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譚建陽,女,今年52歲,原懷化市安江紗廠職工。得法前我雖有多種疾病,如先天性心臟病、類風濕心臟病,甲亢等、醫生曾懷疑我是得了白血病。我經常休克、不能正常幹活。我於97年8月喜得大法,沒過多久,各種難治之症不翼而飛了。家務活都能做了,冬天都可以到大河邊洗衣服,也不怕冷了,簡直換了一個人。
同時我努力按法輪大法師父教我們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我丈夫和小孩看到了我的變化,丈夫由開始反對也走入了大法修煉,孩子也跟著煉。我們全家都沐浴在大法的洪恩之中,周圍的鄰居與朋友目睹了我的變化,也紛紛加入了修煉大法行列。是大法給了我的新生。
這麼好的功法,卻在99年7月被江澤民與中共惡黨全面鎮壓,我家也與許多其他法輪功學員家庭一樣,平靜而幸福的生活被打破,從此而飽受迫害。
一、非法抓捕、勞教迫害
從99年7月24日我被第一次綁架,至2001年上半年我遭多次抓捕先後分別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一個半月,洗腦班兩個月,市第二看守所兩個半月,身體出現病態才放回。
2001年上半年我從看守所出來後,為了講清法輪功真相,救度世人,我與本市法輪功學員王平、李安妹相約到漣源市發放真相資料,發放過程中不慎被惡人誣告,王平、李安妹當時就遭當地惡警綁架,我走脫。之後,漣源市公安與本地公安、「610」辦的人一直在搜捕我,不得已我只好離開到吉首市保靖縣打工。
2001年7月的一天,安江「610」辦兩人夥同保靖當地惡警將我在租住的房子裏綁架,在保靖拘留所關了三天後,直接將我轉到安江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由懷化市團結派出所所長賀某與一名女警將我帶到株洲白馬壟勞教所,企圖勞教我。因體檢出有類風濕心臟病,勞教所拒收。
在回來的路上,漣源公安得知我被勞教所拒收的消息通知賀某將我帶至漣源市公安局。在公安局當時就遭到了惡警們的「提審」,受到了他們的毆打、逼供。後他們把我關押在漣源看守所。期間我多次遭到了他們的「提審」,威脅與逼供,僅因我向當地一法輪功學員借二十元錢被他們知道後,他們就將那名法輪功學員監禁了半年。
二、被非法判刑七年
2002年元月份,當地法院背地裏開庭對我們三人進行非法宣判,整個庭審過程中沒有通知我們的一個親人到場。法庭上我據理力爭,並向法官講大法真相,該法官不但不聽,還錘桌子,暴跳如雷。該法庭不顧我有心臟病史這一事實非法判了我7年半徒刑,李安妹與王平被判了4年,李安妹的一隻耳朵還被漣源公安惡警打聾了。
在我遭受非法判刑的第二天,我丈夫不幸去世了,這對我,對我的兩個孩子都是非常大的打擊。因為當時我的女兒才十五歲,兒子才十三歲,都未成年,自己身陷囹圄,周圍又沒有得力親人照顧他們。後來女兒只好外出打工,兒子輟學了,在社會上流浪。為此我非常擔心他們,有兩年因為我過於擔心他們,我的頭髮幾乎全白了。這都是中共邪黨迫害下製造的一個個人間悲劇啊!我在漣源看守所非法關押了11個月後,2002年5月,我們三人被送到了長沙女子監獄。
在入獄的體檢中,醫生說我心臟肥大,這種情況應保外就醫,送我們過來的王姓指導員說:「反正你們得收下,不收她下次我們還把她送過來」。這樣硬將我塞進了監獄。
剛進監獄,獄警裝出一副偽善的樣子,用一些如:獄方每年拿出幾十萬元供關押在此的法輪功學員的子女讀書等謊言引誘、欺騙法輪功學員。讓你在他們準備好了的「四書」上簽字,企圖「轉化」法輪功學員。對一些不為所動的堅定的法輪功學員,他們就一步步採用各種各樣方式進行折磨。
三、監獄慘無人道的折磨
2003年10月份,獄警採用「軍訓」對一部份不喊自己是罪犯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變相的體罰。軍訓要從早上6點到晚上12點,內容有:跑步、站軍姿、站馬步、做俯臥撐等。稍有做不好,就會遭獄警用軍靴踢、踩。年齡上五、六十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也不例外。一次獄警要我雙腳放在70cm高的凳子上,雙手著地,要我連續做50個俯臥撐。當時我腳扭了一下,做不起,就對獄警說我不做。她們就把我帶到辦公室,將我一隻手從肩頭繞下來,另一隻手從腰後遞上去,將兩隻手的大拇指用一種特製的小手銬銬在一起(她們叫「保健」銬),這種刑比「蘇秦背劍」還要厲害,兩隻拇指時間稍長一點就鑽心的痛。大概把我扣了十幾個小時,才放下來。
2004年12月4日,我在監獄要寫的思想彙報中(她們叫寫作業)寫了一些我記住的大法經文,被一個夾控報告給了獄警,一會兒一個犯人對我說:「隊長叫你談話」,說著把我帶到隊長辦公室。一進辦公室她們立即關上鐵門,拉上了窗簾。獄警問我這篇最近的大法經文你是怎麼知道的?為甚麼寫在作業中?」我說:「法輪功學員只要真心修煉,師父都可以把經文打入我們腦中;至於為甚麼寫在作業中,那是給你們看,明白真相,不要參與迫害了。」
她們一聽,就用三根電棍同時電擊我的兩隻手背與喉部,電了好幾下子,接著又將我雙手手背後銬住,關進了禁閉室。
禁閉室又被犯人稱作「牢中牢」。是一個只有約1.5米寬、2米長的小黑屋,靠牆一邊有一個平台可以休息,飯由犯人遞進來,不給放風時間。被關進去的人吃、喝、拉全在裏面。一個禁閉室頂上有一個圓洞,獄警常在上面巡視,用來監視禁閉室內的情況。
在禁閉室,她們也不給我松下手銬,我在禁閉室被迫害15天,也就被扣了十五天,僅在吃飯時叫犯人松下手銬。後來我的手都被銬腫了,尤其是手腕處皮都被銬爛了。出來後左手經常疼痛,抓東西無知覺,好長時間才恢復。從禁閉室出來後,獄警又罰我從早上6點站到晚上12點,整整站了一個星期。
長沙女子監獄還強迫法輪功學員做奴工生產,要幹比一般犯人還重的活。如監獄要法輪功學員每天剝蠶豆一天要三十五斤以上,有的還要高。法輪功學員的手指很多都被剝出了血了,剝完蠶豆還要串豆腐。獄方將這些食品銷到市面上賺錢,每年不知他們從法輪功學員和普犯身上榨了多少血汗錢!對於拒絕參加奴工的法輪功學員,獄警就採用拳打腳踢,吊銬等方式折磨。聽說有一名法輪功學員就是拒絕做奴工被獄警雙腳離地吊銬致瘋的。
除了我之外,還有許多法輪功學員遭受了非人的折磨。監獄裏有一層樓是專門迫害堅定的法輪功學員的地方。如桃源紅十字協會醫生劉冬仙,五十多歲,被獄警扒光了衣服,放在廁所邊罰站,凍了一個冬天。長沙的冬天已是夠冷的了,獄警還特意把過道的門打開,讓風吹她。對她上廁所也進行限制,上廁所不論大、小便只有三分鐘時間,時間一到,不管是否解完就被犯人強行拉出。更卑鄙的是獄警將劉冬仙衣服扒光後進行照相,然後到外面張揚,說她瘋了……。為首迫害她的犯人一個叫賀勇,是經濟犯;一個叫郭敬,也是桃源人。其中賀勇尤為心狠手辣,據說最近被關進女子監獄的懷化法輪功學員周玲也遭此人迫害。
在長沙女子監獄這個黑窩內,不少法輪功學員被監獄方面用非人手段折磨至精神失常了,我所知道就有懷化的周雲霞、婁底的賀必剛,郴州市永州縣的謝水花(其兒子就在當地的「610」辦)。迫害她們的詳情請更多知情人士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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