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趙興和在路燈柱上寫了「法輪大法好」後,被巡警發現。不一會,來了三輛警車,下來七八個惡警,對他暴打,打耳光,脫褲子,直接把他綁架到公平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後不一會,一個惡警說要到趙興和家去。兩車惡警到趙興和家後,強行把趙興和拖下車,連拖帶拉的把趙興和按倒在地上,腳踩在背上,把趙興和的手用鐵絲反捆著。
鄰居跑來制止:「你打他幹啥?他連婆娘都沒接,最老實了,不許打他。」「我看著他長大的,他不會做壞事的。」有個惡警說:「他煉法輪功。」鄰居質問;「煉法輪功有甚麼不好?做好人。」
惡警停住了,然後把趙興和拖上車,關上車門,兩個警察一起上,又一陣暴打。隨後,他們在趙興和的屋裏亂翻,搜走了他許多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還有真相光盤和私人用品。
到公平派出所,惡警抓住趙興和的頭髮,趙興和就大聲說,不要打我。他就鬆手了。
過了很久,趙興和聽到一個當官的惡警跟村長打電話,村長叫他們把趙興和放了。惡警們說:寫個保證,就馬上放你。趙興和不配合他們,他們就叫趙興和的兄弟寫,並強行拉趙興和的手按指紋。隨後,趙興和被放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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