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走之後,弟弟說:「上次我看到一個乞丐,告訴他念『法輪大法好』能得救,他不以為然的說,有個人給我十塊錢讓我信法輪功。」
我和媽媽交流了對這事的看法。師父說:「救人你有選擇就是錯的。只要你碰到的,你都應該救,不管是甚麼身份甚麼階層,不管他是總統還是要飯的。」(《甚麼是大法弟子》)但是救人要靠講清真相,不能靠經濟手段,說多給他點錢他就念「法輪大法好」,可是本質上他不是真誠的認同大法好,而是為錢而念的,這樣非但救不了他,甚至縱容和助長眾生不正的觀念,對慈悲救度他的大法弟子討價還價,這是對法的利用和褻瀆,這種心理已經是犯罪了。
從另一方面說,不管他的來源在哪裏,今生做乞丐,已經是業力輪報所致,他要飯要錢都得用德交換,他生命的意義不是多要錢在世間生活的好一點,而是有口飯吃維持著生命,等待得救。如果大法弟子多給錢,他要用很多的德來交換,過早的耗盡福德,他生命如何再維持,如何能真正的得救呢?
在一些城市,乞丐是一個不小的生命群體,因此我們與同修們真誠交流,希望同修們救這些生命的時候,不去助長他們不正的觀念,要讓他們真正明白真相,喚醒他們的善念,為生命的永遠考慮,使他們真正的得救。
個人看法,不當處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