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北京法輪功學員張鳳雲遭受的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五月九日】北京法輪功學員張鳳雲女士,修煉法輪功後,所有疾病都好了,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她多次被非法關押、被非法勞教,未成年的孩子孤苦伶仃,失去照顧。下面是她自述遭迫害的經歷:

我叫張鳳雲,得法前患有多種疾病:心臟神經官能症、輕微精神分裂、雙膝骨質增生、面部三叉神經痛、下巴習慣性脫落、頸椎骨質增生,壓迫左臂神經、心肌供血不足、十八歲時的腰肌外傷,後來形成了腰肌勞損,經常背痛,天陰、天冷的時候,後背像木板,這幾股神經一疼起來,那真是生不如死。自從九六年得法後,我就一步步按大法的標準要求自己,也就半年的時間,我所有的病就不翼而飛了。

九九年十月九日,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去天安門證實大法好,被天安門的警察帶上警車拉到天安門分局,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一起被關在鐵籠子裏,後又被北京市朝陽區小關派出所片警領回,回來正趕上警察吃午飯,他當時照我腦袋就三筷子,打得我眼睛直冒金星。就這樣在家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關進了朝陽分局看守所。七天後被單位接回來,我應得的三個月季度獎金1400元被單位非法扣除。

九九年十二月因石景山高法要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我去旁聽,可到時並沒有開庭,其實是公安下好的圈套,在回來的路上劫持我們,幾經輾轉後又被小關派出所的警察拉回。回來後,強迫我們面對牆蹲著,然後片警凌平把我們接一個踹一腳,都關到鐵籠內。然後辦事處的郭佳文、祁淑琴等人又以搜經文為名,對我們進行脫衣檢查,搜身侮辱迫害。然後小關派出所警察把我們逐個的非法審訊,當時片警凌平照著我的臉、耳朵、頭頂暴打,我的臉被打腫了非常疼,牙也全活動了,就這樣又把我們送到朝陽分局看守所第二次非法拘留。從拘留所出來,因我家只有一個孩子也不知在哪,沒有家人接,因此又被派出所關在鐵籠子裏一宿。回來後,我的牙掉了五顆,其它也全都鬆動。

我兩次被非法拘留,成了小關派出所、街道辦事處、610、社區居委會的重點。後來單位與派出所幾次想綁架我未遂。2001年八月七日晚8:40,我與孩子出去遛彎,被小關派出所片警張振海(現已死亡)、於文海強行綁架,他們把孩子丟在馬路上,我說:你們不知道他沒爹嗎?給我孩子。就這樣被帶到派出所,把我關進鐵籠子,把孩子放到空調下吹,夜裏一點多才給孩子送到奶奶家,孩子回來後病了一個多月。次日我被片警陳朝送往北京市朝陽區衛生防疫站裏的洗腦班進行迫害,八月九日從洗腦班走脫。

從此,我們家人沒過過一天安穩日子,而且我的親朋好友全都被中共不法人員監視、騷擾,小關派出所的警察晚上喝多了,上我母親家鬧事,進門就把我的弟弟按在沙發上扭綁,把我媽嚇得當時就不會說話了,從此癱瘓。四年半的迫害,母親去世了。那個警察可能是張震海,因我沒在,不確定,後來這個警察死了。

2001年8月13日單位配合派出所想再次綁架我,就這樣我失去了工作,我和孩子沒有了生活來源。他們還在我家院內架上攝像頭,在六樓頂上安探照燈照我家陽台,又在對面樓安插便衣警察和保安攝像監視。我家不敢開燈,整天掛著窗簾,白天象黑天,黑天象白天,他們還幾次半夜敲我家門騷擾,孩子都嚇壞了,神經非常緊張。

2002年4月7日夜裏兩點左右,小關派出所警察於文海夥同配鑰匙的人到我家開鎖撬門沒打開,8日晚六點,小關派出所警察逼迫我的婆婆拿出鑰匙,到我家強行抄家。當時有小關辦事處610書記田秀平,警察侯淑敏、楊黎明等。四個男警察把我抬起來就走;田秀平拿著買菜的大籃子來收書,就這樣把我的寶書《轉法輪》搶走了。警察王金波還拿著我家的英式水果刀不撒手,想拿走。就這樣我家的門都沒給鎖上,就把我綁到派出所關到鐵籠子裏後又把我綁鎖在鐵椅子上。

4月9日晚5點左右,小關辦事處610李蘭根、田秀平、小關派出所警察侯淑敏、還有女保安又將我綁架到小關尋瀘賓館二樓洗腦班實施迫害。從轉化班回來,又把我關到小關辦事處地下室鐵籠子裏,那裏環境非常惡劣,陰冷潮濕,保安穿著軍大衣,我穿著單衣服,光著腳(衣服不讓穿,只能脫),食水都給斷了,婆婆送的飯也不讓吃,也不許家人再看我了,不讓上廁所,就這樣沒白天沒黑夜的迫害。回來後十個腳趾、腳掌全部化膿潰爛。

2007年5月12日我去城管上班鏟小廣告,中途有事回家,感覺樓道裏有生人,就問了一聲:你是幹甚麼的?他說是供電局的。當我開門時,屋裏孩子已經被從外面擰門的嚇壞了,同時停了我家的電。我誤以為是要入室搶劫的壞人就報了警,哪知是小關派出所的安排,他們趁勢將我和孩子看起來,並搶走了孩子的電腦。就這樣把我和孩子先後帶到小關派出所隔離,一天一夜沒給飯、沒給水,把我送到了朝陽看守所迫害,孩子第二天早上才放回家。孩子不滿十六歲,還未成年,就受到如此迫害和精神上的摧殘。後來我的身體多處出現不適,心臟經常疼痛難忍,甚至感到窒息,醫生說:隨時有危險。就這樣他們不但不放人,還將我繼續勞教迫害。

在勞教所裏,是嚴酷的軍事化管理、超負荷的勞動以及對人身心的侮辱與摧殘。在那裏,給我身心造成的傷害至今沒有完全恢復。而且在我被勞教期間,我的孩子不滿16歲,屬於未成年。小關社區行政人員楊京輝為了推卸責任,竟然謊報孩子年齡。

2010年5月10日,朝陽區國保夥同小關派出所、社區、居委會又一次對我進行迫害,我當時一急血壓高、心臟病同時出現,當場昏厥,被抬上999搶救。十幾年來,我們母子倆一直在艱辛的生活著,我沒有了工作、沒有了生活來源、孩子上學要交學費、還要看病的情況下,只能靠每個月娘倆的低保的幾百元錢維持生活。就是這樣被他們繼續強行洗腦,進行精神與身體上的迫害。

希望所有善良的人們,都來共同制止邪惡的迫害,看清中共惡黨的真面目,遠離邪惡,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