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佛光普照,禮義圓明
二零零一年,我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市房山區看守所。一天下午,關押進一位當地婦女,氣呼呼的走進倉房,一屁股坐在倉板上。無論別人問她甚麼,她都不搭理,也不吃飯,勸她也不聽。大家吃過晚飯,收拾完飯盒之後,管倉的牢頭就開始命令她搞衛生擦鋪板,說這是我們的規矩,新來的都得幹活,她不吃這一套理都不理。於是牢頭讓手下打她,她吭都不吭一聲。牢頭無奈就說,既然你不幹活,晚上不許睡覺,反正人太多也沒地方睡。
晚上大家都睡覺,她真的不睡就坐在鋪板角落邊還氣鼓鼓的。到了後半夜,我們幾個大法弟子起來煉功打坐,她就靜靜的看著。
到天亮大夥起床的時候,她主動幫大家收拾鋪蓋,幫拿飯盒盛吃的,也不用人勸就自己吃起來了。大家怪怪的看著她,怎麼變了一個人了。吃完早飯,她又主動幫著洗刷飯盒,然後大家坐板。這時,她主動的說話了。
她說自己的丈夫拋下她和兩個孩子,去和另一個女人成家,她一氣之下,跑到他們家去放火要燒掉他們的房子。誰知他們報了案,就把她抓進來了。所以她越想越氣,氣的夠嗆。後來看見我們靜靜的在那兒打坐,她看著看著覺得很舒服,忽然發現自己心裏一點氣恨的感覺都沒有了。所以,才出現了上面那一幕。
我們告訴她這是能量場的作用。李洪志老師在《轉法輪》裏講:「有壞思想的人,想不正確的東西的時候,在你場的強烈作用下,也能改變他的思想,他可能當時不想壞事了。可能有人想罵人,突然間改變思想,不想罵了。只有正法修煉的能量場,才能起到這樣一種作用。所以在過去佛教中有這樣一句話,叫作「佛光普照,禮義圓明」,就是這個意思。」
大家聽了覺得神奇。後來,我們和她談了師父在《轉法輪》裏講的做好人的道理,失與得的關係。她很接受,並表示很後悔,現在擔心家裏的兩個孩子。我對她說,記住大法好,把心放下,一切都會好的。她說會記住大法好,如果能回去,就做些小生意把孩子養大。不久,她獲得釋放。臨走時,很高興的和我們道別。
二、牢頭總會先關心的問一句
後來,我被調到另一個倉房。有位大法弟子幾次被國保大隊的惡警非法提審,惡警把她的兩隻手拉到後背反銬著,再打她耳光。這樣很容易把手弄殘廢,而且已經發生過這樣的事了。牢頭知道這件事以後,出去放風的時候,就對管倉的幾個警察說:那些大法弟子是修佛的,最好不要打她們。然後,就談她親身經歷的一件事。
有一個晚上,抓來了十幾個大法弟子,都被戴上手銬。可是,到半夜的時候,除了兩、三個人手銬沒掉外,其他人的手銬全部都自動掉落。她趕緊報告當班警察,警察不相信,叫她重新給大法弟子銬上。她說這回我拼命往大法弟子手上使勁銬,其中有一個大法弟子給她的印象很深,這個人很胖手上自然很有肉了,手銬把她手上的肉掐得緊緊的。可是,過一會兒這些人的手銬又全部自動脫落。這回她不得不相信是真的,當班警察也知道。
這些警察聽了以後,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有所收斂。這位牢頭把這件事告訴了我,並且說以後有人進倉她總會先關心的問一句是大法弟子嗎?
三、神奇的戒煙
二零零五年我被非法關押在當地拘留所。在那裏遇到了一位許阿姨,她半生坎坷,吃了很多苦,這次為了給改邪歸正的兒子置辦喜事,偷了雇主的金項鏈,事發後雇主報了案,所以她被拘留了。
後來,她看我在打坐煉功,知道這不是一般的功法,也感覺到我和其他犯人不一樣,主動和我交談。她告訴我,她是皈依佛教的,現在做出這種事,半生清譽就毀了,也沒臉見親友,回去後要自殺。我告訴她,我師父在《轉法輪》第七講就談到殺生問題,不能殺生,殺生罪很大;自殺也是殺生,而且死後更加苦,靈魂沒有著落。而且你是一家之主,是孩子們的精神支柱,你如果自殺了,他們會垮掉的。
經過一次次的交談,她表示不會自殺,要好好做人。並且每天除了吃飯、睡覺外,虔誠的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還教她背師父寫的《洪吟》詩句。
我們大概相處了一個多月,當她得知我過幾天要被非法送去勞教所,就對我說,本來我是不說的,但你就要走了,我還是要告訴你這個大法弟子。這個法輪功真的很神奇,我就這樣誠心的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還有背你教的詩,我抽了十五年每天兩包的煙癮就不知不覺戒掉了,現在那幾個吸毒犯一抽煙,我就躲的遠遠的,一聞到那個味道我就想吐。而且我常年臉上長一種小痘很癢,只能專門用一種藥膏能止癢卻治不好。你瞧,我現在臉上光光的,甚麼疤痕都沒有了。還有我的心臟病常常會發作,不管怎麼難受都得起來走,如果躺下來就會死過去的。我剛進來時發病你也看見的,在這裏和你相處這麼長時間,我的心臟病再也沒有犯過。這個法輪功是神奇,我回去後也要煉。
我聽了很意外,我說李洪志師父在《轉法輪》講:「在這個學習班的場上沒有人想到抽煙,你要想戒,保證你能戒,你再拿起煙抽就不是滋味。」我不知道你會抽煙,所以沒有告訴你這個問題。沒想到師父竟然幫你把煙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