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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害死孩子的幕後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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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廣東佛山小悅悅被兩輛車數度碾壓後,先後又有十八個路人置若罔聞地走過,最後致使小悅悅不治身亡。事後,曾有一熱心人質詢其中的一個路人為何見死不救,對方的回答竟是:「又不是你的孩子,你管那麼多閒事幹麼?」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二零一一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位列榜首的案例是「姚××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這事發生在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七日傍晚,姚××的六歲兒子龍龍獨自在附近河道小碼頭玩耍,不慎跌落河中。當時圍觀的足有一百多人,卻沒有人下水,而身在附近的姚××得知有兒童落水也未施援手。姚××回家找不到兒子,連忙折返出事河道,發現溺水的正是自己的兒子,才將兒子從水中救起,但為時已晚。

事後還有人指,姚××第一次到現場轉身要離開圍觀人群之前,經常和姚××兒子玩耍的小夥伴曾拉著他的衣服求他下水救落水兒童。可是姚××還是選擇一走了之,因為他不知道那就是自己的孩子。

姚××夫婦後來指社區居委會未盡安全保障義務,向法院提出起訴,並索賠兒子的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喪葬費等共四十七萬元。法院認定姚××夫婦有明顯過錯,應負相應責任,故判兩人敗訴。

這兩起事件所展現的冷漠以及給世人造成的後果非常明顯地表露出來。姚××在不知落水者是自己的兒子時,他不也是一個路人嗎?他的這個態度與小悅悅事件中那個路人的說法何其一致:「又不是你的孩子,你管那麼多閒事幹麼?」可是那要真是自己的孩子時,後果不得自己承擔嗎?結果還真是他自己的兒子。

這樣的巧合看似偶然,卻有它的必然性。

就那個路人來講,他也應該有自己的孩子,那麼當他的孩子遇到需要別人救助而得不到救助時,不是同樣會得到可悲的下場嗎?其實何止是孩子,他的其他親人呢,包括路人自己當遇到需要救助而得不到救助時,所遇到的下場不是同樣可悲嗎?整個社會的冷漠使得每一個個體都有可能在遇到需要救助時而得到的只是旁觀。個體的冷漠在加固著社會整體的冷漠,社會整體的冷漠對每一個人都是潛在和實質的傷害。姚××見死不救致使親生子遇難的事例,只不過相當典型而直接的因果罷了。應當受譴責的不只是他自己,所有見死不救的路人都應當受到譴責。

中國社會的冷漠何以到了如此可怕的地步?這背後究竟是由於甚麼原因造成的?要回答這個問題,只有從現實和歷史中找答案。

對弱者的救助其實是一個道德問題。一種良好的社會道德的培育要經過相當長的時間,有的要達幾百年;可是對道德的摧毀要快的多,只需幾十年即可。中國歷史上被稱為禮儀之邦。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中國人對待孩子的美德,可是這一美德在中共執政時卻被摧毀了。中共在為維護其政權而搞的各種政治運動中,常常靠煽動仇恨,挑起群眾鬥群眾,造成多少夫妻反目、父子成仇、母女相互告發?人與人之間的關愛、誠信盡失,人人自危,於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便成了人們自我保護的座右銘。

當然,道德的敗壞也需要一個過程。一個時期對道德的毀壞可能還不會完整地在社會中反映出它的危害來,可是持續不斷地以政權的形式對道德進行毀壞呢?受到傷害的不只是政權所指向的所謂敵人,還包括其他更多的中國人。

在對法輪功的迫害中,有多少中國人不是路人的心態?這既有中國人自己的原因,也有中共的原因。有這樣一個案例,原在吉林省延吉市延邊州旅遊局工作的楊麗娟,在這些年的迫害中,她的父母均被迫害致死,丈夫被投入監獄,她自己也被迫害得精神失常。她帶著年僅兩歲的兒子小義艱難地生活,大冬天還給孩子穿著單衣服在街上走。後來,有好心人看孩子實在太可憐,就找到當地的孤兒院,希望能收留孩子。孤兒院院長得知詳情後,很想收留,但是最終因為是法輪功學員的兒子而被迫拒絕收養。

在一些法輪功學員主動擔當起照顧他們母子的生活後,延吉警方竟然對幫助楊麗娟母子的法輪功學員非法抓捕。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三日下午延邊州和龍市國保大隊李光洙、陳波等人,騙開了收養小義的老人南崇熙的家門,在她家中非法抄走了法輪功資料等私人物品。老人被迫帶著小義流離失所……

關愛孩子,本來屬於人性方面的道德判斷,卻被中共用所謂的階級性混淆了,所以才有今天這樣的道德崩潰。幾十年下來,最終造成今天中國社會遍地冷漠的群體心態。汶川地震中死難的孩子,毒奶造成的傷殘兒童,校車中遇難的學生,表面看有這樣那樣的原因,可是追究起來,真正的兇手正是中共。

中共造成的道德淪喪使無辜的孩子遭難,中共的洗腦灌輸也在戕害著孩子的心靈。文革時期中共強迫所謂的黑五類的子女和自己的父母劃清界限。如今,中共在孩子的課本裏散布天安門自焚偽案,把這個中共一手導演的假戲栽贓到法輪功頭上,煽動孩子仇恨教人向善的法輪功。

「人之初,性本善」,中國人的道德真的就蕩然無存了嗎?其實還不是。很多中國人確實有想救助他人的心,中國自古就有「惻隱之心,人皆有之」之說,可是在當今的中國社會,中共卻把中國人弄得見死都不敢救。不是有因為救人而被告上法庭的案例嗎?中共的法庭竟然判決救人者對被救助者進行賠償。中國人之所以成為路人,當然有自己的責任,但也有被中共所脅迫的原因。就像中共迫害法輪功一樣,中共不僅迫害法輪功學員,也打壓或威脅站出來說公道話的人,包括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律師。為甚麼一位藝術家因義務調查汶川地震死難兒童而被中共強力阻撓?為甚麼一位毒奶受害兒童的家長反被投進大牢?為甚麼全國十佳律師高智晟,因為為法輪功上書中共最高當局卻被強行失蹤幾年後又被投進了監獄?中共企圖強迫所有的中國人都成為實質上的路人。

常言道: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共邪黨盤踞中華六十餘年,嚴重敗壞了中國社會的道德。人們在驚嘆當今世道世風日下的同時,更要認清中共這個作惡多端的幕後兇手。

但是反過來講,在中共暴政統治下,我們每個人如何做,不也正是上天對每個人的考驗嗎?是屈從邪惡、隨波逐流,還是心存善良,伸出援手,每個人都要做出選擇。在壓力困難面前仍能選擇善良,這不是更加珍貴嗎?其實一個人的選擇也會影響自己,就如同前面那個落水兒童的父親一樣,救人即救己,冷漠即害己。讓我們都選擇善良和正義,為了那些遭受苦難的人,也為了我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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