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得法的初期(迫害前),由於放不下的執著,強烈的人心對待大法的修煉,使我的弟弟漸漸的抵觸大法,特別是這場邪惡的迫害發生後,我和母親被綁架、非法關押,他的工作(省廳)也被下崗,他不說共產邪黨的惡,卻攻擊我和說不敬師不敬法的話,當時我還把他當成邪惡一夥的,沒有意識到是我平時不實修造成的。
在後來的學法與交流中,我漸漸的明白了師父一再的強調要把自己當成修煉的人,在哪裏都得做個好人,更好的人,在家裏也得做好人。處處考慮別人的法理。讓家人,讓接觸過你的人,能看到你修煉人的好,認可你。能做到這一點首先要做到多學法,放棄自我,放棄得失。
我還有一個體會,與不認識的人講大法的美好,好講,比如說:大法能讓人向善,身體健康,道德回升,大法弟子是好人等等,可是與家人、接觸多的人講就不好講了,做的不符合法的標準他們不聽你的,不認可。甚至還謗法。
我看到有做的好的同修的家人、單位領導、同事在同修被迫害的時候他們為同修說話;他們向世人講大法的真相和迫害的真相。
我說這些是想和還沒有重視學法、實修自己的同修說抓緊這最後的時間趕快做好──「佛光普照,禮義圓明」(《轉法輪》),在實修中讓人看到大法弟子的風範,讓我們周圍的人都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