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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會「商量」死因 成都警察掩蓋洗腦班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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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原公安系統的成都市安康醫院護士長、法輪功學員王明蓉於二零一一年九月七日左右被綁架到新津洗腦班(對外謊稱為「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不到十日便被迫害致死。九月十六日王明蓉的姐姐還去看過她,誰知道第二天便被害死。更多情況顯示,成都公安局等極力掩蓋洗腦班害死王明蓉的罪惡。

王明蓉
王明蓉

王明蓉家屬與洗腦班、金泉街道辦、金牛區委、成都市公安局派來善後的人員交涉,要求出具書面王明蓉被害死的經過,他們拒不提供;要求見洗腦班內按規定與王明蓉寸步不離的「陪教」,同樣被拒絕。而且他們先說王明蓉是用衣袖上吊自殺身亡,被駁斥沒有上吊場地;又說王明蓉是自己用瓦片劃喉而死,由於回答不了瓦片何來和陪教何在,以及身上的傷痕來由,最後他們回答:王明蓉如何死亡的,要上面開會「商量」決定。於是,王明蓉成了被「商量死」。

調查顯示:新津洗腦班於九月十七日中午一點過打了120電話,120出車與洗腦班送王明蓉的車在路上相遇。到醫院時醫生判斷王明蓉已死亡,已無搶救價值。洗腦班人員為了掩蓋罪惡,要求醫院進行「搶救」,還表現出「救死扶傷」的狀態──人已死亡沒關係,插上儀器輸液體。雖然官方向眾醫務人員下了封口令,但也有善良的醫務人員私下告訴家屬:其實人早死了,不過做做樣子而已。

得知人已經死亡後,洗腦班、金牛區委、街道辦、公安局等部門開會才決定通知家屬,但也是掩蓋真相。公安局方面通知了王明蓉的丈夫,只是說王明蓉在新津縣醫院,並不告訴已經死亡,而且要想見人必須得寫保證:不得追究、擴散這件事。

成都公安局方面威脅王明蓉女兒:如果她敢於追究,就要製造出足以判處死刑的證據將她的父親--王明蓉的丈夫扔進監獄,並運作至判處她父親死刑,讓她父母雙亡;若不追究,倒可獲得幾十萬的賠償,等等。在如此威逼利誘下,王明蓉女兒和丈夫違心地妥協了,不止一次寫了相關保證,也不敢和人講述事實真相,以致當親友聽聞王明蓉被害死消息詢問確認時都回答王明蓉出去旅遊了。這樣一來,王明蓉的丈夫和女兒,因失去至親且無法為之討回公道,內心的痛苦無以名狀。而成都市公安局和新津洗腦班等終於成功地暫時保護住了殺人兇手,盡展了黑幫亂黨的罪惡手法。

成都市新津洗腦班(所謂「法制教育中心」)自零三年成立的,沒有任何依據的、並且不經任何程序、不給任何手續,對信仰真善忍、修煉法輪功的公民任意非法拘禁,據不完全統計,已達上千人 次。很多公民在被新津洗腦班的非法拘禁中,受到各種各樣的虐待、酷刑,包括毒打、迫害性灌食、投毒,等等,致使多人死亡。在此洗腦班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 員有鄧淑芬、李曉文、謝德清、劉生樂等;被迫害致精神失常的有祝霞、劉英、譚紹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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