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九月中旬,朝陽派出所的惡警(兩個彪形大漢)闖入施良玉家中,一科的惡警及朝陽派出所的謝某非法抄家,搶走個人物品,將施良玉綁架到長江水上研究所招待所一樓,用十多人看管迫害。
在那裏,施良玉被李正剛搶走一千七百多元人民幣(後來在家屬的追問下,退了一千元)。施良玉被銬在窗戶旁的暖氣片上,銬了十天十夜。大熱天,不讓施良玉洗漱和換衣物。李正剛、郭明文對施良玉拳打腳踢,楊勇用電棍電擊。參與的惡警還有陳金華、徐中寧、劉居華、胡有才父女及從其他派出所抽來的警員。
之後,施良玉被送荊州區看守所關押三個月。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至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日,施良玉辦了取保候審。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日,施良玉被中共邪黨沙市區法院非法判重刑八年,且法院還在扣除取保候審的時間上搞錯,致使刑期增加了一週。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上旬,施良玉被送往湖北女子監獄(二監)非法關押。期間,經常受到嚴重的精神迫害,不讓睡覺,日夜折磨逼迫她「轉化」(即放棄信仰)。如:二零零七年七月,施良玉被強行用謊言洗腦「轉化」,因施良玉堅持煉功、不「轉化」,多次被惡警指使的犯人毆打,被犯人抓下成把的頭髮,兩次被強行灌食。
自從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施良玉就不斷遭到綁架。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八日,施良玉進京上訪遭綁架,被當時荊州駐京辦的姚波、范某(女)非法搜身,搶走隨身攜帶現金,被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家屬被當時的沙市區公安分局一科索錢後,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九月下旬,在路上,施良玉被一科的劉居華等人綁架,非法關押兩個月後,才放回家。
目前,施良玉被超期關押回家後,雙目已完全失明,生活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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