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鄭德財先生抱著對政府的信任於二零零零年和也修煉法輪功的兒子鄭永義到北京上訪,他想告訴政府,他們全家人的病都是煉法輪功煉好的,不要迫害法輪功。結果父子倆遭到大連警察的殘酷迫害。鄭德財被當場打聾,他的兒子鄭永義被迫害成精神分裂。鄭永義回家後,繼續煉法輪功,精神好轉。
二零一零年大年初二晚上,鄭德財老人在準備去寫法輪大法真相標語的路上被大鄭派出所蹲坑的警察綁架。兒子鄭永義第二天到處找失蹤的父親,當得知父親被綁架後,他由於承受不了打擊,精神再次分裂。外面燈火通明,爆竹聲聲,鄭德財的老伴兒在家著急上火,很是淒涼,他的長女鄭永華放棄工作從大連回來營救父親,大鄭派出所所長李雲福和教導員林宗江相當蠻橫,根本不理鄭永華的請求,把案子推到公安局,後又推到檢察院,檢察院由於證據不足把案子退回公安局。
公安局管這個案子一個姓陳警官說:「這是政治案。等材料補充後再判。」鄭永華與妹妹先後多次到派出所、公安局、檢察院找相關人員申訴,負責此案的陳曉峰也找理由推托。
二零一零年七月,鄭德財的次女到法院,於強庭長說這個星期就開庭,並要了她家的電話號碼,讓她等通知。又過了十幾天,鄭德財的次女又到法院,於庭長說已經判了,判了三年半。鄭的女兒問為甚麼不通知家屬?於說打電話家沒人接。鄭的女兒家開小店,家裏一直有人在。她說:你們這樣人不讓見,審判時又不通知家屬到場,判後又不通知家屬,試問你們這樣非法抓人,枉法審判,我國的法律何存?你們的良心何在?公道何在?天理何在?這樣老百姓怎樣看待我國的司法機關?難道就是因為我父親是修煉法輪大法的,你們就可以這樣做嗎?或許為了一點物質利益和個人前程等,我想即使有再大的理由,也不能這樣做,迫害正信、迫害好人古今中外沒有下場好的。
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鄭德財的長女鄭永華為父親遭受非法審判一案提出申訴,希望為父親討回公道。她在申訴書中說:「我代表全家強烈呼籲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和市政協能夠關注此案,督促有關機關還我父親清白,強烈要求市檢察院,法院和公安局立即無條件撤銷對我父親的非法審判,還我父親人身自由,並要承擔對我父親非法審判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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