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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鳳城市六旬李芹被迫害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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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鳳城市63歲的法輪功學員李芹,被迫流離失所多年,於2012年11月14日含冤離世。李芹於2005年11月15日被綁架、迫害致生命垂危後「保外就醫」。

李芹修煉法輪功後,獲得了身心的健康,醫院沒治好的多種疾病不見了。2005年11月16日,她與法輪功學員佟淑芳、馬育新三位婦女正在鳳城市大堡鎮保家村的公路上行走,一輛麵包車開過來,三個警察 從車上下來問她們:「你們是幹甚麼的?」她們回答:「走路的。」警察謊稱:「我們是林業站的,有人舉報你們是偷木材的,跟我們走一趟。」並強行將她們推上車,她們不上車,警察說:「不要緊的,去大堡派出所認一認人,不是你們的話就把你們放了。」結果把她們劫持到大堡派出所。

在鳳城看守所,惡警對李芹刑訊逼供,拳打腳踢,並用電棍電擊李芹;其中還有一惡警用手拽住李芹的頭髮狠命地往牆上撞。李芹一直絕食反迫害,遭獄醫等人多次野蠻灌食,最後導致生命垂危。看守所怕承擔責任,讓李芹家人將其保釋回家。待李芹身體剛有好轉,鳳城市中共政法委副書記李洪全夥同國保大隊關威等人,欲再次非法關押李芹。李芹被迫流離失所。

2006年2月20日,鳳城法院在未查清事實真相的情況下,對佟淑芳、李芹、馬育新三人非法判刑3 年半、4年、5年。馬育新、佟淑芳對判決不服,上訴至丹東市中級法院。2006年12月,丹東市法院認為此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了鳳城市法 院的判決,返回重審。

李芹的老伴和兒子已失業多年,全家只靠李芹一人的一點微薄的退休金維持生活。待李芹流離失所後,惡警多次上門騷擾,對李芹的老伴進行威脅,並停發了李芹的退休金,致使老伴和兒子失去了唯一的精神支柱和生活來源。老伴不得不上市場做點小本生意以維持生活,爺倆在家艱難度日,兒子思母心切,整日以淚洗面,借酒消愁。

2012年正月李芹聽說老伴身體不好,兒子又天天酗酒,她結束了在外漂泊六年的生活,回到了已經不像「家」樣的家中。她頭一天回家,第二天就接到了檢察院的電話,對方告訴她:你有個「案子」在檢察院,過來結一下……。

在惡黨迫害的巨大壓力中,李芹於2012年11月14日含冤離開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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