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煉法輪大法前,李秀榮女士患有神經衰弱、膽囊炎、腦供血不足,經常眩暈,點滴、針灸,花了很多錢也沒好。修煉大法剛剛幾天,李秀榮就感到全身輕鬆、心情舒暢,三個月時,所有病症全沒了。通過學法煉功,李秀榮知道怎樣做好人,改掉了過去不好的脾氣,為人也善良了,孝敬老人,侍候癱瘓在床上的婆婆。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九日,李秀榮女士陪另一法輪功學員王麗新給熟人送法輪功真相資料,遭人誣告,被長青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佳木斯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八日,李秀榮與王麗新被郊區法院非法庭審。十月二十三日,郊區法院蓄意冤判李秀榮三年徒刑、王麗新三年零六個月。李秀榮、王麗新向佳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中級法院主審法官宋佩俠沒有履行法律的規定,枉法作出「維持原判」的二審判決。
李秀榮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李秀榮自說乳房疼痛,呼吸困難,心臟難受。在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至十二月四日的七天,惡警威逼她放棄信仰中,對她精神上和身體上迫害到甚麼程度可以想像得到。家屬很擔憂李秀榮的身體。
此前的二零零一年七月,因為信仰真善忍,李秀榮曾被佳木斯勞教所非法關押迫害三年,期間受到非人的折磨,使得她精神上、身體上、經濟上都受到很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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