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川彭山縣政法委、六一零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從一九九九年七月 二十日至二零零七年的八年來,彭山縣法輪功學員至少二人被冤判重刑;十五人次以上被勞教;上百人次被綁架、抄家、罰款、關押、洗腦、騷擾、監視。一人被迫害致死;一人被嚴重致殘;四人以上被迫離婚。法輪功學員及親友的各類財物被搶劫,累計額超過五十萬元之巨。

二零零七年以來,彭山縣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三十多人次:汪澤君、何天林、李群堂、徐建華(兩次)、汪茂林、陳淑君、張秀英、胡德芳、李雪蓮、牟貴明(李雪蓮之夫,未修煉法輪功)、王玉如和姐王冊君、李沁殷、曹春花、周小莉、何彤、陳國建、張燕、潘永紅(新津)何天麟、鄧建剛、江獻濤、葉智芳、彭學英、敏素彬、兩名在彭山縣江口鎮政府外被綁架。

二零零七年四月至今,彭山市被非法勞教的有八人:張躍、何彤、陳淑君、曹春花、周小莉、徐建華、江獻濤、閔素彬。

二零零七年四月至今,彭山縣被枉法冤判有六人:陳國建(兩次九年)、鄧建剛、汪茂林(兩次冤判)、姜獻濤、王玉如、彭學英。

二零零七年四月至今,被非法抄家、騷擾的有十三人:徐建華(兩次)、畢某、胡學文、魏忠淵、趙某、萬素群、向佛蘭、程濟瀛(兩次)、何天林、何彤、武陽鄉賈先鳳、曹春花、周小莉、冉某、吳某。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