漢陽區檢察院多次交涉,在漢陽陶家嶺看守所見到自己的當事人潘登。交談中得知,五月八日,礄口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陳志龍、徐進平、蔡曉兵、姜然身著便服,開的車不是警車,而是一輛外地牌照的麵包車,也沒有出示證件,潘登也不知道他們是警察。
五月十日下午,礄口區警察陳志龍、蔡曉兵、姜然身著便服跨轄區,在潘登居住的漢陽區月湖社區附近蹲坑綁架,在綁架過程中遭到潘登的抵制,如果說警察陳志龍等人此時是在執行公務,是不成立的;而且穿便服、跨轄區則是違紀違法的。「襲警」之說不成立。
面對事實,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不得不以事實證據不足,將所謂潘登「襲警」案卷退回漢陽公安分局。
北京律師的介入,使中共公檢法負責此案的人員感到耍流氓手段不方便,他們不但不收斂,反而耍流氓手段不斷升級。
三、恐嚇威脅家人辭退北京律師 謊言欺騙家人勸其認罪
礄口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陳志龍等人找到潘登妻子單位,追找婆婆黃海英的下落,還耍賴說自己被潘登打傷要求賠償,家人不得已請陳吃飯送禮。同時,家人多次遭到漢陽區月湖橋派出所負責此案的殷所長、冷副所長、漢陽區檢察院、漢陽區法院等不法人員的騷擾、威脅恐嚇;要求家人:必須辭退北京律師,再請一個武漢律師,否則對潘登不利;謊言欺騙家人勸其認罪:要家人勸潘登認罪。說甚麼認罪了好結案,一結案就放人,否則會無限期關下去的;有一個人零口供,在裏面關了六、七年了,到現在還關著。
可憐潘登的父親、潘登的妻子,不知中共公檢法人員是在用謊言欺騙他們,是在耍流氓手段。
十二月十一日,漢陽區法院開庭,對潘登進行非法庭審,潘登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其家人方知上當受騙。
從潘登的被綁架、非法拘留、關押看守所到非法庭審、判刑的整個過程中,中共公檢法人員的流氓行徑,向人們展示的是中共流氓的邪惡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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