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塔河縣主要惡警
一、李軍,男,四十多歲,原塔河縣塔南派出所所長,現塔河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自從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以來,李軍始終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特別是在李軍擔任塔河國保大隊隊長後,更是積極的為邪黨賣力,參與了全縣所有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劫持、騷擾,抄家、審訊、蹲坑、監視等等迫害。李軍的電話: 13804843102、辦0457-3663932 3667471;李軍的舅舅周祥福,塔河三中生物教師,家住塔河縣塔南三處。周祥福手機13624577896。
二、史偉,男,四十多歲,塔河公安局國保大隊副隊長。一九九九年邪黨迫害法輪功以來,史偉始終積極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三、楊凱,女,四十多歲,塔河縣公安局警察。邪黨迫害法輪功以來,楊凱始終積極參與對法輪功的迫害。十二年裏楊凱參與了對大多數塔河縣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特別是對女法輪功學員的綁架、抄家、劫持、搜身、搜鋪、監視、蹲坑、惡告等等迫害。楊凱丈夫的塔河七匹狼服飾店電話:15904573777。
四、鐘靜文,男,原塔河縣公安局局長。鐘靜文在擔任塔河縣公安局局長期間,從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八年塔河全縣辦各種邪惡的洗腦班、各種惡毒的對法輪功誣陷的揭批會、批鬥會,在各個交通要道、公共場所布置警力堵截、監視、蹲坑、抓捕法輪功學員。全縣公安局、派出所、居委會、保安從上到下對法輪功學員迫害,他們深入到每個法輪功學員的家裏、單位、親朋好友等等方方面面進行騷擾、逼迫放棄修煉 、監視、蹲坑、綁架、劫持、挑撥離婚、挑撥親人反目成仇、送精神病院等等,有些警察搬到法輪功學員的家裏進行監視迫害。
五、勾兵,男,現塔河縣公安局局長。勾兵二零零八年任塔河公安局局長以來,他手下不明真相的警察、派出所、看守所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勞教、劫持、關押、抄家、蹲坑、監視、勒索、騷擾、作偽證、逼迫寫保證放棄修煉等等。有些單位逼迫職工簽迫害法輪功的邪卡,學習抹黑、迫害法輪功的文章,雇佣百姓撕毀、塗抹法輪功資料或標語等等。雖然勾兵沒有直接參與迫害,但是很多事情是他直接布置、領導。勾兵電話: 辦0457-3666743
六、鄧華,男,五十五歲,一九九九年任黑龍江大興安嶺塔河縣建設派出所所長,之後擔任塔河縣公安局副局長,是大興安嶺塔河縣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之一。 鄧華電話:13304573588、辦0457-3666848 3662300、宅3666848
七、王國義,男,五十多歲,塔河縣新建派出所警察,現在塔河縣公安局工作。王國義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以來一直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審訊、抄家、劫持等迫害。王國義電話: 18645712023
八、許峰,男,塔河縣公安局副局長。許峰電話:辦0457-3662676、宅3662282、13604873435
九、郭連福,男,塔河縣新建派出所片警。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郭連福一直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郭連福電話:辦0457-3662478、15245792988
十、孫立國,男,四十多歲,塔河建設派出所警察。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孫立國一直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孫立國電話: 13845784571、15245792006
十一、韓德剛,男,四十來歲。原塔河新建派出所警察,現在是塔河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一九九九年七月在邪黨迫害法輪功後,妻子張永芳(塔河二中教師,)一再勸韓德剛不要迫害法輪功。但是沒多久韓德剛就開始謾罵、詆毀法輪功及法輪功創始人,對法輪功學員綁架、抄家、監視、審訊等等迫害。近幾年韓德剛的妻子、兒子總有病。近日,韓德剛的獨生子,十五歲的韓智峰被確診為急性淋巴性白血病,病情發展迅猛,韓德剛已傾盡其所有,借遍了親朋好友,還是無法支付孩子高昂的骨髓移植手術費,韓德剛不得不在網上尋求社會捐助。但不是有了錢就能挽救生命,也不是所有的病醫院都能治好。人生不滿百年,整日掙錢奔波為了甚麼?現在韓德剛和妻子仍在醫院陪護孩子,我們真心的希望韓德剛靜下心來,認真看看法輪功真相,真正了解了解法輪功,對法輪功有個正確認識,想想自己近十年來對法輪功學員及家人的傷害,自己能不能對得起美麗善良的妻子,能不能對得起誰見誰誇的兒子。衷心的希望韓德剛為自己和可憐的妻子及被病魔折磨的孩子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韓德剛電話: 13846558007、韓德剛妻子張永芳 手機13945704418、張永芳二姐張永香13845704309、張永香丈夫13555094579、張永芳小妹 張永花13845713217。
十二 、易軍,男,原任塔河縣新建派出所所長,現任塔河縣公安局副局長。一九九九年七月後,易軍任塔河縣新建派出所所長期間逼迫塔河縣總隊的法輪功學員到新建派出所大廳看誣陷法輪功的錄像,念誣陷法輪功的報紙進行邪惡的洗腦。布置所裏的警察到所管轄區的法輪功學員家逼迫寫罵師父罵大法的「保證書」,非法沒收身份證,逼迫交大法書,逼寫保證不進京,不寫的就逼迫去各種洗腦班,或綁架到塔河公安局、看守所關押。在易軍的領導下,新建派出所不明真相的警察們對法輪功學員非法監視、蹲坑、逼迫、洗腦、抄家、綁架等等迫害。易軍電話: 辦0457-3666057、宅3664449、13945704318.
十三、曹維和,男,四十多歲,塔河縣塔南派出所警察。曹維和的電話:13904573822
十四、李延國,男,四十多歲,塔河縣塔林派出所警察。李延國的電話:辦0457-3663945、13846561858、13846561058
十五、肖連彬,男,塔河新建派出所書記。肖連彬的電話:0457-3662478 辦0457-3698769。
十六、王再旺,男,原塔河建設派出所警察,現任塔河縣塔南派出所所長。王再旺的電話:0457-3635027(辦)、13846578000
十七、張全林,男,四十多歲,塔河縣塔林派出所警察。張全林的手機號碼: 13114573877,塔林派出所電話 : 0457-3663945。
十八、於孟洋,男,四十多歲,塔河建設派出所警察,負責全所治安管理工作。於孟洋電話:13039933350。
十九、鄭志國,男,四十多歲,原塔河建設派出所所長,現在在塔河縣公安局工作。公安局副局長室電話: 0457-3666261 辦3662676。
二十、馮念君,男,四十多歲,塔河建設派出所警察,手機13845703654
二十一、王志強,男,四十多歲,塔河建設派出所副所長,手機號碼是13234573366
二十二、孫繼斌,原塔河公安局政保科工作,現任塔河縣公安局副局長。辦0457-3662435、宅3663840、13904574517。
二十三、王忠峰,男,塔河縣新建派出所所長。王忠峰電話:辦0457-3662478、13039913449。
二十四、李樹昌,原塔河縣政法委書記。辦3609044
二、塔河縣惡警十三年惡行錄
一九九九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不久,法輪功學員楊宗海、陳天傑、楊宗波、楊宗英、楊雲傑、卜繁偉、董春生、孫躍森、沙兆金去北京上訪。塔河縣建設派出所所長鄧華、惡警張傑等到北京大興安嶺駐京辦事處,連夜非法審問楊宗波等法輪功學員,搜去楊宗波身上四百元錢,又用手銬把法輪功學員銬在一起,劫持到塔河縣公安局,隨後把法輪功學員們綁架到塔河看守所關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剛結婚一個月的楊宗英和丈夫陳天傑進京為法輪功說公道話,一天在天安門被一群便衣綁架到前門派出所,後被轉關到大興安嶺塔河駐京辦事處,塔河公安局幾個惡警把楊宗英和陳天傑銬回塔河,非法關押在塔河看守所折磨,後陳天傑被非法勞教。陳天傑在塔河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塔河縣看守所所長胡森山,塔河縣公安局政保科史偉等人不斷非法提審陳天傑。看守所縱容犯人對陳天傑、楊宗海進行毒打,天氣很冷不讓陳天傑穿外衣而長時間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陳天傑被看守所指使武警、犯人、惡警野蠻灌食,被逼迫放棄修煉、被逼迫寫誣陷大法的保證,受盡了折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塔河縣塔南派出所所長李軍、片警韓國柱、曹維和、常佔山等人還強迫家住塔南的所有法輪功學員看誣蔑大法的錄像,強迫洗腦,逼寫放棄修煉的保證。塔河縣塔南派出所所長李軍、副所長吳國鋒、片警韓國柱等人闖入法輪功學員陳天傑、楊宗英家騷擾、逼迫、監視。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到二零零二年,建設派出所片警經常闖進楊雲傑等法輪功學員家進行騷擾,每天早晨八點左右,塔河建設派出所片警開警車到法輪功學員家逼迫簽字,怕去北京上訪,每天早晨一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塔河縣新建派出所片警郭連福,每逢過年節、敏感日都到法輪功學員吳豔春家騷擾,逼迫簽字、寫不修煉保證。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法輪功學員武秀芝被塔河縣公安局、塔河縣電視台到她家裏逼迫錄像進行迫害。此後至今,塔林派出所片警張全林仍頻繁上門騷擾。
一九九九年八月,塔河縣建設派出所逼迫塔河所有的法輪功學員都到建設派出所辦的洗腦班,塔河縣公安局政保科的金龍等惡警,逼迫法輪功學員們念寫滿誣蔑法輪功師父的報紙,法輪功學員不念,警察們不讓法輪功學員上班,天天去建設派出所洗腦,迫害了一個多星期。
一九九九年七月後,塔河公安局、新建派出所、居委會、單位塔河三中等對法輪功學員高淑英及家人的騷擾、逼迫,使高淑英和家人每天都生活在壓力與恐懼中。高淑英的丈夫受不了這巨大的壓力,提出離婚。
一九九九年冬夜,塔河建設派出所馮念君和另一片警闖到楊宗波家,楊宗波幾歲的女兒站在旁邊被嚇得驚恐的哭叫著,他們把楊宗波綁架到塔河建設派出所。楊宗波被逼迫在塔河建設派出所大廳凍了一夜。
一九九九年秋一晚,塔河縣建設派出所的王再旺和兩片警闖入法輪功學員楊雲傑家,把楊雲傑、張鳳珍騙上警車,拉到建設派出所,叫電視台的人給楊雲傑、張鳳珍錄像,逼她們誣蔑大法,她倆堅決不說。幾個惡警連拉帶扯不讓走。
一九九八年,法輪功學員劉彥清被哈爾濱腫瘤醫院等醫院確診為癌症晚期,頂多能活三個月,醫院已不收留。由於親眼目睹妻子修煉法輪功後身心的巨大變化,又看到法輪功祛病健身的奇效,他也開始學法輪功,短短的幾個月,劉彥清身體恢復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鋪天蓋地而來,塔河公安局、塔南派出所及居委會非法到法輪功學員劉彥清家騷擾、威逼、抄家,再加上妻子一次次的被綁架關押,劉彥清肉體和精神受到極大傷害。在壓力下,被迫不學法輪功了,二零零零年夏天,舊病復發離開人世。
塔河看守所的野蠻灌食
一九九九年八月,塔河看守所裏已經非法關押了一些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上訪是符合憲法的,抓捕、扣押法輪功學員是違法的,還超期關押。塔河法輪功學員們為了抗議非法關押聯名上書到塔河公安局,塔河公安局沒有給法輪功學員和家人任何說法。
法輪功學員楊宗英等人一直被非法關押了兩個多月,上書也是石沉大海。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們決定絕食抗議,男法輪功學員都被強行拖到刑事犯屋裏由犯人參與灌食迫害。惡警們採用了誘騙的辦法把楊宗英騙了出去,塔河看守所所長胡森山把楊宗英帶到空無一人的接待室,七、八個武警走了進來,地上放著一個酒瓶子。在所長胡森山的指使下不由分說一哄而上,把楊宗英按倒在地上,有按腿的,按手的,頭等部位的使楊宗英不能動,乘她剛要喊時,把事先準備好的裝滿濃鹽水的瓶子塞到楊宗英嘴裏任由濃鹽水灌到胃裏,然後把楊宗英抬入監室裏揚長而去。楊宗英被弄的身上、頭髮上都是,空胃灌進濃鹽水使胃劇痛。
酷刑演示:灌食 |
幾天後十幾個武警在胡森山的指使下,強行把被非法關押在塔河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一個一個拽出來,每人一監室,然後再實施灌食迫害。每天二頓灌食,男法輪功學員也是一樣灌不進去就用螺絲刀子撬,用腳使勁踩肚子,法輪功學員一喊惡警們就把事先準備好的裝滿玉米麵粥的瓶子塞到嘴裏等等。
塔河看守所的監室裏陰森潮濕,每個監室關押一名法輪功學員。每天婁所長、胡所長帶班指揮警察們參與灌食迫害法輪功學員。每次四個、五個、六個人不等,人手不夠就讓男刑事犯參與。灌食是野蠻的,開始是幾個人按頭、手、腳,使勁用手掐腮幫子。腮幫子硌在牙齒上時間長了,腮幫子都爛了。後來惡警們改用尖嘴鋏子和二、三毫米厚的鋼板,撬開嘴後再把尖嘴鋏子塞到嘴裏,撐開。鋏子都鑲到了肉裏,上顎出現鋏子形狀的深溝,久久不能恢復。每次灌食弄得楊宗英滿身都是,頭髮上都是玉米麵粥。稀稀的玉米粥裏撒了許多鹽,由於時間長楊宗英嘴唇上長滿了瘡,很嚇人,瘦成了皮包骨。
一次,婁所長的班,帶著武警察、李警察、刑事犯老丁,四個人。他們打開監室的大鐵門,發出來刺耳的恐怖的聲,拿著一酒瓶子玉米粥。老丁拿著鐵鋏子,李警察拿著鋼板,衝上床把瘦得皮包骨的楊宗英按倒在床上。武警察、李警察用鋼板撬,老丁用鋏子撐,只聽「嘣」一聲把楊宗英前側牙撬掉了,他們把玉米粥撒在楊宗英身上,扔下楊宗英逃走了。楊宗英絕食二十五天,床板上鋪的二層褥子被撒的玉米粥浸濕透了,上面都長了黑毛。
被野蠻灌食的法輪功學員還有沙兆金、卜繁偉、陳天傑、孟昭紅、高淑英、於美清、吳豔春、楊宗海孫躍森、謝運超等。
二零零零年
二零零零年初,塔河新建派出所所長易軍帶領警察林春慶、郭連福、李溪陽等開車闖入高淑英家,把姚文峰、呂秀鳳、陳姐、高淑英及高淑英八歲的孩子一起推進警車,綁架到新建派出所,用手銬扣在大廳的暖氣管子上,易軍、林春慶、李溪陽等警察輪番非法審訊,從下午到晚上,警察們不給法輪功學員們飯吃,高淑英的孩子站在旁邊忍著寒冷與飢餓流著眼淚瞅著媽媽。後易軍等人將姚文峰、呂秀鳳、高淑英三人綁架到塔河看守所,呂秀鳳被非法關押十五天,高淑英、姚文峰被關押一個多月,被勒索所謂的伙食費幾百到幾千元不等。
二零零零年,法輪功學員吳豔春被塔河新建派出所片警郭連福從北京綁架到塔河縣看守所,郭連福騙走吳豔春一百元錢,說他給她拿著,到現在也沒歸還她。她被非法關押半個月,又被罰款兩千元。看守所野蠻灌食,吳豔春的氣管被灌的留下了後遺症。
二零零零年,法輪功學員陳秀雲被北京警察劫持到天津武清縣看守所。二十天後,被塔河縣新建派出所警察老穆、郭連福綁架到塔河看守所。在途中,郭連福強行扣下吳豔春、陳秀雲每人一百元錢。到塔河後,又被塔河公安局非法關押在塔河看守所十天,敲詐陳秀雲五千元,至今未還。
二零零零年,孫同美因去北京上訪,被塔河新建派出所王守義綁架回塔河,非法關押進塔河縣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塔河公安局金龍、史偉等輪番對劉淑芹、秦小翠、孫同美、高淑英、謝運超、孫同美等等法輪功學員多次非法審訊、逼問。
二零零零年四月,塔河公安局警察史偉等人將法輪功學員陳天傑、卜繁偉、沙兆金、孫躍森劫持至五大連池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零年六月,塔河建設派出所所長鄭志國,片警孫立國、王再旺開車到處抓捕綁架楊宗波。他們從楊宗波姐家跟蹤到楊宗波家,把楊宗波綁架到塔河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多天,後非法勞教一年。其後,孫立國還多次到楊宗波家騷擾,要照片,逼簽字,使楊宗波家人整天擔心受怕,導致楊宗波的離婚。
二零零零年秋天的一個早晨,片警林春慶領著塔河公安局史偉、金龍等六、七人再次非法闖入高淑英家。他們沒有任何證件,進來各屋亂翻亂搶,搶到一些大法書和法輪功資料等,把高淑英銬上手銬塞進警車非法劫持到塔河看守所。高淑英的孩子早晨上學沒帶房門鑰匙,中午放學站在大門口進不去家,接著又上學去了。晚上孩子頂著小雨放學站在大門外,鄰居看到了讓孩子到她家。孩子說:要等媽媽回來。
二零零零年六月,塔河公安局史偉等人多次非法審訊法輪功學員楊宗波、楊宗海、邢壽英、呂秀鳳、孟昭紅、楊雲傑、何建國、高淑英等。二零零零年八月,將這幾位法輪功學員劫持到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或五大連池非法勞教所一年。
二零零零年八月末,楊宗英被非法關押在塔河看守所,一個多月後被塔河公安局楊凱、史偉劫持到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勞教迫害。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晚,內蒙古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法輪功學員歐陽佔東、塔河縣法輪功學員張麗華在塔河縣盤古鎮發真相資料時被塔河公安局警察綁架到塔河看守所。次日,塔河公安局孫繼斌、金龍、韓某等警察非法提審歐陽佔東, 歐陽佔東趁上廁所時從三樓跳下,身體摔傷三處(腰脊椎、股骨頭粉碎性骨折、踝骨人字形骨折)。在醫院住院費和雇看歐陽佔東的人的費用都讓歐陽佔東出,後歐陽佔東被家人接到大楊樹母親家。
二零零一年,塔河縣建設派出所警察孫立國在楊宗波將要從勞教所出獄之前,強行把楊宗波的戶口遷出,送到楊宗波父母家並勒索四元錢一溜了之。之後孫立國更是三天兩頭就去楊宗波家騷擾。今天逼迫簽字、明天逼要照片,楊宗波不在家,孫立國就逼家人代簽,對楊宗波家人進行迫害。
二零零一年三月,塔河公安局金龍等人在旅店把陳天傑綁架至塔河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幾個月。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中共邪黨對陳天傑和妻子楊宗英的迫害就沒斷過,對這個家庭的騷擾也沒斷過,塔河縣塔林派出所片警張全林、塔河縣公安局金龍、許峰、楊凱、史偉、韓某某(外號叫韓大虎)等人時不時的到陳天傑岳父家騷擾。
二零零一年八月七日晚二十三時,法輪功學員沙兆金的家被塔河縣公安局和新林公安局警察非法查抄,沙兆金被非法劫持。抄家的警察大約有十人左右,他們像土匪一樣,搶走家用電腦一套,五、六十張光盤(都是電腦用軟件和歌曲VCD),軟盤三、四十張(大部份是空磁盤),人民幣一千五百元,連訂書器也被搶走,還有大法書籍等等。他們甚至還想把自行車也劫走,終因車裝不下未拿。警察們將沙兆金劫持到塔爾根派出所問沙兆金:「知不知道我們為甚麼抓你來。」沙兆金說:「不知道。」警察們就將他雙手背到身後用手銬扣上,用繩子吊著手銬到高處,使人成九十度彎腰吊起,只有腳尖著地。告訴沙兆金說:「你想吧,為甚麼抓你來,想不起來就吊著」。過了不知多長時間,又用塑料袋將沙兆金頭套上。又過了不知多長時間,看沙兆金出汗了,又用冷水從頭上往下澆……
酷刑演示:潑冷水 |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法輪功學員馬青玉被塔河公安局政保科孫繼斌、韓玉清、建設派出所所長鄧華綁架、抄家,非法拘捕三個月,被逼迫交四千元保釋金。馬青玉單位車間主任陳賀春以不放棄修煉為藉口,強制扣一年罰款約五百元。
二零零一年,塔河縣公安局金龍、史偉等在片警林春慶的帶領下又非法闖入高淑英家,非法抄家並將高淑英劫持到塔河看守所。塔河公安局警察把高淑英的孩子獨自非法劫持到車上,開車繞著塔河、總隊等地方東走西走逼著孩子問:是不是這家跟媽媽有來往。逼著孩子說出其他法輪功學員的名字。走了大半天,中午也不給孩子吃的。給孩子幼小的心靈造成極大恐懼與傷害。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二年中秋前夕,塔河縣公安局警察許峰、金龍、楊凱、史偉、韓玉清、塔林派出所片警張全林等闖到楊宗海家中,無理審問楊宗海,逼迫放棄修煉,遭到拒絕後要綁架楊宗海,楊宗海機智而走。金龍竟向楊宗海開了三槍。他們非法抄家,騷擾其家人和親戚,封鎖全縣各主要出城路口,搜查全縣所有旅店、洗浴,抓捕楊宗海。後來塔河警察們又到哈爾濱等地蹲坑、搜捕。
二零零二年,楊宗海被逼流離失所後,塔河縣國保大隊李軍、史偉、楊凱、公安局許峰等人無論大小節日,甚至風吹草動,都去楊宗海父母家騷擾、監視,有時夜間不管七十多歲的老人睡沒睡,惡警們把門敲的山響。二零零二年一天晚上七點多鐘,塔河縣公安局金龍、韓玉清、楊凱、史偉、塔林派出所警察李延國、張全林等人闖進楊宗海父母家抄家折騰到深夜,搶走大法書、資料、傳真機。其後,張全林每逢敏感日就上門騷擾,給楊宗海父母精神上造成極大的傷害。楊宗海七十多歲的父母一聽到敲門聲心就嗵嗵跳。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三年,塔河縣公安局警察韓玉清、史偉等人闖入法輪功學員高野家非法抄家,並將高野劫持到塔河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個月,勒索四千元錢。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四日,塔河公安局許峰、史偉、楊凱、塔爾根派出所王喜全等數名警察對法輪功學員宋春媛、刁鳳珍、沙曉豔非法抄家,並綁架三位法輪功學員到塔河看守所關押四十多天,後又將她們劫持到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勞教三年。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塔河公安局許峰、史偉、金龍、王國義等人闖入塔河總隊新區的法輪功學員孫同美、孫同娥、李華、曲某家進行非法搜查,並綁架四位法輪功學員至塔河看守所,拘留十五天,每人各勒索五千元錢。孫同美、孫同娥、李華回家才一週,又被塔河縣公安局惡警劫持到塔河看守所,塔河公安局史偉等人用恐嚇、欺騙手段非法審訊,後李華被非法勞教一年,孫同美、孫同娥的判決書上寫著勞教三年。李華在齊齊哈爾勞教所被迫害的精神失常,出獄後回家後經常站在門外,不認識人,不知道吃飯,也不知飢飽,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八日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六年
二零零六年六月,塔河公安局長許峰、政保科金龍和王存禮闖到楊宗海父母家,把二零零二年搶劫走的真相資料等物品按原樣拍照,用以製造迫害楊宗海的所謂證據。
二零零六年五月,楊宗英的姐姐被綁架後,楊宗英被迫流離失所。塔河縣公安局李軍、許峰、史偉、楊凱、韓大虎(外號)、孫立國、金龍等人到處查找、打探楊宗英下落,他們跟蹤到楊宗英父母家、親朋好友家騷擾、蹲坑監視,跟蹤楊宗英大姐到工作單位,導致楊宗英大姐失去了工作。他們還不罷休,通知楊宗英在台州市路橋區的公婆所住地的公安局、派出所到楊宗英公婆家騷擾,打探楊宗英住處。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四日,塔河公安局許峰、史偉、王存禮、楊凱(楊凱沒去田金玲家)、塔南派出所片警韓國柱、曹維和闖進法輪功學員袁延明、田金玲家搶劫,搶走袁延明電視兩台,影碟機,大法書籍等,綁架袁延明、田金玲到塔河看守所。田金玲被非法拘留十五天,罰款七百多元。袁延明被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六年六月,塔河建設派出所警察孫立國闖入楊雲傑家,發現桌上有一本《轉法輪》,楊雲傑拿起放在身上,被孫立國搶走。隨後塔河公安局警察史偉、楊凱、韓玉清等六、七人開兩輛車闖入楊雲傑家進行抄家。楊凱、史偉把楊雲傑兜裏的電子書、MP3、家裏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資料、手機、皮包等個人物品搶走。塔河縣公安局史偉,韓玉清還把大法書籍,資料進行現場拍照,塔河公安局警察金龍做筆錄,鄰居來串門他們也抓住當證據逼迫簽字。隨後楊凱等人把楊雲傑戴上手銬拽上警車強行綁架到公安局,他們把楊雲傑銬在椅子上,輪流提審,兩天兩夜沒讓楊雲傑睡覺。楊雲傑又被劫持到塔河看守所。楊雲傑在塔河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二十天後,被劫持到齊齊哈爾勞教所勞教兩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七年一月,五、六個警察奉塔河公安局的命令,闖進楊宗英的婆家,野蠻的把楊宗英按到地,強行拖上車,把楊宗英關進路橋南山看守所。楊宗英被關押一個月之後又被劫持到塔河。塔河公安局李軍領著幾個男惡警強迫給楊宗英照像、按手印,楊宗英質問:只有犯人才照像,我沒罪為甚麼照。李軍偽善的面孔終於現了形,怒吼著指揮,其中一男惡警恐嚇楊宗英說是不是還得武警來幫忙,然後由幾個身強體壯的男警強行照完。楊宗英被非法關押在塔河看守所兩月,被塔河公安局非法勞教二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中午,塔河縣公安局副局長許峰、塔河縣國保大隊李軍等闖進孟昭紅家,搶走大法書、真相、大法資料、存摺、現金、電視、影碟機等物品,連當時在場串門的人也沒放過,把這個外人身上的一千多元現金搜走。他們強行把孟昭紅綁架到看守所,逼迫她寫保證書,說出大法資料來源。不久,孟昭紅被冤判四年,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至今。孟昭紅的女兒已經沒有了父親,母親被非法判刑,使她無家可歸。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塔河縣公安局警察楊凱暗中監視法輪功學員,監視法輪功學員吳紅買郵票、信封、郵真相信,致使塔河縣公安局李軍、史偉、許峰、吳某等人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早九點半開車突然闖進吳紅家,抄走大法書、資料等,闖到吳紅單位綁架了吳紅,吳紅被非法關押塔河看守所十五天,被公安局罰款數千元,單位扣罰款一千元。
二零零九年
二零零九年七月初,塔河縣新建派出所片警郭連福領著居委會主任到法輪功學員吳豔春家,逼她寫保證簽字。過了三、四天,郭連福又帶著一塔河縣新建社區人員闖入吳豔春家錄像,逼迫她說不煉了,放棄修煉,吳豔春一再給其講真相,郭連福不聽。郭連福這樣三番五次不間斷地騷擾,給失去老伴的吳豔春及家人帶來了傷害。吳豔春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八日含冤離世。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三日晚,瓦拉幹派出所趙衍寶非法將法輪功學員高淑英劫持到瓦拉幹派出所,並通知給塔河公安局,於是塔河公安局李軍、王國義、史偉、韓德剛、瓦拉幹派出所趙衍寶連夜輪番對腿腳受傷的高淑英審訊,罰站九小時。八月十四日,史偉、韓德剛、王國義等闖進高淑英家抄家,沒有鑰匙,他們就私自把倉房門撬開,把家中抄的亂七八糟,搶走大法書、資料等。李軍、王國義、史偉、韓德剛將高淑英綁架到塔河看守所關押五天,被塔河看守所勒索二百元錢(所謂的伙食費等)。高淑英從塔河看守所回家時,家中大門和倉房還開著。
二零一零年
二零一零年,塔河公安局史偉、塔河建設派出所孫立國等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姚文峰家,東看西看,各屋都看,進行騷擾。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一日,塔河公安局國保大隊李軍、史偉、楊凱、王國義、韓德剛、塔林派出所片警李延國等人闖進宋春媛家非法抄家,李軍、楊凱抄家很賣力,搶走大法經文、兩個MP3和一台電腦。當時宋春媛家還有一鄰里老太太,老太太心臟不好,被嚇的直哆嗦,要求回家,惡警不讓。等老太太第二次提出回家時,李軍給她一張提前寫好字的紙讓她簽字。老太太說:「我不認識字。」他就讓老太太摁了個手指印才放老太太回家。抄家結束後,他們還把宋春媛的孩子帶到公安局審訊。將宋春媛劫持至塔河看守所。一月二十二日,李軍等人又返回宋春媛家,把搶走的大法經文等放回原來的地方,開始照相。每個屋都照,門也照。這就是李軍等人後來所說的「現場」照片。他們所說的「證人證言」指的是讓不知情的人直接在他們準備好的證言上簽字,不識字的,就讓摁手印。 參與非法審訊宋春媛的警察有國保大隊隊長李軍、副隊長史偉、警察楊凱、王國義、韓德剛等。審訊時李軍威脅宋春媛說:「給你坐飛機。」(一種酷刑)宋春媛被非法關押在塔河看守所兩個月,還被勒索了二千多元錢(所謂的伙食費等)。
二零一零年五月,塔河新建派出所書記肖連彬及片警王國義闖入法輪功學員孫同美及孫同娥家騷擾,逼迫她們放棄修煉大法。肖連彬蠻橫地抓住七十多歲的孫同美的手強行按手印。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晚十點多,塔河縣公安局李軍帶著史偉、楊凱、王國義、韓德剛、塔林派出所片警李延國,開著警車闖進法輪功學員宋春媛家,李軍下令把宋春媛家的兩台電腦搬到了警車上,將宋春媛劫持至塔河看守所。李軍是宋春媛冤案的主要辦案人。李軍對宋春媛非法審訊時說:你不是說抓不到你嗎?找證據也給你抓來。李軍看到真相上宋春媛被迫害的情況時,將宋春媛的女兒叫到公安局問:「消息是不是你告訴他們的?」威脅宋春媛的女兒不許曝光惡警惡行。塔河公安局上報的宋春媛的案子到法院檢察院時,法院檢察院沒上報,打回塔河公安局。可是李軍堅持給宋春媛判刑,第二次上報。宋春媛被非法關押在塔河看守所七個月後,又被冤判四年,被塔河縣公安局劫持到哈爾濱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三、大興安嶺地區塔河縣公安系統電話號碼(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