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2日上午,郭運蘭去本市長山鎮親戚家串門,給過路人講法輪功受中共栽贓迫害的真相,從親戚家往回返的途中,被東港市長山鎮派出所惡警綁架,同時非法抄家,大法書籍資料被搶走。
郭運蘭被綁架到長山鎮派出所後,東港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王潤龍親自趕到派出所指揮審訊郭運蘭。郭運蘭沒配合他們,就被投入丹東看守所。丹東看守所的獄警與王潤龍合謀迫害郭運蘭。郭運蘭不穿囚服,看守所的3、4個女獄警一齊毆打郭運蘭,郭運蘭被迫害得出現神志不清,失憶等狀態。東港市公安局又捏造事實將郭運蘭非法提交到東港檢察院圖謀判刑。
郭運蘭被關押迫害兩個多月。直到11月19日,郭運蘭被迫害致陰道大出血,生命危急,被送到丹東婦女兒童醫院搶救,這才被放回家。期間,家人為營救郭運蘭,在這些迫害者身上花掉了上萬元的鉅款。
2010年12月底,遼寧東港法院以甚麼「證實身份」為藉口傳訊郭運蘭,叫郭運蘭到東港法院去一趟,企圖繼續迫害郭運蘭。這次迫害是東港市公、檢、法第二次合謀構陷迫害郭運蘭。第一次是在2002年4月,郭運蘭被他們以捏造的事實非法判刑4年關押瀋陽女子監獄。在瀋陽女子監獄郭運蘭遭受殘酷迫害,神志不清、失憶等就是在那個時候開始的。出監後,郭運蘭繼續學煉法輪大法,使身體得以恢復。
郭運蘭因多次遭受他們的欺騙、迫害,接到東港法院的傳訊後知道他們的險惡用心,只好離家出走。
希望那些還在被中共惡黨利用迫害大法弟子的人能夠真正明白「善惡有報」的天理,人做甚麼事情都是給自己做的,好事、壞事上天一筆一筆都給你記著的。尤其迫害大法弟子的人,不僅會給自己招來滅頂之災,還會殃及家人。趕快覺醒過來,將功補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