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九點左右,內蒙古赤峰市紅山區公安分局布仁和一個姓徐的等多名惡警,在九中小區二路站點綁架了崔月秋,隨後抄家,搶走私人財物。
崔月秋的丈夫、兩個女兒及其他親屬受到了極大的精神傷害,他們四處奔走營救親人,並在營救親人的過程中依然受到了來自中共警察的上下班跟蹤及蹲坑監視住所等騷擾。
崔月秋的丈夫王先生多次找公檢法司等相關部門說明真相,並告之妻子因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的事實,他質問一公安人員:「她(崔月秋)不就是煉法輪功嗎,並沒有做違法的事情,你們為甚麼這樣做(關押她)?」該人低頭說我們也沒有辦法。而一法院的工作人員對王先生說:「對法輪功案件的處理並沒有法律依據,我們只是依照一個內部文件,而這個文件我們不能給你看。」
中共當局以莫須有的罪名對崔女士秘密開庭,非法判刑三年半,製造了又一個骨肉分離的人間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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