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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江西民眾繼續簽名呼籲無罪釋放戴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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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明慧通訊員湖北、江西報導)湖北黃岡中級法院裁定黃梅縣法院程序違法,二零一三年七月撤銷了黃梅縣法院對戴美霞的刑事判決,要黃梅縣法院「重新審理」。近日,有六百多名湖北、江西民眾簽名、按手印,要求黃梅縣法院立即無罪釋放戴美霞女士。這是繼半年前黃梅縣兩千多名民眾簽名聲援戴美霞之後的再一次民意展現。

江西民眾簽名、按手印要求釋放戴美霞女士。
江西373名民眾簽名、按手印要求釋放戴美霞女士。

湖北237名民眾簽名、按手印要求釋放戴美霞女士。
湖北237名民眾簽名、按手印要求釋放戴美霞女士。

四十二歲的戴美霞女士,湖北黃梅縣小池鎮塗嘴村人,曾身患多種疾病,修煉法輪功得到了康復。九九年後屢遭當地警察迫害,一家三口被逼迫到江西九江市謀生,現在家住九江市三中對面。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早晨,戴美霞下樓過馬路準備買防盜門,突然遭到黃梅縣和九江市的蹲坑惡警綁架。兩天後,五月十二日,黃梅公安惡警把美霞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洗腦班),酷刑折磨八十八天。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黃梅縣法院對戴美霞非法開庭,來自北京、廣州兩位正義律師從法律角度闡明《憲法》賦予公民信仰、言論自由,戴美霞信仰法輪功合法,要求法庭無罪釋放。庭審中,一法官當場昏迷倒地,令在場法庭人員驚恐不已!可黃梅縣法院不顧上天的警示,強行誣判戴美霞五年。

戴美霞上訴到黃岡中級法院。二零一三年七月,黃岡中級法院裁定黃梅縣法院程序違法,撤銷了對戴美霞的刑事判決,要黃梅縣法院「重新審理」。

戴美霞被非法關押在黃梅縣看守所已經一年六個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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