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秦月明家屬才見到主審法官,主審法官口頭宣布了不予賠償的決定。秦月明的家屬和代理律師依法向省高法提出申訴,要求主審法官迴避,並依法投訴主審法官在本案中的違法行為。
高法暗箱操作 主審法官現身
由於省高法自立案後一直在故意拖延開庭時間,主審法官也一直採取避而不見的態度,秦月明家屬多次到高法詢問未果。但在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高法突然通知秦月明家屬與法官單獨會面。三月三十日家屬如約來到高法接待大廳,終於見到了主審法官王濱紅。
高法的法警對王濱紅與家屬會面的整個過程進行了錄像。王濱紅對家屬說:「按照《國家賠償法》第十三條、三十四條、二十七條規定,秦月明案不符合規定,不予賠償。」王濱紅還說,你家也沒甚麼生活來源,法律也是仁慈了,我們可以幫忙聯繫監獄管理局獄政處,與監獄協商給你補償點「撫恤金」。然後把監獄管理局獄政處處長王延軍的電話給了家屬。王濱紅法官的態度很冷漠,臉上沒有表情,語速很慢,邊說邊看著書記員記錄。王法官說完後,家屬要求高法出具不予賠償的決定書,並對王法官說,「幾個月前王法官問我們同不同意做屍檢,我們說同意。王法官還答應讓我們閱卷,我們一直在等待,後來為甚麼都不了了之?」「因為見你一次實在不容易,我都來了一百多趟了,也見不到你,我對你沒有怨,也沒有恨,我就想讓你回答我這個問題。」王濱紅面對家屬的詢問始終說著同樣的話:「我們記錄在案,擇日回答你。」
家屬拒絕在筆錄上簽字並且堅持要求在筆錄中寫明「王濱紅法官沒有履行」,但王法官讓書記員改成了「法院沒有履行」。可以看出王法官害怕留下證據將來自己要承擔責任。
當家屬再次到高法要求院方出具不予賠償的決定書時,接待窗口的朱法官非常惱怒,追問家屬為甚麼不聯繫王法官提供的電話,就能得到「補償金」。 家屬向接待人員再三說明不會接受「和解」、「私了」,而是要光明正大的繼續上告,堅持還原事實真相,為家人伸冤昭雪。
至此,高法以為家屬能接受「私了」,表面上宣布不予賠償,走個過場,私底下暗箱操作,安排家屬找監獄管理局以得到賠償了事,企圖以「和解」的方式了結此案。
法官涉嫌違法 家屬申訴
二零一二年四月五日,秦月明家屬通過電話與王濱紅法官約定次日見面,並說明本案的代理律師從北京趕來,希望王法官不要失約。可第二天上午三位律師來到高法,王濱紅仍然避而不見,正如前文所提及,這種躲避和拖延已經讓秦月明家屬經歷太多次了。
律師向十四號接待窗口的朱法官轉達了來意:關於王法官在本案中已經涉嫌違法的事實,按照法律規定,她有自行迴避的義務,但是現在我們觀察她並沒有履行這個義務。那麼我們就正式提出申請,要求王法官對本案迴避;並對她多次以各種藉口躲避、不接待家屬及律師的行為提出譴責和批評。
堅守道義良知 善惡面前作選擇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法輪功學員秦月明被佳木斯監獄折磨致死。獄方一直在掩蓋事實真相,逃避罪責。秦月明家屬歷經公檢法及人大、信訪等部門的層層申訴與控告,二零一一年九月八日在省高法立案。省高法以各種藉口拖延並一直在阻擋此案進入正常的法律程序,但家屬始終堅持到高法詢問案子的進展情況,多次遭受推諉、恐嚇。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三日哈市公安局以「非法集會」為名將原告秦月明妻子王秀清和小女兒非法勞教,只剩下秦月明的大女兒秦榮倩為父母妹妹申冤。秦榮倩在為母親、妹妹申請行政覆議時,前進勞教所惡惡警意構陷,將她綁架到哈爾濱市公安局,用「老虎凳」非法審訊折磨八小時。秦榮倩在堅持控告的過程中,不僅遭受綁架、酷刑、恐嚇甚至險些以裝有毒品的郵包對她進行陷害,但都沒有動搖她為父伸冤昭雪的信念。
秦月明一家人的悲壯故事,令每一位有良知的人感動,在家屬不斷上告、上訪的過程中,有很多人在多次接待家屬時,越來越了解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並能以暗示、提供線索等方式幫助家屬,給予同情和支持。這些人在善惡面前作出了選擇,同時也為自己生命的未來作出了選擇。
中共司法系統罪行累累,積惡難返,在這個過程中裹挾著大量司法工作人員在協同犯罪,這些人員是最可悲的。因為一旦司法形勢撥亂反正,他們必將面臨著其相應罪行的應得懲罰。就如同重慶薄熙來、王立軍的內訌,從昔日所謂的「政治明星」、「打黑英雄」,轉眼之間落到了讓人預想不到的悲慘下場。希望司法工作人員在正義力量依法懲辦到來之前,能夠明智謀身,良知決斷,不要隨著中共走向覆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