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深夜一時,一夥不明身份的十幾人以欺騙手段,突然闖進居住在武珞路的李火生家裏,非法抄家、搶奪私有財產,並強行銬走李火生,鬧得家人及小孩驚恐不安。後經查實,此為武昌區長春社區治安委員陳勤勝、戶籍警察徐某帶領武漢市公安局、梅苑派出所、社會上的混混等不明身份的十幾人所為。家屬多次找有關部門要人討說法,都被無理拒絕。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武漢市武昌區法院張偉等秘密開庭,非法判李火生五年刑,開庭不通知其家屬,行為鬼鬼祟祟,見不得天日。李火生被判刑五年後,提出上訴,寫信告知親屬,其妻方知,趕緊請了律師上訴。律師寫了辯護詞遞交市中院。武漢市中院法官陳麗敏罔顧事實與法律,枉法裁判,駁回上訴,維持所謂的「原判」。
李火生被非法抓捕關押至今已有六個多月了,現被迫害的腰部地方疼痛,且大腿腫脹得厲害,身體情況惡化,並且整夜疼痛不能入睡,吃不進食物。送到醫院,醫院拒收。家屬要求保外就醫,法官陳麗敏都不應允。
武漢市中級法院參與迫害的責任人:
審判長 陳麗敏
審判員 熊華東
代理審判員 曾琳
書記員 王曉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