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廷秀遭勒索錢財一萬七千多元
張廷秀(張庭秀),女,現年七十多歲,松滋市新江口鎮居民(原街河市居民)。張廷秀曾患有多種疾病,特別是類風濕,嚴重時路都不能走。學煉法輪功後,她身心健康,性格變得開朗、樂觀。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公開迫害法輪功後,張廷秀不放棄「真、善、忍」信仰,被當地公安局警察先後五次非法關押,還經常遭遇惡人惡警騷擾、抄家。有一次,街河市派出所倆惡警闖到湖北潛江市廣華油田把她妹妹錯當成她抓到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夜。中共警察的邪惡霸道可見一斑。
中共惡徒不但長期騷擾張廷秀,而且在經濟上也不斷迫害她。以下是張廷秀被勒索錢財的部份情況:
二零零零年八月十日張廷秀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到北京為法輪功說一句公道話「法輪大法好」,被松滋市街河市派出所警察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半月,警察勒索錢財共五千二百五十元:1、松滋市國安大隊開口要一萬元,否則不放人,後經人求情改為八千元,開收據五千元(一年後退回),餘下三千元不開收據,私分給國安大隊二千元,街河市鎮派出所一千元。2、代交電話費。從看守所出來後,原街河市派出所指導員把他的電話號碼給張廷秀,強令張廷秀定期給他打電話彙報所謂思想情況,張廷秀被迫代交電話欠費二百五十元。3、扣工資將近一年。街河市鎮政法委夥同街河市派出所惡人,脅迫街河市鎮供銷社強行扣發張廷秀一年的工資二千元。當時她的退休工資每月僅有一百七十元,後經張廷秀多次找供銷社索要,才退還張廷秀一千元。4、交看守所所謂生活費一千元。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九日,張廷秀向世人講述自己學煉法輪功後的變化,被松滋國安大隊綁架,關押在看守所五個月,遭到錢財勒索合計一千八百一十元:1、警察稱不交錢不放人,家人被逼無奈交了一萬元。2、之前張廷秀家人要人時,警察拒不放人,家人被迫送禮,給國安大隊教導員覃章明二條煙共人民幣四百二十元,給大隊長李先金四條煙共人民幣八百四十元,合計一千二百六十元 。3、交松滋市看守所所謂生活費五百五十元。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九日,張廷秀因向世人講述大法的美好,被綁架到松滋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被迫交生活費四百三十元。
二零零八年四月四日,張廷秀因向世人講述法輪功的真相再次遭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松滋市看守所二十天。張廷秀的家人又被迫給楊林市派出所指導員香煙一條折合人民幣三百三十元。
綜上,張廷秀共被勒索人民幣一萬七千七百二十元。
言程中學非法扣押黃萬平老伴的工資
黃萬平,女,七十歲左右,松滋市市區居民。家中老伴癱瘓多年,生活完全無法自理,她常年悉心照料,親朋好友、街坊鄰居一致好評。黃萬平是在一九九九年中共邪黨公開迫害法輪功後開始修煉法輪功的,她兩次被惡警綁架,非法關押五十四天;她還受到她老伴的單位──言程中學不法人員的長期騷擾,雖然黃萬平的老伴不是法輪功學員,但言程中學不法人員多次扣壓她老伴的退休工資,令黃萬平一家生活陷於困境。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四日,黃萬平向世人講述法輪功的真相,遭人惡告,被惡警綁架到松滋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二天。當時言程中學後勤主任陳倫華強行扣除她老伴工資一千元,說是給惡報人一千元,交松滋市看守所所謂生活費四百七十元。
二零一零年,黃萬平因向世人講述法輪功的真相,再次遭人惡告,被綁架到松滋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二天,言程中學後勤主任陳倫華再次藉此將國家的「菜籃子」補助金計二千四百元全部扣除。黃萬平的老伴是言程中學的職工,因公車禍致傷,按國家相關政策是公費養老,「菜籃子」補助金也是黃萬平老伴應享受的政府補貼,言程中學不法人員非法扣留,以此迫害法輪功學員。
言程中學給每位教職員工的生活補助,黃萬平老伴應得的待遇也被剝奪。二零一零年七月份至一一年十二月份,計十八個月,每個月三百六十元,共六千四百八十元,除去每個月水電費一百元左右,十八個月一千八百元,將其中餘下的部份四千六百八十元全部非法扣除。
綜上,言程中學非法扣留黃萬平老伴應得錢款共計人民幣七千零八十元。
言程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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