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次撿來的二百元錢,我沒有起任何心,我跟丈夫說:師父叫咱做一個更好的人,做事情為別人著想,那丟錢的人一定很著急,我們一定得想辦法找到失主。丈夫聽我說後很痛快的就讓我當晚給他的領導發個短信,請他的領導幫助在班前會上尋找失主,並囑咐單位領導不要說是誰撿的錢。一會單位領導就回了一個短信說:好的,謝謝你,願你好人一生平安。接著我以丈夫的名義給領導回了短信:你也是個大好人,為工人辦事著想,你也會福報平安的,我老婆讓我告訴你千萬記住「法輪大法好!」切記。
結果第二天上班領導說了後,就找到了失主,是個小伙子。我和丈夫說:咱要從正面去救他,咱不但要讓他知道咱是好人,還得證實法,還得救了這個人。所以我就對丈夫說:你明天還那小伙子錢的時候,要對他說,這錢之所以還給你是因為我老婆學大法,大法師父教人凡事為別人著想,你是沾了大法的光了。我老婆還讓我告訴你三退保命的事。就這樣小伙子很爽快的就同意退了團隊。這件事也影響了丈夫的同事,對丈夫說:你真是好人,現在的人偷還偷不著呢,你撿了還還給人家。
通過這件事,我體會到,我們修好自己的同時,一定要帶好家人,我們的親人能在大法弘傳之時和我們成為一家人,真是天大的緣份,我們有這個責任和使命往修煉路上領他們,雖然我的孩子和丈夫都不修煉,我在自己做好的同時儘量用「真善忍」的法理善化他們,他們也從大法中受益非淺。我丈夫在師父的保護下,經歷了好幾次有驚無險的生死關,每次回家就給師父上香,表達對師父的感恩。
由於受文化低,表達能力差的觀念擋著,突破不了,這次我鼓足了勁,寫了一下午,把這個小小的體會寫了出來,不對之處,望同修多多指點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