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需要說明的是犯人能否減刑及其減刑能否報批,主要取決於每月的考核分,所以在監獄的環境裏,考核分是犯人的命根兒。監獄的生活實在太苦了,這種苦不僅表現在失去自由和肉體上承負的勞役之苦,而是你不知道每天會遭遇甚麼樣的事情,經常是莫名其妙的被打、被罵,有時趕上突然的勞動任務,監獄裏叫搶活兒,連飯都吃不上,廁所都上不了。在外面自由世界的人們無論如何都無法理解那裏的生存環境及那裏人的心態。有的長刑期犯人在裏面呆了十多年了,卻極其在乎減刑能多減幾個月,甚至為此不擇手段。而大陸的監獄正是利用了普通刑事犯人的這種心理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的。
以我所曾受迫害呆過的遼寧省女子監獄九監區為例,通常跟法輪功學員一個行動組的人是獄警認為比較可靠、或者長刑期的犯人。因為如果在她們和法輪功學員一個行動組期間沒有甚麼意外的事,她們的考核分會比別人高,但如果法輪功學員出現傳條或她們認為違紀的事情,整個行動組都會受到株連。這樣的株連體制就造成了直接迫害法輪功學員和整體監視法輪功學員一舉一動的不是惡警,而是囚犯。法輪功學員的善良和不願給別人找麻煩的心理,都從消極方面助長了監獄的邪惡。有時周圍來了新人,我和她們說幾句話就會被「行動組」打斷,她們在背後警告那些人不許和我講話,當著我的面對和我說話的人造謠。
下面我想講兩個例子,以說明這種捆綁式迫害。
2008年新年過後,兩個法輪功學員在傳條的時候被發現了,她們兩個人的行動組都受到株連,其中兩個普通犯人被關進了小號,而被迫害最為慘烈的是一位李大姐。她根本不知道一個行動組的法輪功學員傳條的事,但由於是一個行動組的,她被找到了科長的辦公室。當時九監區主管迫害法輪功的科長是李鶴翹,李對她進行了長時間的電擊,並連續一個多月把她銬在暖氣管子上,晚上收工回監舍後,繼續罰蹲,一夜不准上床睡覺。對這幾個普通犯人的懲罰給傳條的法輪功學員造成很重的思想壓力,也給其他犯人對大法的正面認識造成一定程度的障礙。好在受嚴重迫害的這位李大姐三個月後就出監了,臨走時,我問她恨不恨使她當時受株連的法輪功學員,她說,我不恨她。我放下心來。同時對這位平時就很善良的大姐表示敬意。
下一個例子是表現在生產勞動方面。鞍山法輪功學員何曉秋在逃避追捕時從樓上跳下,造成嚴重骨折,在鞍山看守所關了四年後,才被送到女子監獄的,至今腿裏還有鋼板。九監區在白天幹了一天活兒之後,回監舍還得帶活兒,大多時候是疊紙製品,而何曉秋不用幹晚上的活兒。有一次何曉秋被認為和別的法輪功學員傳條了,結果科裏就讓她晚上也幹活兒,何當然進行抵制,於是管事犯人把活兒都分完之後,強迫何幹活,何不幹,就把她的活兒分給行動組的另外兩個人,結果這兩人一直幹到很晚才把活幹完。三天下來,何行動組的一個人姓楊的年輕女孩對我說,「我實在受不了了,剛才幹活的時候我就想自殺。我用的那台機器下面是電源,只要我用手去觸電就行了。」九監區的犯人都怕晚上的活兒,要是有一天,晚上不用帶活兒,感覺像過年一樣。而之所以對何的行動組施加壓力無外乎是借用犯人的手去迫害法輪功學員,後來在何的正念下,這場醜劇才不了了之。
寫到這裏我想到了監獄中最邪惡的包夾。在九監區監舍二樓最裏面的小屋就是包夾犯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地方。每個新來的法輪功學員都得先在這裏由包夾迫害一個月左右,然後到車間從事奴役勞動。
在上網搜索的過程中,我發現大部份九監區的包夾已經被曝光了,如楊冬梅、姜平、董晶、沈靜超等,她們在強迫法輪功學員轉化上面起到了非常邪惡的作用,也為她們在監獄的惡報留下伏筆。但我要說的是這些包夾本身是可憐的,可悲的,因為這樣做並不是她們的本願。通常她們是了解法輪功學員的為人的,所以儘管她們在做包夾時極盡殘忍之能事,但並不妨礙她們在私下裏,與別的法輪功學員交心、做朋友。有一個下手狠毒的包夾在提及某個已經出了監獄的法輪功學員時,曾多次與別人說,那個法輪功學員人可好了。在這個包夾做「管活兒」(就是對小隊的其他犯人在生產產品過程中進行管理和監督)期間,有一次是粘膠條,那次任務比較緊急,所以她就拼命的催大家,並不斷報出個人粘的膠條數。犯人在交活時是100張一摞的去報產值。一些犯人為了多報數,沒等粘夠100張就報上去,被負責打包的犯人發現後,就在車間裏破口大罵。作為管活兒的,她面子上過不去了,就開始大罵膠條不夠數的犯人,但她沒有證據,於是她告訴負責打包的犯人,只要新交上來的一摞膠條活兒,必須挨個查數,看誰還虛報產值,隨後她大聲補充了一句,法輪功的除外。舉這個包夾的例子就是想說,她們都是了解法輪功學員的品德的,但在減刑等利益誘惑面前她們不惜違背良知而幹出助紂為虐的大壞事。這和中共上層的邪惡分子利用金錢、權利做誘惑利用基層的警察迫害法輪功學員何其相似。
她們和我的私交不錯,也常對其他的法輪功學員有溢美之詞。但在最關鍵的時刻,她們真的是打手和幫兇。這些包夾大部份是長刑期的犯人,對自身的生存恐懼使她們又以同樣的方式施加給別人。人性、人心真是複雜,也真是可怕。
順便講一下這些人的後果。其實不用多說,大家都猜的到,她們儘管賣力表現,但普遍減刑減的都不好,一位姓劉的號子(號子是指白天不出工,在監舍睡覺,晚上值夜班)多次檢舉法輪功學員的所謂違反監規行為,自以為立了很多功,結果減刑報上去之後,監獄管理局不予批准,導致她在監獄多呆了好幾個月,上了很大的火。那次減刑會一開完,她就開始放聲大哭,而明真相的犯人高興的甚麼似的。當然也有那些雖然人品欠佳,但在關鍵時刻為法輪功學員互傳信息,結果都得以提前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