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景美散發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的神韻晚會光盤,完全是行使正當的公民權利,中共非法起訴楊景美,是在陷害無辜公民。
八月二十五日晚五點多,檢察院告訴楊景美家人:「明日九點,檢察院來車接楊景美,去法院開庭。」在二十六日上午九點,楊景美被帶去檢察院。去檢察院後,楊景美又被告知:「你請律師吧,十天後開庭。」同時遞給楊景美一份「丹東振安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的副本(參與人員:丹東市振安區檢察員:孫耀嵩、閆巍)。
楊景美在二零一一年六月二日上午,在發放神韻光盤時遭惡人陳某惡告,被丹東市振安區巡特警大隊綁架,參與迫害的人員共六人,有大隊長趙震、中隊長陸成軍、警員張磊等六人。隨後楊景美被非法抄家。被抄走大法書籍十六冊及神韻光盤五十四張、筆記本電腦等物品。楊景美在非法關押二十四小時後被送往看守所。身體檢查不合格,看守所怕承擔責任於次日下午五點,在勒索家人五千元後把楊景美放回。
楊景美回到家後,參與迫害的丹東市振安區巡特警大隊仍不斷上門騷擾。企圖再次迫害楊景美,並不斷追問光盤的下落,企圖擴大迫害範圍。
大約二個月後的八月中旬,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又夥同巡特警大隊的人員逼迫楊景美再次去丹東市第一醫院檢查身體,企圖再次迫害。檢查的結果:是高血壓二百二毫米汞柱,不符合體檢條件,被放回。
在八月二十四日檢察院又逼迫楊景美簽字,遭到拒絕。(參與人員可能是丹東振安區檢察院工作人員:陳景峰、侯俊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