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北人到山東去不違法。
王勝海是河北黃驊人,他到山東去玩不違法。因為山東也是中國的地方,中國公民在自己國家的土地上玩怎麼會違法呢?如果山東不是山東省而是山東國,那他隨便去山東才違法。
二、煉法輪功不違法。
我聽說是因為他煉法輪功而被抓的。據我所知,我國沒有哪條法律規定煉法輪功違法。如果你們說他煉功違法就請把法律條文拿出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如果對人信仰甚麼、不信仰甚麼,還要當局來規定,那就不叫信仰自由了。所以我弟弟煉法輪功是符合《憲法》的。那些不讓煉法輪功的人才是真正違反《憲法》三十六條的。
三、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
我聽說我弟弟是因為宣傳法輪功而被抓的,有人污衊說法輪功是×教。我這就不明白了。因我沒有發現哪條法律認定法輪功是×教,也沒有看到哪份文件認定了法輪功是×教。如果有這樣的憲法文件請你們把文件拿出來。法輪功教人向善,修煉者學法輪功後普通道德昇華,身心受益。迫害法輪功的人和組織才是邪的。
四、慶雲縣公安局抓我弟弟是違法行為
我弟弟王勝海隨司機去串門也不違法。而且他沒有說一句話,沒辦一件事,怎麼就說他違法了呢?所以說慶雲公安局抓王勝海是違法行為。我聽說慶雲公安局說我弟弟犯破壞法律實施罪。這我就更不明白了。我弟弟沒有說甚麼也沒有做甚麼,他就破壞了國家法律的實施?他是破壞了《刑法》還是《土地法》?還是《計劃生育法》的實施?
我認為我弟弟沒有違法行為。慶雲縣公安局憑甚麼抓我弟弟王勝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