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桂芝,女,四十二歲,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通河縣婦幼保健院主治醫師,哈爾濱醫科大學本科畢業,一九九九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她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不斷的要求自己,處處替別人著想,勇於承擔責任,拒絕吃請和紅包,放棄藥品提成,其品行得到同事和患者的好評。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四日,單位派張桂芝到哈醫大一院進修學習,臨時住在哈市道外區。十二月十四日夜晚,她在熟睡時被警察(內蒙古鄂溫克旗公安局)叫醒,被強制臉朝窗坐到客廳的沙發上,不許回頭,手機及兜裏的錢物都被警察搶走。她當時向警察說明自己是來哈市進修學習的,有證人現場證明,有書寫病史記錄的紙在工作服兜裏,有當日在醫大書寫的病程記錄。儘管如此,她還是被鄂旗警察綁架。
同時被綁架的還有黑龍江省虎林縣的法輪功學員高麗萍、宋玉紅及雙城市的張海明;佳木斯市的閆繼國也被鄂旗警察綁架。在哈站警務室,閆繼國出現病狀,鄂旗警察用腳踢他。後來了解到,當時參與綁架的人員有內蒙古鄂溫克旗公安局的王海軍、郭智國、鄂溫克旗大雁派出所的劉炳良和兩個叫不出名來的警察。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五日,鄂溫克公安局郭智國、大雁派出所劉炳良等人分別對張桂芝、宋玉紅、高麗萍等人非法提審。提審時劉炳良對宋玉紅用刑,拽著宋玉紅的頭髮打她耳光,用螺絲刀頂宋玉紅的脊柱。警察不給宋玉紅飯吃(後來有人背地裏給了她一個饅頭),三天三夜不讓宋玉紅睡覺。三天後,宋玉紅被送回監舍時人都脫相了,頭髮一把把的掉。閆繼國在剛被關押的幾天裏就被警察野蠻灌食,大便便在褲子裏。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八日,鄂溫克旗檢察院馬丹丹、白佳明等人再次提審張桂芝等法輪功學員,看到公安局給他們定的罪名變成了「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九日,鄂溫克旗公安局國保大隊郭智國等人把張桂芝、宋玉紅、張海明從看守所轉到拘留所非法關押,同時要求三人簽拘留十天的處罰單,說要放人,張桂芝拒簽。
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鄂溫克旗公安局法制科的布仁布和、明華對上述三人非法提審。五日,鄂溫克旗公安局決定要勞教三人(張桂芝和宋玉紅一年半,張海明一年),並告知如不服可上訴。
二零一零年二月八日,鄂溫克旗公安局給三人下達勞教執行通知,書面文件則被公安局副局長敖雲濤和國保大隊副隊長張鵬搶走,說不給他們看,同時把三人轉到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
張桂芝家屬請來律師想上訴,鄂溫克旗公安局和看守所不讓律師見當事人,不給家屬勞教通知單,而是追問家屬通過誰請的律師,律師是否打過這類官司,並且威脅要扣押家屬,並公開講「對法輪功壓根兒就沒講過法律」。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鄂溫克旗公安局刑警大隊寶鋼、郭智國等人再次對張桂芝、高麗萍、宋玉紅等法輪功學員非法提審,說根據實際情況區別對待。問過後,再也沒有音信。張桂芝在監舍內經常聽到男監室有人慘叫,後聽管教說是閆繼國發病了。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八日,張桂芝開始絕食抗議,反對非法關押迫害。從五月四日起,她一直要求見辦案單位或檢察院,沒有人給予答覆。
在非法關押期間,鄂溫克旗看守所利用犯人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鄂旗南屯的在押人員酈娜把張桂芝的褥子搶去澆了半盆水,並和智障兒童學校校長陶樹英在監室內高聲辱罵張桂芝、高麗萍。管教金安唆使酈娜動手打人,而管教納爾蘇在一旁看熱鬧。張桂芝和高麗萍絕食反迫害。同監室紅花兒基的侯秀華看不了發生的一切,突然抽搐,到晚上兩眼都紅腫了。
絕食第五天,即五月二十四日,鄂溫克旗公安局副局長敖雲濤和國保大隊隊長王海軍來到看守所。絕食第六天,張桂芝被劫持到圖牧吉勞教所。和她一起被送到勞教所的還有宋玉紅。經檢查,勞教所的醫生說張桂芝的心臟屬器質性病變,宋玉紅心肌缺血,二人身體檢查不合格,勞教所拒收。兩天後,綁架張桂芝和宋玉紅去勞教所的四個警察(公安局的包連勝、看守所的馬彥兵、南屯第一派出所的蘇櫻和王宇)帶張桂芝和宋玉紅返回鄂旗。
五月二十八日,鄂旗公安局把張桂芝和宋玉紅拉到海拉爾蒙院檢查,結果和勞教所醫院的檢查一樣。六月一日張桂芝獲釋,六月三日宋玉紅獲釋。綁架前張桂芝的體重116斤,回來時體重竟不足八十斤。張桂芝家屬還被勒索了一千元的所謂監外執行費(沒給收據)。
張桂芝在內蒙古被非法關押期間,通河縣有多人遭株連迫害:通河縣政法委張越被通報,通河縣婦幼保健院被罰,院長孫孝才受到一票否決的處罰,衛生局李楠和保健院陳虹三年內不能正常晉級。而張桂芝回家後則不准上班,縣裏的其它單位也不能聘用。回來後張桂芝一直在家調養。
鄂旗警察的綁架給張桂芝的親人帶來巨大痛苦。上學期間對她幫助很大的二姐夫身體一直不好,二姐夫臨終前,一再追問桂芝是不是出事了,為甚麼不回來,連個電話也沒有。二姐在沉重的打擊下,像個木頭人。為了營救張桂芝,她的兩個哥哥無論在滴水成冰、寒風刺骨的冬季還是在農忙的黃金季節,被迫往返於內蒙古和黑龍江之間,急得頭髮都白了許多。面對鄂旗公安局的百般推脫和刁難,兩個哥哥始終見不到親人,真是情何以堪?
張桂芝在回家的火車上,接到通河縣政法委張越的電話,要她去洗腦班(所謂的法制學校),被張桂芝一口回絕。而宋玉紅在回家的途中,在哈爾濱又被當地警察劫持到建三江繼續迫害。張海明被送到海拉爾勞教所勞教一年,其家人已在海拉爾區法院起訴有關部門。而閆繼國、高麗萍仍被非法關押在鄂溫克旗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