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我們還在修煉之中,在我們身邊發生的一切事情,都是讓我們向內找去自己的執著心的。我想,這一點同修們都不會有甚麼疑義。那麼,不管遇到甚麼,大法弟子就是要無條件向內找。
同修們之間意見產生分歧,無外乎有以下幾種情況:一、「我」不在法上,對方在法上;二、「我」不在法上,對方也不在法上;三、「我」在法上,對方不在法上;四、「我」在法上,對方也在法上。第一種情況最好辦,發生矛盾了,向內一找發現原來對方是符合法的,是自己有人心和不足,那當然會心服口服的改正提高。第二種情況,因為雙方都是人心,向內找發現自己也有錯,自然會對照大法改變自己,也容易心理平衡。
第三種和第四種情況,都是在向內找的過程中,發現「我」在法上。這是造成同修之間發生矛盾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明明對方是錯的,還那麼理直氣壯;明明「我」是對的,對方卻不能認可自己。這個時候很多心就會滋生,委屈,氣憤,著急,埋怨,證實自己的心越強,說服別人、改變別人的心越強,矛盾就越僵持。卻沒有發現,在我們強調自己「對」的時候,在這個「對」的後面,有一個強大的「自我」,是「為私為我」這個舊宇宙生命的根本屬性造成了這個矛盾。如果不把「執我」改變成「無我」,設身處地的站在對方的角度衡量,再怎麼向內找,也不能慈悲包容對方的不足;如果不能完全放下自我,純淨的站在法上考慮,再怎麼向內找,也是自己的「對」,理解不了「不同層次有不同的法」的洪大法理。「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這個古人早已看穿的真理,我想大法弟子更應該看透。
往往同修間發生分歧的時候,都在從法中找能證實自我的話,為自己辯解,言之鑿鑿。卻忘了大法是圓容的,針對不同的情況都有不同層次的法存在。而我們往往只注意了符合了自己的一部份,卻沒有看到另外一個方面的法。在堅持自我中,執著著自己的「對」而指責對方,力圖改變對方,唯獨不願意改變自己。好像我們已經完全忘記大法修煉是向內找的,忘記了大法要求我們慈悲包容一切。當我們指責別人、干涉別人的時候,感覺自己在為大法負責、為同修負責,卻沒有發現在這個「負責」的背後,有強大的執著自我的私心。用自己認識到的法理衡量別人,要求別人,對別人的不足不能慈悲包容,默默圓容,而是盡己所能改變對方,這正是舊宇宙生命根本屬性的突出表現,也是舊勢力執著於自己的安排迫害它們看不上的大法弟子的根本藉口。
當我們感覺自己「對」的時候還要無條件向內找,就是要改變執著自我的根本屬性。即使我們「對」,也能慈悲包容對方的「不對」;即使我們「對」,也能放下自我,站在對方的角度看一看,是不是對方的辦法也能證實大法。只要是為了證實大法的,我們就要無條件的放下自我,積極的配合同修,即使有不足,也能夠拿出自己最好的辦法默默的圓容好。
大法包容一切。我設想,當我們真的修成無私無我的正覺、完全同化大法時,應該是一種能善意的理解別人的狀態。不只是對常人社會發生的一切都樂呵呵的不在乎,而且,對生命萬象都能夠理解,都能夠慈悲包容。不管和誰在一起,都能夠設身處地的站在對方的立場上,為對方考慮,是真的為了對方好,而沒有自己一絲一毫的私念。在做證實法的事情時,是完全不執我、完全為了證實大法的,所以不管面對甚麼情況,都能夠圓容的和同修們配合好,一切矛盾都不會從我這裏滋生,在我這裏舊勢力無空可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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