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漫談:因果不虛 報應昭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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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接上文

(三)奸詐非常 家敗人亡

這是發生在明代年間的事。吳庸言少年時一表人才,又有見識,一位相士見後告訴他:「你骨骼勻稱,是可以享受五福的人,應當多做善事,來迎受上天對你的庇蔭。」隨後又指他的心說:「只怕這裏作怪,難以保證你不學壞,望你能自戒。」吳庸言隨著年歲的增長而心計越來越深,說話口是心非,表裏不一,或者謀奪別人田產;或者詐取別人錢財;或者教唆別人打官司;或者破壞別人婚姻,報復私怨;或者令人骨肉離散,從中取利;種種作惡,不止一端,甚麼壞事都幹。

一天,吳庸言偶然遇見以前見到的那位相士,相士驚駭地對他說:「我告誡你不要做壞事,為甚麼不聽我的話?你的骨骼已經大為改變了,真可惜呀。」吳庸言欺誑地說:「我日日行善事,時時存善念,一舉一動都無愧良心,你憑甚麼這麼說我?」相士說道:「你不要瞞我,不管甚麼人,只要他行善積德,上天就會賜福德澤給他,表現在臉上必然是光華潤澤。可是你滿臉兇紋,萬端的苦惱快要來到了,目前你的家業恐怕難屬於你了。」說罷嘆息而去。

吳庸言思量自己半輩子積蓄,家裏的糧食可吃十年,衣服可穿一輩子,何況憑著自己心計過人,發大財有甚麼困難,不難積百成千,積千成萬,相士的話,不足為信。他心計再深也料想不到惡貫滿盈就要覆滅,皇天不佑惡人。不久,天發洪水,他家田地被大水淹沒,房子被火燒光,意外損壞破費的事,一件一件接踵而來,沒多久折騰的一貧如洗,愁腸不解,飢渴難忍,如身處地獄之中,不久抑鬱而死。由此可見,禍福起於心,切莫費盡心機貪財求利,唯有積德行善才是人生之正途,心善身語善,心惡身語惡,做人以修身治心為要,起心動念能不慎乎。

(四)棄法受賄 殃及子孫

明代時,張申有一次因生病而恍惚中到了陰間,見到閻王升堂問案,有個戴著枷鎖的人,跪在階下受審問,仔細觀看,竟是鄉紳李某人。

閻王查閱記錄,過了很久才對李某說:「你的壽命應該是八十四歲,有三個兒子,一個做太守,一個當縣官,一個中翰林,孫子們都能繼承書香世業,只因某年某事,你不該接受某人的錢,雖不是逼迫勒索,實在是違法,因此要減壽。又某年某事,你一時逞怒把某人當場處死,因此奪你十二歲。你做官五年,有時因接受贓銀,有時因任性作惡,大小不一,都照你所犯的罪行,減除你的壽數。現在雖然你已死了,但還有餘災,應該加在你兒孫身上。」李某伏在地上,苦苦求饒,閻王說:「這裏賞功、定罪,都按照天律,沒有一點差錯,不比你在世間做官,是非曲直,可以隨你的意思。」即命差役道:「押到罰惡司收管,剩下的罪孽,由他的子孫填補,並把張申放回。」

張申醒後,自念道:「李某所做的那些壞事,鄉人多不知,還認為他不錯呢,哪知在其隱蔽深處,卻有如此多不可告人之事。如今陰間已扣除他的壽限,還要報應到他的子孫,可見上天的法律是多麼森嚴啊。」就把此事深藏在心中,暗自觀察先不告訴別人。過了三年,李某的幾個兒子,窮的無立錐之地,兩個孫子,都瞎眼殘疾,田地房產都賣光了,全家住在墳場堂屋裏,終身乞食過日。這個事例正說明「司命隨其輕重,奪其紀算,算盡則死,死有餘責,乃殃及子孫。」「算盡則死」是指造惡太多把自己的福壽都折損盡了,命也就完了,如果死有餘辜,還將殃及子孫。可見人生在世,須要深自反省,做到慎獨和無過。不要以為做一樁別人不知道的壞事,以為可以瞞過別人,殊不知可以瞞過人,但瞞不過天地神明,瞞不過自己的良心。其實哪怕人動一個惡念,內心深處即使是很微小的不正之念,神明都窺察的一清二楚。

從以上幾個事例可以看到因果報應絲毫不差。古語云「是道則進,非道則退,不履邪徑,不欺暗室」,才能「天道佑之」,警示人們要正視因果法則,為人切莫欺心,因為「舉頭三尺有神明」、「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而當今中共卻逆天叛道,強制給人們灌輸邪惡的黨文化,鼓吹無神論,不讓人相信因果報應,不敬神佛,無惡不作,以惡為能,妄想把人帶向墮落的深淵,使社會道德淪喪,迫害修「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必遭天譴。天佑中華,天滅中共,越來越多的人們退出了中共的黨、團、隊組織並徹底認清其邪惡本質,做出了正義的選擇。遵循天理而為善,才是做人最重要的,才能得到上天的佑護,才能擁有光明美好的未來。

(取材自《法苑珠林》、《太上感應篇例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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