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從二零零八年一月到二零一零年四月,胡玉蓉被非法勞教,曾在四川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遭酷刑折磨。
胡玉蓉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在去找工作途中,被渠縣國保人員綁架,非法關在渠縣看守所。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在渠縣開庭,渠縣國保大隊和寶城鎮幹部和碼頭村長一起導演一場假證據,說胡玉蓉發傳單,可是他們的日期和真實不符,正好那一天胡玉蓉在家做飯,家有木匠和搬家具的人,很多村民都來看她家搬家具,村民都看見胡玉蓉在家,可是那夥人說胡玉蓉在外發傳單。胡玉蓉的父母要求請村民作證,那夥人不要村民作證,只要村長龔智禮、婦女主任袁茂菊出來做假證。即使誰真的發了甚麼傳單,那也是憲法所賦予的言論自由。
胡的父親說了一句要告他們,寶城鎮政府人來了十幾個到胡父親家,要把胡的父親帶去鄉政府問話。胡的父親說:「你們逼得我走投無路,你們要帶我走,我就要自殺。」在他們的騷擾、恐嚇之後,老人流鼻血不止,醫生說鼻內血管破裂,在寶城醫院住了三天。
在法庭做假證的龔智禮、袁茂菊又去向胡玉蓉的父母說:「在法庭上說的話都是渠縣國保局的人逼我們說的,他們教我們說的。」
胡玉蓉不服判決,要求申訴,胡玉蓉對父親說:「爸爸:給我請個律師吧。」父親說:「我們沒錢呀,再說也沒有律師敢為你說話呀,你自個寫吧。」
胡玉蓉、四十歲、渠縣寶成區新市鄉人,畢業於四川南充師範學院,在西藏任教,被中共邪黨非法判刑五年,於二零零六年年底放回;二零零七年被單位非法解除教師職業,送回渠縣寶城區新市鄉,已與丈夫離婚,留一子。因寫公開信揭露邪黨解除合法教師職又不辦理戶籍(因戶籍已遷往西藏),再次被中共邪黨人員綁架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幾十名邪黨分子非法闖入胡玉蓉家綁架未遂,胡玉蓉走脫,半月後回家被邪黨綁架,送回西藏。西藏賠償胡二萬餘元,並答應恢復工作。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胡玉蓉過年回家探親,初四在新市鄉、寶成區、國保大隊綁架、非法勞教兩年半,遭受過酷刑折磨。
二零一零年四月,胡玉蓉從四川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出來,十一月二十六日外出途中被一夥人綁架之後,寶城鄉政府人員到她家非法搜查,並告訴她父親:胡玉蓉被渠縣公安綁架在醫院,腿已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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