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譚美瓊,今年68歲,是雲南省水利局機械廠退休職工。2012年6月5日早上八點多鐘,雲南省水利水電院保衛科的趙敏帶著四男一女便衣來到譚美瓊家。譚美瓊開門後,趙敏指著帶來的人說:「他們是五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說完就走了。
剩下的人拿出一張所謂的搜查令,對著老人晃了一下後,就開始到處亂翻。譚美瓊問他們:「我犯甚麼法,你們亂翻我的家?」他們說:「犯甚麼,你們不知道嗎?」譚美瓊說:「你們對那些殺人放火、販毒賣毒的不去管,專來整好人!」其中一人說:「國家不准煉法輪功,你為甚麼還煉?」譚美瓊說:「煉法輪功沒有犯法,祛病健身效果好,做好人,修的是真善忍,錯在哪?國家也沒有法律規定不准煉法輪功!」
五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到處亂翻,譚美瓊回頭一看,師父法像不在了,就急哭了,說:「師父的法像是我的命,你們不能拿走!」譚美瓊急的大哭:「你們把我師父的法像還給我!」這夥人看到譚美瓊坐在地上大哭,幾個人就來拉她,最終他們把師父的法像還給了譚美瓊,把翻出來的其他的大法書和資料搶走。走的時候,搜查證、搜查物品清單都沒有留下。
針對這伙自稱昆明市五華國保大隊的人的違法行為,譚美瓊寫了申訴材料,向各級有關部門反映,要求追究這些人的責任,歸還搶走的私人物品,並進行賠償。
法輪大法使譚美瓊重獲新生
譚美瓊回憶曾經的得法經歷依然記憶猶新,她說:「1983年初,不幸降臨到我的頭上。那天我在鑄工車間上班的時候,被空中行車吊著的沙箱撞到,當時就倒在沙坑裏,腰就直不起來了,到醫院拍片確診為腰椎左側彎,醫生說:「這種情況輕則腰會經常疼痛,重則就會癱瘓。」從此我的腰就不能彎了,不能使勁,班也上不成了,於是我病退回家,整天以藥為伴,中藥、西藥不知吃了多少,一點效果也沒有,心情越來越不好,身體也越來越糟,不僅腰病沒有治好,還增加了許多新病:膽囊炎、慢性腸炎、乙肝、腦缺氧、心臟心慌心悶、脊椎第五、七、八根骨質增生。多年來,我一直被這些病痛折磨著,痛不欲生。
1996年4月份,有朋友告訴我說:「圓通山有一群煉法輪功的,你去看看吧!」我就到圓通山去了,那裏是二、三十人的煉功點,我也就跟著煉了。沒幾天,我的親戚就從外地給我請來了一本法輪大法著作《轉法輪》。我才煉功十多天,肝就不疼了,膽囊也不疼了,以前經常便出帶血的粘糊糊的東西也不見了。我覺得法輪功太好了,我就靜下心來看《轉法輪》,還經常把法輪功學員請到家裏學法、看師父的講法錄像,那些日子就感覺自己生活的有樂趣了,有希望了,心情好了,身體也好了。
迫害後集體煉功證實大法
1999年7月20日,中共鎮壓法輪功,法輪功學員失去了學法煉功的環境,感到非常痛心。譚美瓊作為法輪大法的親身受益者,面對中共無端的迫害與誹謗,也毅然走了出來,用集體煉功的方式證實大法。她說:「2001年的大年初二早上六點鐘,我和幾個法輪功學員到盤龍江邊去煉功,一個巡邏警察過來問煉甚麼功,我們回答道煉法輪功。巡邏警察就上前來搶錄音機,同時打電話給附近的一個派出所,把我們帶到船舶大酒店旁邊的警務亭。這時昆明市公安局一處來了一夥警察,把我們帶到派出所,對我們非法審訊,一直到晚上十二點多鐘才放我回家,有兩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
曾被非法拘留、判刑迫害
2002年5月14日,早上昆明市經濟保衛局的曾林和華山西路派出所的一個警察來到譚美瓊家,叫譚美瓊和他們去核實一個情況,把譚美瓊騙到華山西路派出所,曾林對譚美瓊非法審訊,當天晚上不叫譚美瓊回家。
第二天下午兩點多鐘,曾林將譚美瓊送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十一天,又給譚美瓊轉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到第二看守所,譚美瓊每天被強迫揀辣子,手指都揀破了,在看守所三個月的時候,譚美瓊就癱瘓了,生活都不能自理,連警察來提審譚美瓊都是監室的犯人將譚美瓊背下來的。到第八個月時,昆明市中級法院對譚美瓊非法開庭,譚美瓊被判刑三年。
2003年2月,譚美瓊被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專管組」,之後轉到四監區揀咖啡豆,高強度的奴役勞動使譚美瓊的身體更差了:腹脹、胃脹、胸悶、呼吸困難。在二監十個月的一天深夜兩點,譚美瓊出現心絞痛的症狀,說不出話來。犯人發現後,將譚美瓊背到監獄醫院搶救,四、五十分鐘後,才會說話,醫生說:如果再晚幾分鐘送來,就沒命了。
譚美瓊在監獄醫院住了四天之後,被劫持回到監區,照樣強迫幹活。
2004年9月16日,譚美瓊從監獄回家。回家後,譚美瓊被醫院檢查出腹部囊腫,監獄醫院怕承擔責任沒有告訴譚美瓊,譚美瓊回家後,在醫院做手術切除的囊腫竟有兩公斤半。2005年初,譚美瓊又做了膽結石手術。這些都是譚美瓊在監獄被迫害導致的。
回家後,譚美瓊照常修煉法輪功,身體很快恢復了,現在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