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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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一日】在家庭中過心性關,是我修煉中的一個難關。因和丈夫性格相反,互相看不慣,矛盾不斷。我修煉後,他說話,我一般不搭理。從去年夏季,我們的矛盾突然惡化,家中一切事他來了個我行我素,成了個獨斷者,我手中僅有的一點生活費用他也要,他把錢財給別人了,我說甚麼他也不給,鬧的七、八個月一句話不說,互不相讓。那時我忘了自己是修煉人,忘了法中的教導:大法弟子和常人發生矛盾,百分之百是大法弟子的錯。

結果被舊勢力鑽了空子:我腿痛的走路困難,無法盤腿煉功。我醒悟了,師父的法點悟我:「不要爭來爭去的,不要強調誰對誰錯的。有的人總是強調自己對,你對了、你沒錯,又怎麼樣呢?是在法上提高了嗎?用人心強調對錯,這本身就是錯的,因為你是用常人的那個理在衡量你自己,你用常人的那個理在要求別人。在神來看一個修煉人在世間,你的對和錯根本就不重要,去掉人心的執著反而是重要的,修煉中你怎麼樣去掉人心的執著才重要。」(《曼哈頓講法》)

我是修煉人,要提高,就得放棄,放棄常人中的一切執著。我這不是對錢財的執著嗎?師父要求我們做事先想別人。反觀自己,我為他想了多少?只想到他自私、小氣、傷害別人不以為然……我哪像個修煉人啊!把別人看的一無是處,把自己看的完美無缺,自己的問題太多。

我痛下決心要善待眾生,包括我丈夫,放棄常人追求的一切。我把錢都給了丈夫,徹底改變對丈夫的態度,心裏特輕鬆。不久丈夫又把錢交給了我(他不會管錢),我們的關係也好了。現在他跟人談論法輪功時說:都能像煉法輪功的那樣就好了。這話傳到我這,我聽了很欣慰。是我的「放棄」,贏得了他對法輪功的好感,並起到洪傳法、維護法的作用。

我還有很多沒修去的人心:怨恨心,妒嫉心時常冒出,歡喜心,幹事心,安逸心隨時出來,還有很多人心,隨時出來隨時清除,直至滅盡。

一點修煉經歷和感悟,層次有限,不足之處敬請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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