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邡市馬井鎮菠蘿村邪黨人員刁難吳召蘭
二零零八年五月汶川地震,吳召蘭所居住的什邡是地震重災區,當地重建家園,規定每戶重新修房,補助近兩萬元人民幣。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吳召蘭第三次被非法勞教回家,借錢修住房。她到馬井鎮菠蘿村上拿補助款,每次都被他們用各種理由拒絕。為了還錢和生活,二零一零年三月她來到德陽打工。
幾個月後,她兒子到村上拿錢,村幹部刁難說:叫你母親來,寫「保證」不煉法輪功,就給你錢。吳召蘭不去,也不寫「保證」。
馬井鎮和菠蘿村的幹部對她兒子說:不寫可以,你帶我們去見你媽。兒子無奈,在脅迫下,帶他們來到母親打工的地方。村幹部偽善的說:錢給你,你在這好好打工,有事和我們電話聯繫,就走了。
二、馬井鎮菠蘿村邪黨人員威脅吳召蘭放棄信仰
事隔幾個月,村幹部又來到吳召蘭打工的地方,吳召蘭不在家,他們謊稱和吳召蘭是親戚,在打工的家人處騙取吳召蘭的電話號碼後走了。
大約是二零一一年四月,馬井鎮和菠蘿村的幾個幹部又到吳召蘭打工的地方,威脅她說:你必須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如果不寫,就送你去辦「學習班」(洗腦班)。吳召蘭說:我不寫,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也不去「學習班」,並善言相勸他們不要助紂為虐,害了自己和家人,一會兒他們走了。
三、吳召蘭再次遭綁架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城南街道辦事處十一居委主任羅德全、副主任蘇萬民就帶著馬井鎮和菠蘿村的幾名邪黨幹部來到吳召蘭打工的地方,其中一位女邪黨人員個子高大,上來就抱住吳召蘭,問:你寫不寫?吳召蘭說不寫。於是,她就強行將吳召蘭綁架到汽車上,帶走了。
至今,已一個多月過去了,吳召蘭仍然被非法關押,家人不知其近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