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法輪功學員劉志年輕時的照片 |
劉志遭綁架後,監獄曾一直禁止家人見面。而當家屬在二零一一年九月份得以探視劉志時,卻發現原本非常健康的劉志,頭部搖晃不止,說話吐字不清,兩條腿都不能行走,腿部浮腫,腳部腫的同饅頭一樣,鞋帶繫不上,雙手握拳張不開,手舉不到頭頂,身體在椅子上坐不住,直往下滑。
家屬震驚得目瞪口呆,詢問警察劉志的身體怎麼了?獄警劉傑、陳碩就把劉志的病歷給家屬看,並說已經給劉志檢查過了,沒有病,並向家屬要了四百六十多元的醫藥費。當家屬提出為甚麼沒有病會頭部搖晃不止、需要頸托、雙腿浮腫不能行走時,劉傑卻堅持說劉志沒有病!親人們都很擔心,就到遼寧省監獄管理局反映了情況,監獄管理局開出了一個信訪事項傳送單,然後家屬去遼寧省女子監獄要求把劉志接回家,當時劉傑等四獄警出來接待,說劉志這種情況不夠辦理保外就醫的條件,硬說劉志沒有病。
等到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家屬再去接見時,劉志自己說下肢完全沒有知覺了,大小便失禁二十多天,家屬在接見時劉志說她的褲子裏面還全是糞便,只能在裏面墊著紙。劉志說晚上睡覺翻身都翻不了,被犯人往床上一骨碌就是一宿,白天被人架到椅子上一坐就是一天。劉志腳腫的厲害,原本穿三八碼的鞋子,現在同家屬要四二碼的鞋子。劉志的手指骨關節全部紅腫,接見時電話都拿不住,劉志從沒有骨關節紅腫的毛病!家屬懷疑有可能受到酷刑虐待和毒打。
在接見時劉志的二哥詢問劉志在裏面有人虐待你沒?獄警陳碩立刻制止,劉傑等多名警察在場同時有三名犯人在場,還有警察在錄像,有錄像為證。在短短半年的時間裏劉志的身體就惡化到如此地步,由誰來承擔這嚴重的後果?!誰來為以後的情況負責?!
家屬回來後找律師諮詢劉志現在這種情況怎麼辦?律師告訴家屬劉傑和陳碩等人已經違反國家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條規定,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修煉法輪功,疾病痊癒,道德昇華
劉志一生很坎坷,自幼命苦,多災多病,特別是在二十九歲時,在鐵路工作的丈夫因工傷死亡,那時她的女兒才十八個月,母女二人依靠鐵路給的撫養費艱苦度過了這二十多年,她未再嫁人,帶著年幼的孩子生活,不堪沉重的打擊,患了心臟病,高血壓,哮喘等十多種疾病,久治不癒。又因為丈夫的工傷賠償問題與公婆的關係緊張,十幾年不見面。一九九五年,她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做好人,遇到矛盾向內找,做事先考慮別人,不但所有的病症不藥而癒,與公婆十幾年的矛盾也解開了,從此她堅定了信心去修煉法輪功,法輪大法好在她的心裏生了根,救命之恩,難以相報!她處處以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做好人,照顧體弱多病的姐姐和弟弟,常常打掃公共樓道、掃雪。認識她的人都說她變了一個人,身體好了,成為一個真正善良的人。
劉志的親人不明白這樣一位好人為甚麼一再被迫害,而且已被迫害到這麼危險的境地,還不許保外就醫,這是甚麼世道。劉志家人要求遼寧女子監獄立即讓劉志保外就醫,並表示在會考慮法律專家的意見,如獄方再拖延下去,導致劉志狀況惡化,會對所有有關人員提出刑事訴訟。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2/3/7/1319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