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到監獄時,分監區長賴寶華、指導員王連宇就找其談話,強迫林澤華放棄信仰,被林澤華拒絕後,他們就經常唆使刑事犯對林澤華侮辱,謾罵、體罰、百般刁難。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七日,刑事犯李岩松故意將林澤華推倒,林澤華被重重的摔在樓梯上,後背、臀部、頭頸撞到樓梯階,從此,下肢癱瘓。賴寶華不僅不安排人護理,也不許好心人幫助。李岩松對同寢的人說:「賴隊長說了,誰也不准幫他,就讓他床上尿,床上拉。」就這樣林澤華七個月沒人護理,沒洗過澡,只能少吃少喝,以減少大小便的次數。
為維護自己的權益,林澤華決定起訴,將訴狀委託監區教導員魏孟軍遞交給檢察院,但訴狀被扣押,獄警威脅刑事犯,無人敢作證。
迄今,林澤華被迫害致癱已三年多了,佳木斯監獄的這種慘無人道,使得他身體每況愈下,每天只能倚行李靠牆,或者用手臂支著坐著,艱難度日。
法輪功學員只因為堅持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同時告訴周圍的民眾事實真相,包括法輪功教人向善、使人身心受益的真相,和法輪功學員無辜被中共迫害的真相,結果這些善良的公民就被中共綁架、勞教、判刑,備受折磨。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在犯罪,作惡者必將受到法律和天理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