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辦公司的過程中修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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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我是一九九六年走進大法修煉的。一九九九年迫害發生後,我教同修學電腦上網,被中共惡警以此為藉口非法拘留。從拘留所回來,單位不讓我去上班了。於是丈夫和我自己辦了一個公司,自產、自銷。

以前我們都是在事業單位工作,從未辦過公司。現在產、供、銷一條龍甚麼都要自己去做。所以,遇到了很多困難。剛開始辦公司時資金不多,所以精打細算、這裏怕吃虧了,哪裏怕別人佔便宜了,左算右算,所以搞得身心疲憊。雖然修煉後去掉了很多心,但由於自己還有名利心,還有很多常人的執著放不下,雖然也一再告誡自己,錢乃身外之物,一切順其自然。可是一遇到具體問題後,還是把握不好。產品質量總是時好時壞。我知道要想打開市場,產品質量一定要過關。為了提高產品質量,我們不斷的調試:成功,失敗;再成功,再失敗,經歷了無數次的磨煉、反複試驗。產品到客戶那裏還會有的好,有的不好。有時我在想,我幹這份事業,是不是太執著了,花了那麼多時間。我還該不該幹下去?

我在學法中,師父告訴我:「那麼也就是說呢,不論你在哪一個領域裏,你的技能方面能夠提高那是你不斷的使自己境界提高後的表現,表現上是你在做好人、在修心,從人的角度上來講你在變成好人,由於學法內修你做的越來越好,神就會給你應有的智慧、給你靈感,讓你在學習中明白很多、讓你創造出更好的東西、讓你技術更高、讓你超越。大家想想,在人類社會中,任何一個正當的行業是不是都能夠這樣?你既在做好工作中的那一切同時你又在修你自己,你是不是就能夠提高?」(《洛杉磯市法會講法》)

我是大法弟子,我所遇到的這一切都不是偶然的,我要從法上來要求自己,無論是工作,還是生活,身在何處都要把自己當作大法弟子,按大法的要求來做。工作不是修煉,但你的修煉體現在工作中。所以我想,我既然選擇了這份事業,我就要把它做好。在工作中,在常人社會這種狀態中來修煉自己,歸正自己。不是這份事業對不對,是自己在這份事業中幹事的基點擺得對不對。從此,我在工作中嚴格按大法要求自己。遇到矛盾我就向內找。產品質量越做越好。當產品在哪方面有問題時,我都向內找,只要我放下了執著心,放下了名利心,放下了爭鬥心,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有一次,我叫兩個員工包裝產品發貨,本來以前一個人就可以幹的事,我安排兩個人幹,是想加快速度,還有是想讓其中一個剛來公司的人也學學包裝。結果兩個人拖拖拉拉,這個人幹,那個人就不幹,一箱貨倆人幹了半天還未包裝好。我的臉一下就拉得老長,不問事由就教訓了他們一通。他們心裏很不舒服,當時沒說甚麼,下來後說我太刻薄了、難相處。其實訓過他們後,心裏也覺的這樣做不對。員工做的不對,應該善意指出,不能這樣高高在上訓斥員工,員工雖然是下級,他們也是人,應該互相尊重。看到《憶師恩》裏同修講述師尊待人處事總是那樣慈悲祥和,彬彬有禮,和藹可親。我發火教訓人,其實是自己心胸狹窄,心眼小,處處防人,怕員工偷懶。有了這顆不好的心,在另外空間的不好的因素它就會趁機而入,使你的事情做不好,設下阻礙,讓你過不去,從而使你這個修煉人變成一個常人,不讓你修煉上去。

總結這次教訓,我以後對人處事都寬宏大量,有問題我都帶著善意的態度去解決。我和員工之間的關係大大改善,變的很融洽,整個公司呈現出一種向上的氣氛。產品方面有問題大家齊心協力去解決,不亂責怪人。我和丈夫在不在公司,員工都能很自覺、負責的做好自己的工作,不需要我們去費心監督認真不認真、偷懶不偷懶、負責不負責。以前我們公司實行考勤,現在從不考勤。大家都很自覺。產品質量隨著我的心性的提高而提高了上去。

我在辦公司的過程中遇到了這樣一件事,它是對我修煉過程中放下名利心、爭鬥心的一大考驗。我公司來了一位員工,後來他把妻子、小孩也帶來了,住在公司裏。我們把一切技術都教給了他,平時看他還老實,看不出有甚麼不對的地方。可是兩年後他把我們公司生產產品的工藝、技術方法、包括銷售渠道、客戶資料全掌握後突然離開公司,夥同其他人在它處開了一個和我們生產的產品一樣的公司,還拉攏我公司的人不斷的盜竊我們的信息,使我們公司在生產、銷售方面都受到很大的影響。知道消息後我心裏真是難受極了,我想平時我們那麼相信他,沒想到他的心術那麼不好,真是:整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呀。天天為了這事心裏憤憤不平,要找他算帳,要找律師起訴他。他還放話說,就是要和你對著幹,死我也要幹這事。說明他要和我們幹到底。我就想他這人那麼壞,心裏就是放不下,爭鬥心,名利心,怕吃虧的心全都出來了,真是不觸及到心靈不算數。

後來我想到,我是個修煉人,我天天學法煉功,不是常人。而且我還在做著救度眾生的事。可現在我做的、想的不是跟常人一樣嗎?我帶著這麼強的名利心、爭鬥心,還想助師正法,救度眾生?我遇到這事的處理方法,根本不符合大法的要求,不但救不了眾生,可能連自己都救不了,邪惡看這個人根本不像個修煉人的樣子,一定會鑽我空子放大我的執著從而把拉我下去,我現在做的事,想的事都是站在常人的基點上做的,再不醒悟最後可能連常人都不如。按照師父對我的要求,我應該放下這些心才對呀。師尊在《轉法輪》〈第四講〉中的內容讓我茅塞頓開,豁然開竅。師尊說:「在修煉中,在具體對待矛盾的時候,別人對你不好的時候,可能有兩種情況存在:一個是你可能生前有過對人家不好,你自己心裏頭不平衡,怎麼對我這樣?那麼你以前怎麼對人家那樣?你說你那個時候不知道,這一輩子不管那輩子事,那可不行。還有一個問題,在矛盾當中,牽扯一個業力轉化的問題,所以我們在具體對待的時候,應該高姿態,不能像常人一樣。」(《轉法輪》)學了師父的這段話,我心裏的結化開了。這不是叫我還他的債,就是要轉化業力、提高心性的嗎?看起來是壞事,其實是好事呀。我對丈夫說:「我們不要費那麼多心去和他鬥了,隨其自然,是你的東西丟不了,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如果他的公司成功了,是我們欠他的,該他成功;如果不是我們欠他的,他幹了也不會成功的。但我們不能這樣鬥來鬥去的了,沒準還造業呢。」我丈夫雖然沒修大法,但好多道理他也明白,大法書他也看過。所以,慢慢的他也不再去追究這個事了。我們已不再為這事揪心了。放下這顆心後,我心裏坦然了,輕鬆了,我知道是我那個空間場裏的不好的物質去掉了,我心性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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