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四年一月九日上午,一幫惡警闖入我家(我轉送資料,被惡人誣告),警察趙軍帶頭,為首的是黎明派出所的矮胖子,他們橫衝直撞,搶走了我所有的法輪大法書和救救度眾生的真相資料,還翻走了我家的全部積蓄:現金一萬三千七百元,錄音機等物品,我被綁架到鴨子圈看守所。七個月後,遭非法判刑七年,被投入黑龍江女子監獄。
二零零六年八月,在哈醫大二院檢查三種病都嚴重了,腿疼的不能走路。十一月,家人被他們非法勒索保釋金五千元錢才把我背回家。(保釋金五千元錢至今未退回)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六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利用欺騙手段又一次綁架我到省女子監獄三樓西側十三組,強制轉化(即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組長叫王麗。因我不能行走,都是她偽善的給我打粥,偷偷往粥裏下藥。監獄指使刑事犯許珍等人迫害我,許珍是因殺害她丈夫而被判刑的,包夾都怕她。從早上五點至晚九點整天放攻擊大法的和所謂佛教的光盤,還有一些邪悟者講一些對法輪功學員不利的話,我頭疼、頭脹、肚子疼得整宿睡不著覺,有時頭和心都像一開一合的,難受極了。有一天我大聲說:「我要睡覺!不聽了,心難受!」許珍說:「不行,有病上醫院。」之後她逼著我吃藥,我不吃。明的不行,她們就來暗的,有一次,包夾王福英(殺人犯)在另一包夾王桂芳(詐騙犯)那兒拿藥被我看見了。
每次吃完飯過一會兒,我站也站不住,躺也躺不住,好像五臟六腑都停滯了,幾乎背過氣去,有一次,我喊著要找警察,許珍不讓找。我找樓道長(犯人王大個子,現已回家),她說:「這事許珍說了算,我管不了。」因不在一個屋不「方便」迫害,許珍鼓動包夾把我弄到她所在的九組,更加肆無忌憚地迫害我。白天,我在九組,晚上到十組,接連的給我下藥打針,我難受的痛不欲生,我對許珍說:「我沒病,不許給我下藥打針!」她說是監獄允許的,她繼續偷著往我吃的飯菜裏下藥。
二零零八年過年前二十多天,因為我在我的被子上寫了一個「滅」字,被監獄的李玉波發現,告訴了許珍,許珍找來一幫人,一邊罵一邊打我,我喊:「法輪大法好!」他們就把我弄到隔離間迫害,我要找於大隊長,她不允許。她們趁我睡覺的時候,給我注射一種不明藥物,打這種藥的針尖很小,速度很快。我的頭上、肩上、手上都出現被針尖扎出的小紅點,許珍等人被邪黨惡警利用幹著這一切。
在這裏我被迫害得腿疼得已不能行走了,而且在這階段大腦也不清醒了,整宿徹夜難眠,我的腿從大腿到小腿骨頭肉全都疼痛難忍,而且每次活動完都是汗水濕透衣服汗流浹背。走路腿伸不直,彎腰走,需要一隻手搭在人的肩上,另一隻手拽著這人的胳膊,自己身體重心全靠在這人身上才能挪動。在精神上高壓和肉體上的摧殘下,我精神恍惚,違心的寫了對師父對大法不敬的話,內心極度痛苦,經常以淚洗面。
監獄指使犯人利用藥物迫害我,這只是惡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冰山一角,這件事雖然已過去幾年了,我有必要把它曝光出來,讓更多的人看清惡黨偽善迫害的真面目。奉勸那些被邪黨利用的人,趕快停止參與迫害,善惡有報是天理,天滅中共在即,退出邪黨一切組織。給自己和家人留一條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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