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魯順民於二零零四年下半年被轉入十二監區(現生活監區),為了使其轉化,當時的惡警陳友志(副監區長)竟把電棍直接插入魯順民嘴裏電擊,致使他滿嘴流血牙齒全部電掉脫落。更可惡的是陳友志利用轉化法輪功學員邀功請賞,不但自己赤膊上陣,還指使犯人扭著魯順民的食指,用打火機把他手指上的肉燒焦,其手段令人髮指。
法輪功學員梅新生,二零一一年在生活監區被指使的罪犯毒打,造成大量內出血,被送進新密市醫院後,很快死亡。監區為了掩蓋事實真相造謠說是生病死亡。在監區裏誰也不敢說,新密監獄警察就是殺害梅新生的兇手,但他們是逃不過天懲的。
法輪功學員田雲,二零一一年在九監區(法輪功監區),當時的監區長李希龍,為了轉化田雲,不惜採取一切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在轉化組不讓吃飯、睡覺、罰站、挨打是經常的。李希龍暗中指使犯人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迫害。尤其殘忍的是,經常有兩個犯人用大頭針扎田雲的小腿,用戴著手套的五指掐田雲的睪丸,其疼痛慘狀令人心裂。特別是大組長李志軍(犯人)竟在田雲的飯碗裏下藥達一個多月,致使田雲經常處於昏迷狀態,後被人發現,李志軍很害怕。他對看到的人說:「只要不暴露出去,以後會改變態度。」一個犯人敢這樣肆無忌憚的迫害法輪功學員,如沒有李希龍的指使,他敢嗎?
法輪功學員汪法旺,在教育監區入監教育期間,因盤著腿坐,被當時的大組長嚴明(犯人)看到,他糾集幾個犯人對汪大打出手,特別是嚴明直接往汪法旺的腹部猛踢。汪被踢的疼痛難忍,被急送到新密市醫院,經檢查,他的腸子被踢斷,接復後,監區謊稱汪有病造成的。並把嚴明這個兇手減刑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