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二日下午,通化市公安局國保二處副處長鄭玉令、東昌分局國保大隊田月男、光明派出所警察非法闖入王泉良家,把蓋了一天房子正劈柴準備做飯的王泉良打倒在地,同時把他的妻子、兒子強行綁架到派出所,個人物品遭搶。
在派出所,王泉良的兒子被幾個警察同時拷打,逼迫放棄修煉後,放回家。王泉良、宋桂香夫妻一起被劫持到通化市長流看守所非法關押。半月後,宋桂香出現嚴重心臟病狀,看守所找辦案單位,派出所才把宋桂香接出來扔在家附近,宋桂香後被鄰居發現,送回家。
在親屬的全力營救下,派出所找不到任何證據,撤銷了對王泉良所謂的「逮捕令」,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王泉良被無條件釋放回家。
王泉良,吉林省通化市光明派出所轄區的法輪功學員,以打工為生。從一九九九年邪黨迫害法輪功以來,王泉良及妻子、兒子,多次遭到綁架。二零零零年,被綁架到光明街道辦事處辦的洗腦班。
二零零零深秋,王泉良在街上賣水果時,被光明派出所七、八個警察連拖帶拽,綁架到光明派出所。王泉良被綁在鐵窗上一夜,第二天被非法取指紋後返回,手推車裏的水果被警察搶走很多。
二零零一年,王泉良被綁架在通化市邪黨校洗腦班。
二零零一年,王泉良妻子宋桂香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五年,邪黨人員強迫王泉良夫婦參加通化市邪惡黨校洗腦班,王泉良夫婦不服從,被迫流離失所一個月。
二零零八年,妻子宋桂香被綁架,非法勞教二年。
二零一零年,光明派出所再次強迫王泉良參加邪黨校的洗腦班,王泉良未隨惡警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