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承洛,五十八歲,青島市城陽區流亭街道趙村人。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邵承洛在紅島街道東大洋村菜市場,被紅島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李滄區李村的城陽看守所。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日,城陽法院非法判邵承洛七年刑。七月二十一日,邵承洛被強行綁架至山東省監獄。
在此期間,邵承洛遭受了監管警察和所指使的犯人對他實施的駭人聽聞的多種酷刑迫害。具體包括:1、指使刑事犯毆打、體罰;2、折斷手指、絞爛指縫、打爛兩肋及臀部還撒鹽;3、電烙鐵燙;4、強按地上用臘木勒脖子;5、皮鞋底打頭打光頭髮;6、電擊全身敏感部位;7、打殘生病都不給治療;8、灌食冷食加重腹瀉;9、剝光衣服非法搜查;10、強迫自倒開水燙傷腿腳;11、拔光鬍子眉毛;12、強迫下跪;13、火燒手指;14、捆住頸部和腳踝身體彎曲,提腳使頭撞地;15、棉棒強行插入肛門;16、用鞋刷頂鏟生殖器;17、強關嚴管間(地板面積80公分見方,門40公分見方,窗50公分見方外掛百葉窗);18、搶走分配食物不許吃飽;19、購物強制寫申請;20、用帶釘子的物件打; 21、腳踩肚子;22、扭胳膊壓大腿;23、螺絲刀撬嘴野蠻灌食灌滾燙開水;24、用凳子腿打;25、將兩手兩腳綁在一起,身體成弓形,放在倒置的凳子的四條腿上,再將凳子踹倒,使人重重的摔到地上翻滾;等等。
在邵承洛絕食抗議時,惡警借灌食機會,故意將皮管膠囊一捏一放人為製造痛苦,還藉機往漏斗裏加滾燙的開水,用螺絲刀撬嘴致牙齒損壞,同時辱罵邵承洛說他們是在給豬灌食。
在此惡劣環境下,邵承洛絕食近四個月,身體瘦得皮包骨,臀部皮膚坐幾天就破了,之後潰爛發黑。一天半夜邵承洛從撕心裂肺的痛苦中醒來,發現警察和被指使的犯人將他綁在倒過來四腿朝上的凳子上,爛肉處痛徹心肺,警察和犯人又使勁將他的頭猛壓向兩腿,木凳很小放不開兩腳,腿骨如斷了一樣痛。他們還將直徑五公分長四十公分的圓臘木放在地上,使勁壓他使雙膝關節跪在臘木上,另將一根圓木放在腿後彎上邊用力下壓。還用一塊透明香皂大小的木板用力壓在邵承洛的肋骨上旋轉。在二零零六年一次強迫轉化中,警察和被指使的犯人架著邵承洛坐在床邊,雙腿下垂,江學東用電烙鐵在邵承洛兩腿的膝關節下與踝關節上共烙傷了四處,江學東還多次強奪分配給邵承洛的食物。
至二零一一年三月,邵承洛在被山東省監獄監管期間連續酷刑折磨下,皮包骨頭,四肢麻木,肌肉萎縮,身體機能衰退,已不能進食。獄警張永勝還說對邵承洛說:「你知道李偉為甚麼不給你灌食嗎?就是想餓死你!死了當反面教材!」
邵承洛的妻子多次到山東省監獄要求依法會見邵承洛,都被拒之門外。三年來,山東省監獄獄警一再執法犯法,至今一直未能見丈夫一面。
二零一一年七月六日下午,邵承洛家人再次來到山東省監獄依法要求探視被監管的邵承洛。山東省監獄獄警一直無理阻撓,從一點半一直等到三點半,才有警察李偉(警號3702642)出來與邵的家人談話。李偉提出家屬必須首先表明對法輪功的態度,否則不允許探視。談了近二十分鐘後,李偉才讓邵承洛的兒子一個人看,邵承洛兒子進去探視時,李偉對他說:你爸爸老是和我們對著幹。人是法院判的,與我們無關。我們也不願意費腦子打他,轉化他就是為了想讓他早回家。
邵承洛的兒子在探視中,看到邵承洛走路一瘸一拐,人更加瘦弱,精神很差,嘴唇有傷,是近期又遭到新的迫害所致。邵承洛自述右手手指麻木,無法握東西,而且很長時間吃不下飯,再次生命垂危。
在此期間,朱慶江、高帥每天二次說是為邵承洛換藥,卻在傷口散上鹽,令邵承洛痛的生不如死,晚上只能站著睡一會,朱慶江還不讓吃飯。高帥逼邵承洛走路,走的不好高帥手持臘棍擊打,用腳踢,還說與他無關,他也不願打,是獄警叫幹的,甚至殘忍的把棉棒插入邵承洛肛門,並用鞋刷頂鏟邵承洛生殖器。這次所謂「嚴管」迫害,惡徒們用了近一百種方式折磨他。
目前,邵承洛的家人已向相關司法部門提出控告,控告山東省監獄及獄警李偉等人對邵承洛犯下嚴重傷害、侮辱等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