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個問題,我曾與同修切磋:「把這些錢用在大法上救人是不是就善用了?」有的同修也說:「邪黨欠我們的錢多了,這點兒算甚麼?」我也動搖了。後來在壓力、在人心的作用下,我接受了這些錢,還為自己找理由,覺得這下可有很多錢做大法的事了。
對於家屬的饋贈,有時看到人家大老遠拿來點兒不值錢的東西硬給推回去,人家還不理解,甚至傷心。我也為難的收了好幾次。當時心裏也彆彆扭扭的,可這樣的現象越來越多,我也覺得不對勁兒了:這樣做會不會損德?這樣做如何做到師父說的「截窒世下流」[1]啊?
我又與同修切磋,有位同修的話使我清醒了,他說:「就你清,就你好,舊勢力不甘心,在往下拽你,讓你與別人一樣濁。饋贈推不出去、為難,那不是情嗎?怕人說、怕人不理解,沒這些心,人家也不說、也理解了。」我恍然大悟:我拿不乾淨的錢來做大法的事還以為是做好事,其實是玷污了大法的神聖,那跟出去搶錢回來救人有甚麼區別?還有威德嗎?所以,按照法的要求修才是修,順著人心走,不是修煉。
我下決心用法立刻歸正自己。說也奇怪,就在那一兩天裏,那些商家挨個到我這來,我一一講明我拒絕這些錢的理由,講了真相,而他們也都像商量好了似的,都很理解。此後再有饋贈禮物的,我的心在法上,再也不動了。慢慢的,這些事情也不出現了。
現在社會中行行業業都會面對著各種不正的風氣,我們大法弟子如何助師正法,給後人留下最正的路,那真得事事對照法,多找人心、去人心,不能含糊。執著時往往想找法理說服別人,而真正實修時是靜心學法、同化法、正人心、去執著,才能真正的提高心性。
層次有限,以上是我的淺薄認識。
[1]李洪志師父的詩詞:《洪吟二》〈普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