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七日】我地有幾位同修出去發資料,不是像有些同修那樣,把資料發到每戶人家院子裏或放在人家門縫裏,而是走近人家院門往人家院門外地上一放或一人騎著摩托車一人坐在後座隨手往人家院子方向一撒,這樣就把資料發出去了。更有甚者,在電話亭、路邊石墩上、路口、單位院子裏等處放上幾本、十幾本相同的資料或幾片、十幾片相同的光碟,說是讓有緣人挨個來拿。然而實際情況是怎樣的呢?有的居民挨個撿了放在家裏(我處就有同修從居民那裏拿回幾十本資料的),看完了多的就當手紙用,再多了就賣掉;或有的直接上交(有一個單位就有員工把十幾盤光碟上交單位領導的)等等不一而足。
有的同修多次跟他們交流,而他們卻以各種理由來搪塞,甚至有時還在同修面前誇耀我發了多少多少資料,我快成發資料專業戶了。
同修啊,我們是發資料救人,你那樣做能把人給救了嗎?你不僅沒把人救了,相反你可能還害了別人哪!再說了,我們的資料都是同修省吃儉用做出來的,是用精力、時間、頂著多方壓力甚至冒著危險做出來的呀!我們散發資料這一環節沒做好,我們是在犯罪呀!作為一個修煉人,你那樣不負責任的做,是不是有怕心存在呢?
如果我們對資料都不珍視,又如何期待世人珍視真相資料?如果我們做事不為世人的得救著想,哪來的慈悲救人呢?
語氣有點過激,望原諒!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